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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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态势,加快推动实现普陀区老龄事业深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本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推进“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进步。

(一)养老保障水平持续提高。进一步整合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企业基本养老金更好体现多缴多得,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4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523人。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截至9月底,本区已有89家机构纳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共受理长护险申请8.3万人次,完成评估7.2万人次,居家护理机构开展服务841.68万人次。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新政策,全区享受养老服务的老人31746人,其中享受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人1389人,自费老人1027人,享受长护险居家服务的老人29330人。开展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长护险服务费用自付部分补贴工作,受益老年人325人次。

(二)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丰富以落实养老服务实事项目为重点,加快养老床位建设,床位数量持续增长,至““十三五””末,全区养老机构可达70家(其中长者照护之家20家),养老床位9208张,比““十二五””末增长38.11%;在加快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推进嵌入式、多功能、小型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累计建成2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43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70个社区老年活动室,66个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日均供餐量可达12000余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共培育50个示范睦邻点,设立100个养老顾问点,解决了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医养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积极探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建立由卫健、民政人社、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医养结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卫生资源规划配置,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支撑,护理站和内设医疗机构为补充,对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区60家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29家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签约全覆盖。截至2019年底,在区内综合性医院、老年专科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统筹设置老年护理床位1470张,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7家。广泛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全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新建家庭病床4544张,对14.93万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能级,探索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之间有序转介,实现医疗卫生对养老服务的强力支撑。

(四)老年福利优待全面落实。全面落实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累计发放老年综合津贴12.77亿元,惠及老年人23.93万人。执行老年帮困优待政策,““十三五””期间,为低保、纳保老人发放助养金3000多人次,共计150万元;大力推进“银发无忧”工作,每年免费赠送和鼓励子女为老人购买“银发无忧”保险约13.71万份,共8.9万名老年人受益,共计275万元。开展老年基金会“温馨八送”活动,受益高龄、困难、独居老人近万人次,共计155万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优良传统,持续组织“老年节”“敬老月”大型主题系列活动,营造形成敬老、爱老、尊老的文明风尚。

(五)老年宜居生活圈得到优化。在全区10个街道、镇全面推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建设,累计在老式小区的公房楼道中安装近800套楼道休息椅,为近百个老式小区公共活动区域增加扶手、踏步、休息座椅等;每年开展“适老房”改造项目,累计为2374户困难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各小区因地制宜安装敬老字牌,修缮小区休闲广场、聊天过街楼、敬老文化墙等,方便老年人在社区内活动交流。每年有序开展“老伙伴”计划项目,组织2000余名志愿者与12900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日常关爱服务;持续开展“老吾老”计划项目,在10个街镇为家庭护老者提供技能培训。探索推进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改建263张认知症照护床位,启动首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社区2000户独居老人家庭安装“智联普陀居家安全智慧套装”,累计发生火灾烟雾报警、门探测报警2399例,上门处置553例,上门处置完成率100%。

(六)老年维权服务有效保障大力宣传“新老年法”,广泛开展“普法进社区”系列活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普及率。建立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发挥区法律援助中心、10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公共法律服务客厅、267个居村委联络点作用,开展大型维权接待日、敬老月咨询服务活动,每次宣传接待均达700余人次;联合区法院等9家单位每月开展联合接待服务活动,每年累计为3000余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培育发动有丰富法律经验知识的骨干志愿者下社区参与为老维权服务,同时加强与高校、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多渠道、多形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接待600多位老年来访者,对老年人来信、来电咨询做到及时回应,信访接待调处率达95%,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老年文化教育活动蓬勃发展。健全完善“就近、便捷、快乐”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全区共有2所老年大学、10所街镇老年学校、267个居村委学习点、275个远程老年教育收视点、30个养老机构学习点,参加各类学习老年人数90340人,占全区老年人口数的30%;创建网上读书、在线学习平台,注册用户6000余个,学习成果41200余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街镇全覆盖,基本形成“15分钟公共文化圈”。定期举办老年教育艺术文化节、老年教育文化成果展示等活动,对老年人实施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每年为老年人开设各艺术门类的免费讲座、公益课程及培训活动上千次,受到全区老年人欢迎。老年体育工作蓬勃发展,共新建、翻新社区健身苑(点)611处、市民健身步道184,全区13处社区公共运动场向市民公益开放,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需求。

(八)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依托上海市福利行业协会组织业务培训,与同济医院联合成立老年康复护理培训基地,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在区业余大学举办的“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开展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岗位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完善养老护理人才岗位激励机制,对取得护理等级证书(初、中、高级)的护理人员,以及持有医生、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医护人员发放岗位职称补贴。注重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和为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社会资金提供方、项目服务方以及接受服务的老人群体等各方需求整合起来,实现服务组织和队伍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效结合。

