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78号(财税金融类09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王俊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国际金融中心优势,打造中国特色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有助于优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生态,对本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您提出的提升国际金融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水平等建议,对优化上海金融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本市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的成效
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下,本市持续推出金融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水平,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全力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全面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一)深入推进金融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地方金融立法的系统谋划,完善地方金融法规制度体系。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09年,出台全国首部金融领域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围绕金融市场体系、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以及人才、创新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2020年,出台《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金融产品创新和监管创新,并在长三角区域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本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在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中,本市高质量地方金融法治供给被作为地方典型经验进行通报。
二是构建金融监管、金融司法与金融仲裁协同新格局,增强金融领域涉外法治话语权。发挥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作用,支持上海金融法院探索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为金融领域创新发展提供法律风险压力测试和明确规则指引。积极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升金融仲裁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上海仲裁委员会设立国内首个专业金融仲裁院——上海金融仲裁院,率先打响金融仲裁服务品牌。中国证监会、司法部在本市开展证券行业仲裁试点,指导本市证券、基金、期货同业公会、上市公司协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立证券期货仲裁合作机制,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沪挂牌“上海证券期货金融国际仲裁中心”。
三是强化重点地区金融先行先试法治保障,激发金融改革创新活力。运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授权,出台《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这是本市首次运用立法变通权在金融领域的一次有益尝试。2022年,浦东新区绿色信贷规模同比增加超过50%,创新深化绿色债券业务,先后推出全国首批绿色双币种“明珠债”、全国首单上市公司蓝色债券等十余个全国首单(首创)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本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指导浦东新区起草的《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聚焦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助力浦东新区加快建设全国性融资租赁中心,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造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中国人民银行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续签《入驻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合作协议》,组织召开临港新片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调处技能培训会,助力临港新片区金融营商环境建设。
(二)加快打造金融机构和人才集聚高地
一是持续扩大金融高水平改革开放,吸引集聚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市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达1736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539家,占比近三分之一;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法人银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均占内地总数的一半左右。尤其是自2018年我国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以来,一系列全国“首家”“首批”外资金融机构先后落户上海,包括全国首家外资独资券商、外资保险控股公司、外资独资人身险公司等,全国5家新设外资独资公募基金、国内五大国有银行参与设立的外资控股合资理财公司全部落户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在全国率先实施“业界共治+法定机构”公共治理架构,沿黄浦江金融集聚带承载力不断提升,滴水湖金融湾打响新兴金融品牌。陆家嘴论坛成功举办十四届,已成为国际知名金融领域高端对话平台。
二是持续打造国际金融人才高地,持续增强上海金融人才集聚效应。厚植上海金融人才优势,本市先后印发《上海金融领域“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上海市重点领域(金融类)“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激发金融人才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深入实施“上海金才”工程,加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不断完善金融人才服务政策,保障金融人才扎根上海、安心工作。“沪上金融家”评选连续举办十二届。目前,上海金融行业从业人员超过47万人,人才数量、素质均进一步提升。浦东新区紧紧围绕金融产业需要和人才实际需求,印发《浦东新区关于促进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金融人才队伍。
三是按照国家部署,持续优化金融机构和个人税收营商环境。依托上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发票电子化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机纳入政务服务管理体制中,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在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四期、电子税务局建设总体框架下,本市以“数据赋能”为切入点,将智慧税务建设与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紧密结合,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税收工作中,有力推动税收征管方式、征管流程、征管效能的深刻变革。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通过个人养老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执行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等支出可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标准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三)打响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品牌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支撑,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印发《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系统提出七个方面24项举措,为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提供重要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提出八个方面30条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上海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在中国人民银行支持下,上海2家中资法人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和5家外资法人银行(汇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东亚银行、星展银行、瑞穗银行)纳入碳减排工具支持范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厘清了上海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为金融机构利用全国碳排放权或其他环境权益开展融资业务提供了参考。浦东新区启动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
二是践行ESG理念,提升绿色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依托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机制,建立健全ESG内部制度体系和管理架构,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管理责任,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ESG治理。持续引导在沪上市公司积极披露ESG信息,提高绿色信息透明度和披露质量。2022年,上海35.3%的上市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了ESG信息,高于其他省份及全国平均水平(30%)。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启动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指导首批6家中外资试点机构完成“2021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试编制。其中,上海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已正式对外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并在业内形成良好示范。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协同发展,构建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加快发展碳金融业务,推出基于碳配额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借碳和回购业务、全国首个标准化碳配额远期产品、碳质押、碳信托等服务。指导17家融资租赁公司与17家银行成立全国首个绿色低碳银租合作联盟,加大绿色租赁发展力度。发布首支以碳中和命名的主题指数(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首批8只ETF产品募集金额超过160亿元。积极开展转型金融探索实践,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可持续挂钩贷款、可持续债券、可持续存款等转型金融产品。
二、下一步举措
本市将进一步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全球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水平,强化全球资源配置效能,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法治建设。做好《上海市深化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暂定名)》废旧立新工作,优化金融人才环境和金融营商环境建设,从更深层次、以更大力度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修订《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对标世界银行新的评估体系,立足国际一流水平,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进一步运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授权,加强对浦东引领区金融立法保障的研究,加强地方金融立法。
二是优化税收环境。积极了解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税收安排的共性需求,指导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做好需求分析,适时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并争取支持。市、区共同做好本市各项奖励计划落地工作。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优势,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税制安排,服务基于实体经济的离岸业务发展。
三是加快绿色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支持下,推动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早日获批。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要素资源更多配置到绿色领域。支持本市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基础设施、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可持续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配合中国证监会加快推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则的研究制定工作,持续完善ESG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本市绿色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本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绿色金融板块的服务功能,为畅通绿色金融资源对接渠道提供支持。
感谢您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