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31
沪府办发〔2016〕4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