二、““十四五””发展环境及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关键期,也是普陀区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关键五年,处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老龄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顺应形势变化和群众要求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提高的新态势,为老龄事业发展带来了新考验。据统计,截止2019年底,普陀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突破35.49万。预计到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36.96万人,2025年将达到40.33万,老龄化比例将达到42.5%。面对低龄老年人口快速增加、高龄人口平稳增长、老龄化比例持续增大的发展态势,老年群体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消费能力日益提升的养老服务需求正逐步成为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新亮点,必将给养老服务业带来大有可为的新机遇,促进普陀经济结构升级和经济持续增长。

二是涉老公共资源配置供给的新矛盾,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转型、人口结构的变化,养老需求在种类和层次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老年人需求将涉及很多领域,既有物质产品也有精神产品,既有传统的也有现代的;老年人口的素质层次跨度较大、整体层次逐步提高、养老需求发展变化也较大,人口老龄化与家庭规模小型化、空巢化等趋势的共同作用,对加强社会保障、发展为老服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三是高新技术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为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当前,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新的更好手段和方式,也深刻改变着老龄事业发展的路径和模式,智慧养老有望重塑养老服务市场模式和发展格局,现代医学特别是老年医学科技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老年人活得更好、活得更长。要主动顺应老龄健康服务智能化、创新加速化等趋势,进一步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加快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变革和老龄产业发展变革,努力使老龄事业体现时代性、赋予创造性。

三、““十四五””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老龄、健康老龄等发展理念,按照“发展、保障、健康、参与、和谐”等战略方针,紧密对接国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目标和普陀区“两区”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着眼高品质生活、坚持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国际大都市生活品质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均衡优质,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为奋力谱写普陀更加繁荣美好的明天创造和谐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以老人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兼顾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享机制,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坚持政府主导、以社会为主体。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的主体作用、市场的决定作用、家庭和个人的基础作用,促进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各尽其职,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和家庭多方驱动的机制,推动老龄事业均衡、协调、健康、多元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以法治为保障。着眼养老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促进与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各类规划、政策、标准等形成制度体系,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

坚持提质求精、以创新为驱动。坚持体制改革与政策制度创新相融合,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老龄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增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总体目标

在充分考虑相关支撑和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是:着眼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治理现代化,建立与普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更好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更优服务老年群体高品质生活。

聚焦增量,全面打造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格局。着眼于全覆盖织密网,均衡养老设施、服务功能与区域布局,实现养老服务主要指标数量“倍增”。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响“嵌入式”养老服务品牌,坚持“9073”格局,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深入融合,促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家庭照料能力明显提升,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持续提升,健康、活力的老年人比重持续增加,能够“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的老年人持续增长。

聚焦增能,全面打造高品质为老服务保障格局。着眼于提质求精创新,坚持“人、技、物、医、管”结合,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人才和科技支撑不断强化,推动服务设施网点化、服务资源集约化、服务方式智能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服务队伍职业化、服务标准规范化、服务项目特色化,提升养老服务能级,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双轮驱动、高质量融合发展态势日益显现。

聚焦增效,全面打造可持续养老事业发展格局。着眼于提升新形势新特征下大都市老龄化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创新老龄化治理理念,健全治理机制,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个人等治理主体多元共治格局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法律和维权保障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产业和市场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大力度向市场开放,更多扩大社会参与,更好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更广泛发挥各类主体活力,全面增强养老服务的效率、效益、效能。

规划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市级标准

指标类型

落实单位

社会保障

1

重度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覆盖率(%)

应享尽享

应享尽享

预期性

区民政局

区医保局

养老服务

2

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张)

10012(2.5%)

全市1780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3

护理型床位占比(%)

≥60%

≥6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4

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张)

1000

全市150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5

老年助餐供客能力(客/日)

20000

全市2500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6

养老护理员持证率(%)

持证率≥98%(其中持等级证≥80%)

持证率≥98%〈其中持等级证≥8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7

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家)

30(25)

全市5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健康服务

8

参加自我管理小组的老年人数(万人)

2.5

全市≥60

预期性

区卫健委

9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2%

≥72%

预期性

区卫健委

10

每个街镇设置标准化智慧健康驿站数(个)

≥1

≥1

预期性

区卫健委

11

家庭病床总建床数占辖区内常住人口比例(‰)

