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办发〔202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闵行区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16日
闵行区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是国家和全市全面实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开局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统筹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和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四五”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本区实际,现将 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1.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目标、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2.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3.商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水平比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4.完成3.434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
5.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完成市级工作目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顶层设计和试点示范
制定全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园区、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及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能源产业绿色升级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按计划推进莘庄镇、马桥镇整镇光伏试点,积极落实市级“光伏+”工程相关工作。配合完成闵行燃机H级燃机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三)推进工业低碳转型
一是加快重点区域转型升级。推进吴泾老工业基地转型,开展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持续推进单个企业调整,年内调整30家落后产能企业,重点涉及轻工、建材等低端落后行业。三是实施节能挖潜。持续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深入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指导鼓励相关企业申报2022年度市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完成强制清洁生产7家。五是推动数据中心健康发展。加强数据中心项目管理、用能监测和资源保障,开展存量、增量数据中心运行情况梳理,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节能发展。(责任部门: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四)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发展
一是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持续推进全区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完成市级下达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任务。二是强化既有建筑改造。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18万平方米。三是强化建筑能源审计与能耗监测管理。对24个重点用能项目完成建筑能源审计,进一步规范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管理工作,推进新建建筑落实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四是加强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全过程监管。加强源头落实,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相关指标纳入土地招拍挂合同中,开展在建项目抽查巡检,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确保各项规划指标落地。五是推动绿色创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力争70%以上社区创建达标,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遴选一批创建优秀社区参评市级、区级绿色社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完成虹桥前湾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创建。(责任部门:区建管委)
(五)提升交通能效水平
一是推进重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中运量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内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92.11公里。二是加强慢行系统建设。完成人行道日常养护整治4万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大中修整治1万平方米、人行道大中修整治4万平方米,慢行交通改善项目3项。三是加快交通工具低碳化转型。新增新能源公交车辆48辆,新增及更新区域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推进内河岸电设施建设及使用,提升区内内河码头岸电使用率,完成区内60%内河泊位标准化改造及注册在本区内河运输船舶的受电设施改造。(责任部门:区交通委)
(六)加强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领域节能
一是加快推进绿色商场建设。加大绿色消费和绿色商场创建的宣传引导, 计划新增5家国家级绿色商场创建单位。二是推进酒店资源循环利用,持续推进旅游饭店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工作;推进星级旅游饭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文旅局)
(七)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单位能耗下降。以2021年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为基数,力争2022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能耗下降1.2%,人均水耗下降1.4%。二是加强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持续抓好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上报和数据审核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年度目标完成。三是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开展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四是推进光伏+公共机构行动。进一步盘活教、科、文、卫、体及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闲置屋顶、车棚等资源,加大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完成市级下达指标任务。五是推行绿色办公及资源化循环利用。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100%。六是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机关(单位)、水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完成莘庄镇和七宝镇节水型机关创建验收。完成70%的绿色学校创建,积极推进绿色医院试点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区机管局)
(八)大力推进循环经济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并推进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建立本区“禁限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和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名录库,积极开展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二是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根据市级“十四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支持指导相关园区编制实施方案。三是完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推进闵行主城片区中部、南部板块单元规划中落实相关镇级两网融合中转站规划用地,启动闵东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推进各街镇两网融合中转站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绿容局、区规划资源局)
(九)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有效落实《闵行区关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氢能、燃料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应用“揭榜挂帅”与“送榜上门”相结合的项目遴选机制,挖掘若干个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转化的项目。(责任单位:区科委)
(十)推进生态绿化建设
一是落实千座公园计划。前湾公园一期年内实现开工,科创公园年内完成竣工,全区新增各类绿地120公顷、新增公园总数19座、绿道45公里、立体绿化3.2万平方米。二是提升森林碳汇。加快环城生态公园连片改造建设,加快黄浦江滨江公共空间西延伸公园、第一湾公园和马桥人工智能体育公园等项目前期手续,新增森林面积1200亩。三是增强湿地固碳。加强郊野公园湿地等现有湿地保护及培育,不断加强湿地水体保护和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区绿容局)
(十一)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加强节能及污染物源头控制。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继续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倍量替代,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的有机衔接。深入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做好污染减排目标的分解、统计、考核等相关工作。二是推进重点行业VOC深化治理全面完成。完成56家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企业。三是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老旧机械。年内完成33辆新能源环卫车辆配置工作,达到报废条件且有适配车型的应替尽替,新能源环卫车替代率达到95%以上。四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6座初期雨水调蓄池建设,华漕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竣工。五是加强水污染深度治理。加强对纳管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促使水污染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深度治理。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老旧低标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推进农业污染排放治理,开展闵行区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面积200亩;推广种植绿肥1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1.8万吨、水肥一体化技术480亩、水稻测深施肥技术应用0.4万亩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容局、区农业农村委)
(十二)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管理
编制完成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配合纳入全国碳市场行业企业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碳排放核查并督促企业履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三)发动全民共同参与
一是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二是推进全民节水行动。持续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型载体创建。三是推进低碳社区创建。支持各街镇社区和产业园区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
(十四)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一是强化节能考核。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任务纳入区对镇级政府工作考核范畴。制定“十四五”期间镇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开展2022年度镇级政府年度节能工作评价考核。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管理。对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开展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评价考核,并下达2022年工作目标。三是持续扩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控平台接入范围。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和计量联合行政检查;实施数据中心能源计量审查,推进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四是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核排查,督促企业提升能源计量管理,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上传能耗监测平台。五是严肃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建立区镇工作机制,及时清零全量清单,宣传和整治并举,保持全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动态清零。六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参照重点用能单位加强“两高”项目监管,严格落实市级联合评审工作机制相关要求。七是加强移动源联动执法监管。加强移动源联动执法监管,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强政策资金保障
制定闵行区减污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建立区级建筑节能减排政策引导机制,加快研究《闵行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修订。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条款,做好各项政府补贴资金等保障。(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区财政局)
附件:闵行区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