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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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海洋产业是上海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上海市海洋发展“十二五”规划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批准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是指导未来五年本市海洋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对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发展简要回顾

  上海市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中部,长江入海口和东海交汇处,海域面积约10000km2,岸线总长约518km(不含无居民岛),其中大陆岸线总长211km。共有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3个有居民岛屿,大金山岛、佘山岛、九段沙等23个无居民岛屿(沙洲)。拥有港口航道、滩涂湿地、渔业、滨海旅游、风能和潮汐能等多种海洋资源。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海洋事业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特点,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本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海洋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海洋科技取得重要进展,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有效加强,海洋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一五”发展主要成效1、优化海洋产业布局,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十一五”期间,上海市海洋产业布局逐步从黄浦江两岸向长江口和杭州湾沿海地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洋山深水港和长江口深水航道为核心,以临港新城、崇明三岛为依托,与江浙两翼共同发展的区域海洋经济空间格局。其中,长兴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基地、临港海洋工程装备基地以及沿海区县的滨海旅游业初具雏形;洋山深水港和外高桥港区的海洋交通运输业已形成较大规模。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海洋交通运输业、船舶工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电力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等六大海洋产业发展较快。到2010年上海市海洋生产总值4756亿元,比2006年增长19.3%,海洋生产总值占上海市生产总值的27.7%。

  2、加强污染源头治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十一五”期间,围绕节能减排,加强陆源入海污染治理,全市污水处理能力从“十五”期末471万立方米/日提高到68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从70.2%提高到81.9%。不断完善海洋倾倒许可证制度,海洋倾倒得到有效监控。建立了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和船舶溢油监控体系,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合格率达到100%。完成了覆盖上海海域11大类60余个监测指标的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基本掌握了本市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加强了海洋渔业生态修复,渔业增殖放流约5亿尾(只)。加强了金山三岛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区生态健康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3、坚持海洋科技创新,支撑海洋事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开展了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环境治理、船舶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等相关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探索建立上海市海洋科技研究中心、数字化造船国家工程实验室、海洋工程材料与防护技术研究中心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在海底观测、深海钻探、海上风电、液化天然气船等高端船舶、水下运载器和机器人等海洋高新技术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升了我国在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船舶以及大型风电机组领域的研发制造水平;实现了大型深水钻井平台设计建造的突破;初步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海底综合观测试验与示范系统——东海海底观测小衢山试验站、东海典型赤潮藻毒素溯源网络体系、江海直航海域观测预警服务保障系统以及长江口咸潮入侵监测预报系统,提高了海洋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经济鱼虾蟹贝藻养殖技术与育苗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深海钻探和深海大洋基础研究等方面居于国际领先地位,为上海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4、推进海洋基础工作,提高海洋管理能力

  “十一五”期间,开展上海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海域使用普查、大陆岸线修测、海洋环境监测和评价,以及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应急预报等基础工作;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海洋赤潮防治工作方案》,在长江口设立赤潮监控区,对赤潮的发生、发展和生态过程开展了全程监控,并通过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形式发布短期和中长期海洋预报;启动建设“数字海洋”上海示范区,初步形成“数字海洋”信息系统基础框架,基本摸清上海海洋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初步建立海域使用普查档案;基本完成上海水运口岸开放范围确认工作。海洋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综合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本市海洋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总体上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但与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

  1、海洋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本市海洋交通运输和船舶工业等传统海洋产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明显,海洋工程、海洋新能源开发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高科技产业所占比重较低,发展速度较慢,海洋航运服务、滨海旅游和海洋信息服务业配套设施薄弱。

  2、海洋科技创新有待进一步突破

  由于本市众多涉海科研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科研力量较为分散;海洋产业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依然较为薄弱;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环境保护、海域海岛使用等关键技术与公共服务的新要求差距较大。

  3、海洋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长江入海污染物总量仍然较高;长江来沙量锐减,河口海岸带滩涂湿地面积呈减少趋势;海洋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有所下降;近海生物多样性有所降低;船舶溢油和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

