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学生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办事指南(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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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学生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办事指南(2023年)

  一、办理机构

  高中教育科

  二、申办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三、申办主体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四、所需材料

  第1类对象,即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学生需提供:①高中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②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③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原件;④中考成绩单复印件;⑤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⑥高中原籍学校成绩证明原件;⑦高中原籍学校性质证明原件;⑧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证明原件;⑨学生成长记录册复印件;⑩户口簿复印件。

  第2类对象的学生需提供:①高中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②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③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原件;④中考成绩单复印件;⑤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⑥高中原籍学校成绩证明原件;⑦高中原籍学校性质证明原件;⑧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证明原件;⑨学生成长记录册复印件;⑩家长、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证明,学生本人在上海居住的临时居住证。

  第3类对象的学生需提供:①高中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②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③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原件;④中考成绩单复印件;⑤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⑥高中原籍学校成绩证明原件;⑦高中原籍学校性质证明原件;⑧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证明原件;⑨学生成长记录册复印件;⑩家长、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站(工作站)人员的证明。

  第4类对象的学生需提供:①高中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②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③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原件;④中考成绩单复印件;⑤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⑥高中原籍学校成绩证明原件;⑦高中原籍学校性质证明原件;⑧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证明原件;⑨学生成长记录册复印件;⑩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五、申办时间

  1.转入学期:可办理转入学期为高一第二学期、高二学年、高三第一学期。高一第一学期和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2.办理时间:学期结束前五个工作日起,至转入学期开学前五个工作日截止(备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开学时间见当学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校历)

  六、办理程序

  1.提供相关材料至杨浦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

  2.经科室工作人员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推荐至有空余学额的本区高中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政策依据

  《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

  九、咨询电话

  31157733转5538

  十、办理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长岭路91号

  十一、监督投诉

  杨浦区教育局信访办   投诉电话:311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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