≥3‰

≥3‰

预期性

区卫健委

12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80%

≥80%

预期性

区卫健委

精神文化生活

13

新增老年教育机构(所)

3

全市100

预期性

区教育局

14

老年社会学习点(个)

30

全市600

预期性

区教育局

15

新增老年大学(个)

1

全市30

预期性

区教育局

16

新增老年学习团队(个)

100


预期性

区教育局

17

社区老年人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家)

6

全市≥100

预期性

区体育局

18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1

2.6

预期性

区体育局

老龄产业

19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点街镇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四、主要任务

(一)着眼保基本底线,全面落实养老保障

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水平,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调整机制,加快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拓宽养老保险覆盖面。健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水平,提高居家医疗护理支付水平。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和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平稳衔接,长期照护覆盖率不低于8%-9%。 落实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和社区综合帮扶的力度,拓展专项救助的范围和内容,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低保家庭中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对象的供养水平。大力发展慈善助老事业,以老年基金会、慈善基金会等组织为载体,加大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捐助,形成覆盖全区的贫困老人救助网络。

完善养老补助扶持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增加养老服务投入。完善计生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家庭等相关奖励扶助政策,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审核发放。推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健全“专项扶持、以奖代补”等政策,规范梯度化、精准化养老服务补贴机制,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及服务项目由社会组织参与和市场化运作,促进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连锁化经营。

(二)着眼均衡化标准,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供给

大力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实施养老机构“增能项目”,到2025年,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10012张,在确保不低于全区户籍老年人口2.5%的基础上,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总床位的60%;运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增加养老床位,重点发展社区中小型和社区小微型专业养老机构,缓解床位紧张状况。实施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增量”项目,老年活动室、养老顾问点实现居(村)全覆盖,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每千人建筑面积40平方米规划目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达到25家,社区长者食堂日(助餐点)供餐能力达到20000客。

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以社区服务综合体为依托,统筹布局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打造一批长照、日托、助餐等叠加设置的多功能枢纽型社区服务综合体,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功能融合。积极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集托养服务、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籍、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家庭照料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就近服务,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达、服务可及,并以老年人持续照护需求为核心,提供“近家”、“进家”的服务内容,形成医养融合、梯度合理、形式多样、供给充裕、就近便利的养老服务格局。到2025年底。力争全区各街镇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实现规范化达标,为老年人提供可及的近家、进家服务。

大力提高专业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扩大服务老年人的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加快培养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大服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持证比例,力争持证率达到98%以上。积极搭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渠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养老医护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引导全社会尊重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加大对养老护理服务质量和服务过程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着眼多层次需求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

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在区内综合性医院、老年专科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统筹设置老年护理床位、设立门(急)诊绿色通道。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加强康复医院建设,每千人口配置0.25张康复床位。聚焦老年人医疗、养老、护理等方面需求,扩大家庭病床设置,依托专业领域优势提供就近诊疗、特色治疗,开展送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健康巡诊进养老机构等活动。形成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康复院、护理站和内设医疗机构等为补充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

加强老年健康管理。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发展社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帮助老年人群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加大家庭医生对失能、失智、慢性病等老年人签约服务。发挥各街镇智慧健康驿站功能,利用健康自检、体质监测设备,提供老年人健康自检自评与自我管理的功能载体。加强老年康复和中医药服务, 发挥中医药在护理康复、养老服务等领域中的作用。加强对老年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开展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通过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及心理服务网络等途径,加强老年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深化医养结合工作。结合全区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整合设置、邻近设置,把更多的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支撑,护理站和内设医疗机构为补充,对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聚焦老人需求,整合资源,依托家医团队探索医养深度融合,构建组团式、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实现对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签约全覆盖,让居家老年人享受更专业、便捷、稳定的医疗、养老服务。发挥社区托养机构辐射效应,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提升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水平。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推进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形成标准规范,健全安宁疗护中心运行机制。

(四)着眼适老化格局,全面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推进适老设施建设。持续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纳入全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适老化建设。加快既有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以及超市、银行、医院、公园、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全面适老化改造,推动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整治,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保证老年人的居家和出行安全,方便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和活动。重视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打造代际融合、充满活力的长者社区。持续做好适老房改造,进一步改善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条件。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打造人文化气息、人情味生活。

提升家庭照料能力。进一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互助式家庭养老,加大对非正式照料的支持力度。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做好“老吾老”计划“老伙伴计划”“银龄宝典”“时间银行”等非正式照料服务项目,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老人社区探访全覆盖。探索完善“家庭照护床位”,健全相关服务、管理、技术、运行机制,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所需支持性“喘息服务”。推进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开展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辅具配置全覆盖。

