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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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老年助餐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充分发展,经研究,决定将《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浦民〔2020〕79号)中第3条“加强准入管理。选择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原则上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为A级的中型以上的企业)作为助餐服务单位”,修改为“加强准入管理。选择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作为助餐服务单位”。

  《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地区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5月18日浦民〔2020〕79号发布,根据2021年8月16日印发的《关于修订<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后重新发布。)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现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稳步提升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市民政局等《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沪民养老发〔2019〕6号)等,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供餐能力持续满足老年需求,成为15分钟服务圈和家门口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达到10家以上,形成不少于3家日供餐规模在1000客以上的中央厨房;社区(长者)食堂的街镇覆盖率达到100%,有需求、有条件的居村、小区老年助餐点覆盖率力争达到100%;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养老机构食堂等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老年人提供品种适老、价格合理、就近便捷的高品质助餐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高效,注重供需平衡。遵循区级统筹、街镇实施、贴近需求、供需平衡的思路,进一步加密优化老年助餐网点设施布局。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和智能化手段,实现助餐资源的精准匹配和精准供餐,切实提升服务效率。

  (二)坚持公益导向,注重梯度保障。发挥区域化党建功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各助餐网点对老年人就餐给予优惠和让利,确保老年助餐服务价格低于一般市场价格。重点解决高龄、孤寡、独居、空巢及失智、失能等就老年人的就餐问题,在此基础上兼顾其他老年群体。加强托底保障,对低保、低收入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就餐给予适当补助。

  (三)坚持社会参与,注重多元供给。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多样、更优质的餐品和服务,形成多元供给格局,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就餐需求。

  (四)坚持从严管理,注重安全可靠。促进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监督检查,坚守安全底线,实现监管有力、防范有效、处置有序,确保安全可靠。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多元供给体系

  1.加密网点布局。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和实际需求,统筹加密优化老年助餐网点设施布局,在老年人口集中、需求量较大的区域进一步增加配置。加快建设社区(长者)食堂并实现街镇全覆盖,优先保障老年群体用餐,可面向全人群开放。继续依托家门口服务站、睦邻点等,发展微型助餐点,引导助餐服务进一步向有需求、有条件的居村、小区延伸。充分利用各类存量资源,加快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资源改造,做好各类设施的功能叠加与综合利用。

  2.扩大社会参与。依托社区周边的机关、学校、医院、餐饮公司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定点挂牌,以堂吃或派送等形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以及具有助餐功能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发挥溢出效应,向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3.加强准入管理。选择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社会餐饮企业作为助餐服务单位,参与社区(长者)食堂的运营,纳入老年助餐定点挂牌服务企业,在优先保障老年群体用餐的基础上,向全人群开展服务。

  4.形成规模品牌。鼓励和引导区属国有公司或其他资质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第三方餐饮企业,选取若干街镇或片区为试点,探索开展较大规模的中央厨房供餐模式,实现规模化的加工配送,实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二)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5.实现智慧助餐。鼓励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整合各类供餐资源,开发服务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营养配餐、按需点餐、服务评价等智能化、个性化服务。积极利用现有的“一卡通”(以“上海市敬老卡”为主)等,逐步实现老年人凭卡在各助餐点位做到“全区通吃”。

  6.开展温馨服务。鼓励供餐单位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食谱,引导科学配餐,有条件的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宗教信仰等提供分类助餐。对所有人群开放的长者食堂等,应设置专门的老年人就餐区域。助餐服务以午餐为主,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网点提供早餐、晚餐服务。

  7.加强服务监测。加强价格监测,鼓励通过场地租金、水电煤气费用减免等多种方式,引导供餐单位对老年人就餐进行让利和优惠,并提供不同价位、不同品种的多样化菜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加强质量监测,对各类社区(长者)食堂、供餐企业及助餐点开展评估测评,不断提高服务能级和水平。

  (三)优化助餐配送体系

  8.规范配送行为。加快完善老年助餐配送服务的基本规范,在设施配置、人员资质,以及分餐、分送行为等方面形成标准化模式。根据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加老年送餐车的配置。对送餐车进行统一编号、统一造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改进车辆性能,做好保温及消毒工作。在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为老年送餐车的出行提供指导和支持。对配送数量较大的中转助餐场所,鼓励使用机动车辆提高送餐效率。在及时送达(一般在半小时以内)的同时,告知提醒老人尽快用餐并妥善存放。

  9.稳定配送队伍。对送餐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水平。对送餐车辆及送餐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稳定和发展送餐员、社工及志愿者队伍,重点为行动不便、路途偏远等存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配送服务,重点人群配送到户、一般人群配送到点(家门口服务站、助餐点等)。

  10.丰富配送渠道。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网络送餐平台、物流公司等合作,利用其方便快捷的服务网络为老年人送餐。支持“移动型”助餐车进入小区服务和送餐到户服务。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1.统一备案标识。对符合条件的社区(长者)食堂、助餐企业、老年助餐点,经所在街镇同意,统一向区民政局申请备案,统一制作并下发标识,悬挂于醒目位置。区民政局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街镇共享登记备案信息,纳入监管名录。备案与相应扶持补贴政策挂钩。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给予3个月提升改造期,期满后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不予备案,不得悬挂标识图案。

  12.严格规范管理。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依照规定实行“六个公示”,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社区(长者)食堂等实施“明厨亮灶”,推进各类老年助餐点规范配置。

  13.做好日常监管。加快建立统一的服务信息系统,做好老年人就餐情况实时记录,以此作为服务考核、评价和补贴的重要依据。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实行诚信评价等级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奖罚。

  (五)完善服务补贴政策

  14.优化供方补贴。对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在市级建设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按要求进行匹配。经考核评估达到相应要求的各类社区(长者)食堂、供餐企业及助餐点,区财政给予相应的运营补贴。区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实行专款专用,专用于社区老年助餐的各项服务工作。

  15.实施老年优待。对浦东新区户籍的60—89周岁的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老年人,以及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免费提供牛奶。对有助餐需求的浦东新区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由各街镇统筹,给予老年人就餐一定程度的优惠和减免,原则上不鼓励免费供餐。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浦东新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区民政局(牵头单位)、区地区工作党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镇。区民政局要统筹做好全区老年助餐工作的服务指导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能各司其职。各街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既积极建设布点、按需开展服务,又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二)加强资金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通过“个人掏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的多方支撑、多元参与方式,拓宽资金保障渠道,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既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又兼顾助餐企业利益,实现助餐配餐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双向认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打造服务品牌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做好老年助餐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好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积极打造浦东特色的老年助餐服务的知名品牌,全力推动浦东新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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