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简化本市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规划资源规〔2024〕5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4-07-31
施行日期:
2024-10-01

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简化本市输电线塔基项目

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规〔2024〕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

《关于简化本市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2024年7月26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本意见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1日        

 

 

关于简化本市输电线塔基项目

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优化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基本原则)

按照规划土地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输电线塔基项目用地预审在规划土地意见书环节开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依法应当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输电线塔基项目适用本意见。

第四条(办理方式)

输电线塔基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可通过“一网通办”办理。

第五条(收件要求)

在现行规划土地意见书收件要求范围内,输电线塔基项目免于提交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附勘测定界图)和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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