(五)着眼多样化需求,全面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创建示范型老年友好社区,大力推进智慧养老,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动员各方力量,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再增设老年学校,推动老年学校更大规模为社区老年人服务。依托老年大学、老年学校主渠道,拓展远程老年教育,提高办学开放度,扩大收视点覆盖面。建立老年教育师资配送体系,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探索完善养教结合模式,推动老年教育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就近学习。鼓励老年人运用多种学习模式,倡导团队学习和数字化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社会参与、灵活多样、优质均衡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实现全区参加各类老年教育学习活动的老年学员人数占户籍老年人口的35%。

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环境,落实各类体育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开放,加快建设受老年人欢迎的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等场地以及社区健身中心等小型体育设施。在旧城改造、社区建设中,统筹设置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社区公园、社区绿地、社区老年活动室等阵地,搭建老年健身、文化、娱乐平台。加强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发展老年文化和体育团队。依托各类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持续提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坐拥公共文化服务。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健身旅游活动,为老年人展示交流提供多样化舞台,提供更丰富的体育服务产品,引导老年人从“养老”走向“健老”。

积极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探索“老有所为”新形式,拓展本区“银龄行动”,积极搭建老年人才市场,鼓励专业技术型、职业技能型老年人才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专业技能传授、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等活动,提高老年人科学生活、积极生活能力。大力扶持老年协会等各类群众性涉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支持老年人积极参加基层老年协会等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纠纷调解、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健康低龄老人为高龄、病残老年人提供服务。

(六)着眼法治化要求,全面加强老年维权优待

扎实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普及,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敬老爱老助老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化水平。依法保护老年人在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抓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和道德环境建设,评选表彰孝亲敬老模范典型,主要节日组织大型老年维权服务咨询类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优良传统。

扎实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加强优质高效便捷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供给,完善老年人诉求表达机制、涉老矛盾调处机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继续发挥四级老年维权网络作用,进一步拓展维权服务内涵和外延,加强弱势老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对困难老年人坚持实施法律援助,扩大社区老年法律服务点、完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老年维权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受理来电、来信、来访,深入细致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老年人矛盾,调解率保持在95%以上。

扎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2025年前,所有公共文化娱乐设施、旅游景点等对老年人实现不同程度的优待优惠。鼓励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和义诊服务,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诊疗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所有政府、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将养老事业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在文明城区、文明社区等创建项目评选中,体现相关测评指标内容。

(七)着眼多元化发展,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级

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推动市、区、街镇养老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完善服务功能及数据管理。进一步依托“智联普陀”平台,做实独居老人家庭居家安全智慧套装运用,建立实时预警,发挥物联网、远程智能安防监控等技术支撑作用,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推广“时间银行”服务品牌,形成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以老年助餐服务应用为重点,逐步在全区推广养老服务“一卡通”(敬老卡)系统。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各类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和设施设备,形成可及助老的强大支撑。建设智能化养老社区,推广居家养老信息化示范化项目,提供紧急救护、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生活服务项目。创建示范型老年友好社区,大力推进智慧养老,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动员各方力量,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

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完善推动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投入老龄产业。支持各类基层老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促进公益性、互助性、服务型老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养老服务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逐步扩大养老产业规模,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融入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与安徽芜湖联合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异地通关、市场要素流动、互联互通互认,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格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相关制度机制,探索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民间合作,为老年人选择更多养老模式提供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供需资源有效对接,联合推进老龄及相关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规划、综合决策、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突破行政壁垒,形成有效合力。老龄委成员单位根据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职能,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规划安排,按照各自职责,创新制度政策,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区老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和指导。建立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的人员配备机制,配备社区专职老龄干部,形成依托社区、覆盖广泛、功能健全的老年社会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基层老年人社会组织,抓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增强老年人社会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

(二)加强财力保障。加大对老龄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投入。积极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引导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事业,形成民间资本、慈善基金、彩票收益等多元财力投入机制。对各类老龄事业发展资源进行有效统筹,将所有社区为老服务资源集中在一个平台上运行,实现资源共享、统筹协调,提高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三)加强人才保障。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纳入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利用福利行业协会“普陀区老年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和“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等,大力加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相应的养老服务专业入学补贴和行业入职补贴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养老护理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基本形成一支规模与需求相适应、年龄梯度适当、等级比例合理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

(四)加强监管保障。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分级评估,完善养老机构的准入、退出、考核等机制办法,推进服务质量规范达标。加大对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和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对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日常运行的管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中的作用,规范各类行业标准,全面提升全行业的服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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