  4、海洋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上海市海洋局与水务局合署办公的新体制2009年刚建立,海洋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海洋管理装备和公共服务平台缺乏;海洋法律法规和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十二五”发展思路

  (一)发展形势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海洋经济作为未来开发新资源、开拓新产业的重要领域,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主题之一。从国际层面看,世界海洋经济快速增长,海洋科技驱动日益强劲,海洋开发呈现高层次发展趋势。从国内层面看,国家提出“发展海洋经济”战略,要求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目前全国海洋经济区域布局基本形成,海洋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沿海省市海洋经济持续发展。尤其是上海临近的江苏、浙江等省加快了海洋经济发展步伐,《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等规划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升产业能级,推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安全,对海洋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面临建设“四个中心”、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难得机遇

  大力建设“四个中心”、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发展的殷切期望,是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快上海海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上海黄金海岸与黄金水道交汇的区位优势,优化调整海洋产业布局,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海洋经济内在质量,是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2、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面临推进节能减排、保障生态安全的更高要求

  上海地处流域下游,东海之滨。海域环境受长江来水、钱塘江来水、苏北沿岸流和沿岸排水的共同影响,影响因素多,保护难度大。随着长江流域和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集聚,入海污染物排放将会进一步增加,要达到国家更高减排目标,保障河口海洋生态安全,控制削减入海污染物排放面临更大压力。

  3、推进海洋科技创新面临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成果转化的更大挑战

  上海海洋科技力量雄厚,在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海洋产业领域有条件形成较强的竞争力,需要紧密围绕“科教兴市”战略,坚持“需求牵引,推进创新”原则,进一步整合平台、共享资源,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增强海洋基础科学研究能力,提高海洋核心技术自主研发水平,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更好地发挥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海洋管理、防灾减灾和海洋安全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4、强化海洋综合管理面临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服务能力的更重任务

  为了全面履行海洋综合管理新职能,推进海域与陆域联动发展、河口与海洋共同保护,需要坚持立足自身、依托各方,进一步完善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涉海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需要坚持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进一步健全海洋管理机构,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海洋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改善民生的全市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优化提升海洋产业能级为主线,坚持江海联动、海陆统筹,坚持安全、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2、基本原则(1)坚持江海联动,海陆统筹

  按照国家沿江沿海发展战略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上海海洋发展要更加注重河口和海洋联动发展、海域和陆域统筹发展、江浙沪沿海区域协调发展。

  (2)坚持科技创新,保护为重

  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引导作用,加快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海洋经济发展中,要更加注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在海洋资源优化配置中,要更加注重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

  (3)坚持优势引领,提升能级

  要依托上海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优化调整海洋产业布局和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海洋先进制造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要充分发挥政府引领和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依托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推进上海海洋事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重点

  “十二五”时期,海洋发展要更加突出海洋作为上海重要战略空间资源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海洋在服务城市转型发展、维护城市生态安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更加突出上海海洋向深远海发展的巨大潜力。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原则,海洋发展突出以下重点:

  1、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为重点,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发展

  围绕国家战略,结合本市“十二五”新型产业体系布局,上海要加快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现代服务业聚焦发展海洋金融服务、现代商贸、旅游会展、信息服务及航运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发展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先进制造业聚焦发展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通过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一带三圈七片”的海洋产业布局,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发展。

  2、以源头控制、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和上海基本生态网络建设目标,根据上海河口海洋环境特点,重点实施“健康海洋上海行动计划”,主要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控制行动、生态修复行动和环境保护行动,进一步改善河口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生态安全。

  3、以集聚力量、科技创新为重点,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围绕科技兴海战略,整合海洋科技资源,集聚海洋科技力量,以增强海洋经济高新技术和海洋综合管理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

  4、以夯实基础、强化服务为重点,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强化海洋公共服务,以加强海洋法规和规划、海洋执法、海洋应急、海域行政许可、海洋信息化等五项管理为重点,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进一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四)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综合管理达到沿海省市先进水平。基本形成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生态环境友好、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管理科学的海洋事业发展体系,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为:

