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001号(社会管理类317号) 提案答复的函 2021-08-31
王梅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留学生学成回国创业就业落户有效期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围绕服务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焦重大任务,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开放理念、市场导向,坚持“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借鉴运用国际通行办法,不断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已逐步建立起以留学回国人员直接落户政策吸引集聚海归人才、以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保障海外人才市民待遇、以“浦江人才计划”为海归人才提供“第一桶金”、以留创园为平台和载体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新创业,涵盖海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等全方位全过程的海外人才政策制度体系,人才综合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我市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引进海外人才仍然是我市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我市将持续打造“留·在上海”留学人员专属品牌,通过举办“留·在上海”全球留学人员创业大赛、人才及项目交流活动,营造留学人员来沪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在新修订的留学人员落户政策中,根据“三个加大力度,三个定向放宽”(加大海外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专业留学人才和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放宽留学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时限、回国后首次工作地等限制)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紧缺急需专业留学人员和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团队核心成员的落户优先支持力度。同时,严格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一网通办”平台,切实提升工作效率。目前,留学人员落户材料已由21件精简至最少7件,办结时间由45个工作日大幅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二、对提案中涉及具体问题的回应
为切实解决疫情期间广大留学人员所思所虑,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及各国(地)入境、签证、航班等政策限制的实际情况,今年2月,我市以《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热点问题问答》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告: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赴外学习而通过在线方式修读课程,以及因此出现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其留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载明的学习时间进行认定;如因疫情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作为影响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限制条件。此公告已从“学成回国时间”和“在外学习时间”两个方面予以适度放宽,这与您提案中提出的“归国入境时间早于获得学位时间的留学生,以在入境后实际拿到毕业文凭的时间记为学成回国时间”的建议是完全相符的。
感谢您对留学回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