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6号(文化宣传类26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11-01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
现就王坚委员提出的《关于以高质量长三角文旅一体化推进世界一流都市群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长三角区域经济发达、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基础扎实,自然和人文景观类别齐全,是我国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集中分布区。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文化旅游部门和行业间交流紧密,合作发展基础良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和更高的平台。同时,文化旅游机构改革以及文化旅游融合深入发展,也为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我市文化旅游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强与苏浙皖三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合作机制
2019年5月,三省一市文化旅游部门在沪签署《关于文化旅游部门共同推动长三角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战略联盟的形式、四方轮值的机制、共推重点项目的方式,推动长三角文化旅游高质量合作发展。同时,确定了“1+6+18”年度重点合作项目,包括1个重点项目、6个启动项目、18个深化项目。三省一市不断拓展新合作领域,四地文物主管部门、博物馆协(学)会、博物馆(院)等文化单位分别建立合作机制。
二、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一)加快编制示范区文化旅游规划
为了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统筹青浦、吴江、嘉善三个区域文旅发展空间,有关省市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依托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积极探索打造历史古韵、演艺博览、乡村田园、运动康养、度假休闲等五大核心文旅活动产品,塑造具有“江南味、国际范、水乡韵、田园风”的长三角文旅形象。
(二)加强重点项目协同合作
一是建设“乐游长三角”综合平台,“游上海”手机应用程序(APP)已上线试运行,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谋划“一机游长三角”拓展项目。二是打造长三角旅游品牌,三省一市联合发布具有江南文化特色的“名城、名镇、名村、名山、名湖、名园、名馆”为主题的“七名”系列推荐目的地和以“房车营地、养生、体育、会展”为主题的专项旅游产品。三是加强区域旅游信用联动奖惩工作,三省一市共同发布《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守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激励措施(试行)》《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惩戒措施(试行)》,为区域信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加强区域综合执法机制建设,健全长三角区域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协商等工作机制,形成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合力。
三、深度拓展合作项目
(一)充分利用节展平台联合推介文旅活动
三省一市充分利用上海旅游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世界旅游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国际会议与奖励旅游展会、世界园艺博览会等国内外各类节庆展会平台,共同举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路演及推广活动,联合推介长三角,提升长三角文化旅游标识度。如举办上海市民文化节“缤纷长三角”活动和“美丽长三角·共迎进博会——长三角文化走亲”活动,在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举办长三角地区分会场系列活动等。
(二)持续推出长三角文化旅游惠民产品
三省一市共同推出长三角文化旅游集市,将文化旅游各细分领域的品质企业及专项文旅产品聚集一“市”,共同举办“从石库门到天安门”红色旅游推介会,进一步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此外,沪苏浙两省一市的市场主体联合推出“畅游长三角”一卡通产品——“长三角PASS”旅游年卡,发行至今共销售5000余张。相关省市还联合推出“跟着考古去旅游”三条精彩线路。
(三)积极构建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三省一市共同举办上海市及长三角地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大会,举办长三角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合作机制大会,打造覆盖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创新型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展示交易平台。二是长三角区域旅游咨询服务机构之间建立日常联络,开展旅游宣传资料互送及展示,初步实现部分旅游公共服务数据的交换共享。三是开展三省一市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共享行动,联合主办“2019长三角地区阅读马拉松大赛”。
四、积极做好下一步工作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总体方案》的重要之年、关键之年。我市将持续抓好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合作,推动长三角文化旅游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在机制、规划、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向更高层次迈进。根据三省一市文化旅游联盟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牵头或配合苏浙皖三省着力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文旅合作模式,持续深化合作机制
健全资源共享、客源互送、治理互鉴的行业协作机制,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一体化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国际人文交往、安全联合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以长三角文化旅游联盟为依托,整合区域优质资源,联合开展以“长三角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探索搭建长三角文化旅游数据中心,推动长三角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产业培育、服务互通、形象共推、市场联管等深层次合作。
(二)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推动示范区文化旅游项目合作
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立足示范区内丰富的文旅资源,依托《总体方案》,尽快确定目标定位、目标愿景、发展模式、空间布局和规划策略以及先行启动区布局定位等,为示范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协同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开展推动古镇群落文化休闲和旅游资源联动开发研究,形成示范区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方案。
(三)打响区域文化旅游品牌,提升标识度和影响力
充分利用上海各类节展平台优势,开办长三角地市系列分会场,共同开展宣传推广,提升长三角旅游发展标识度。持续培育长三角“七名”精品线路,联合开展“七名”国际精品线路宣传推广工作,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快捷旅游线路及“长三角高铁旅游小城”旅游产品。深度开发红色、生态、文化等旅游资源,共同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联合打造长三角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策划推出“跟着美食去旅游”“跟着影视去旅游”“跟着美食去旅游”等长三角专项旅游线路、产品和活动。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走出去和引进来,联合举办推介活动,推动长三角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深化合作。
(四)整合优质资源,共建共育开放融合市场
围绕“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利用数字经济领先条件,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文旅领域智慧应用。搭建文旅精品推广线上线下平台,在文旅融合、全域旅游、智慧旅游等领域成为全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发挥长三角历史文化底蕴和绿色山水优势,推动优秀文旅产品“走出去”,着力打造红色、海派、江南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高品质休闲度假旅游区、世界闻名东方度假胜地,吸引更多的游客走进长三角。
(五)深化共建共享,完善文旅公共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长三角公共文化“四个一”(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项目合作。加强区域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全方位交流合作,推动公共服务机构联动和服务功能联通,打造相互开放、有效衔接的服务网络。推动实现公共服务数字化平台的互联互通、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建立长三角文化和旅游信息库、文化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盟。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网上采购平台,实现区域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建立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创新协作机制。完善监管层面的高效协同体制机制,联动开展市场监管。建立假日旅游、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机制,推进旅游信用联动奖惩,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文物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提高跨区域智慧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长三角文旅市场环境。
(六)创新人才培养交流模式,提升文旅人才国际化、专业化水平
1.加强高技能文旅人才培养。鼓励文旅行业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支持上海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辐射长三角相关行业企业,提供技能人才培训服务。鼓励长三角三省在沪旅游产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将导游等文旅行业首席技师纳入本市首席技师经费资助范围,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
2.推动人才评价一体化发展,促进文旅人才资源共享。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文旅人才评价培养一体化机制。加强职业资格证书互认、职称互认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逐步建立统一的文旅人才数据采集与共享规范标准信息,推动文旅人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继续畅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才评价培养工作联动协同机制,推进人才评价一体化,在长三角区域形成人才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
3.发挥政策“组合拳”优势,加大文旅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动修订《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增加“探索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工作、创业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申办海外人才居住证”相关内容,为长三角地区吸引国际化、专业化的文旅人才营造良好环境。《办法》修订后,在示范区内持永久居住证的外籍文旅人才可以申办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并按照规定享受包括社会保险、通关便利、金融服务、驾驶证照办理等在内的11项权益。
以上会办意见,供答复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