  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布局,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海洋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10%,高于全市经济增长平均水平。

  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完成国家对本市入海污染物削减量目标,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行动,使海洋生态环境逐步修复。

  进一步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科技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优势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

  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十二五”主要任务(一)发展海洋经济

  “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进一步调整海洋产业结构,提升海洋经济的科学发展水平。

  1、重点发展海洋服务业

  (1)海洋交通运输业

  重点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目标,合理调整港口布局,提高码头泊位的大型化和专业化水平,保障长江口深水航道畅通,建成以港口为枢纽,水陆畅通,设施完善,内外辐射的现代化航运集疏运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统筹口岸开放资源,进一步完善上海水运口岸开放格局。到2015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保持在6.5亿吨左右,集装箱吞吐量增至3300万标准箱,确立上海港作为东北亚国际集装箱运输枢纽港的地位。

  (2)海洋航运服务业

  在浦东新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推进港区联动、港城联动、航运和金融贸易联动,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经纪、航运交易和航运信息等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推进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开展船舶交易签证、船舶拍卖、船舶评估等服务;发挥上海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叠加整合优势,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培育和发展海洋信息服务市场,建立并完善海洋信息服务体系。

  (3)滨海旅游业

  围绕上海打造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发展要求,着力发展崇明三岛、浦东滨海、奉贤和金山海湾休闲旅游业,建成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户外运动等为一体的生态型旅游度假区。重点推进吴淞炮台湾公园、崇西明珠湖、崇东陈家镇地区、奉贤生态海岸等旅游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上海邮轮产业,依托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和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形成世界邮轮旅游航线重要节点。大力发展海洋文化创意、展示交易、海洋文化旅游、会务论坛等相关产业。

  2、做大做强海洋先进制造业

  (1)船舶工业

  抓住世界船舶工业转移的良好机遇,坚持自主开发、技术引进和科技创新相结合,在现有船舶工业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船舶自主设计制造能力。优化发展三大主流船型,重点发展超大型原油运输船、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大洋钻探船、豪华邮轮、游艇、海洋勘测与海底布缆船舶等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船舶,加快发展船用主机、船用辅机和通讯导航等关键配套产业。加快长兴岛、外高桥等船舶制造基地和奉贤游艇制造基地建设。到2015年,船舶工业达到年产1600万吨的造船能力,实现1300亿元的船舶工业及船舶配套业总产值。

  (2)海洋工程装备和建筑

  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能力。重点开发海洋钻井平台、水上工作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及其配套设备。研制大深度潜水器、海底管线电缆检测及维修装置、深海潜网设备等海洋潜水和海底工程设备。优化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布局,推进长兴岛、临港等海洋工程装备基地建设,形成北部以长兴岛为依托、南部以临港产业区为依托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聚区。深化海上城市工程建设研究。到2015年,实现海洋油气开采装备、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海洋工程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等三大板块形成400亿元产值。

  3、加快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1)海洋生物医药

  发挥上海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作用,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建立海洋药物重点实验室和海洋生物资源中心,重点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药物,培育和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技术的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增加海洋生物医药业在海洋产业中的比重。加强海洋生物优良品种开发。

  (2)海洋新能源

  发挥海上风电建设率先示范优势,建设东海大桥海上风电二期、临港、奉贤海上风电及扩建等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60万千瓦,初步形成东海大桥、临港和奉贤三个海上风电基地。同时加强对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的研究和开发。

  4、调整转型海洋渔业

  结合海洋渔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快标准化渔船改造进度,推进横沙等标准化渔港建设,购买和建造金枪鱼围网船只,推进中西太平洋金枪鱼延绳钓,探索大型拖网后备渔场,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二)保护海洋环境

  实施“健康海洋上海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控制行动、生态修复行动和环境保护行动。

  1、污染控制行动

  (1)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在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同时,加大对直排入海污染源、入海河流污染物和沿海垃圾监控力度。

  (2)海上污染控制。开展巡航监视、定点监视、专项监视相结合的静动态船舶污染监视系统建设;严格执行海洋倾废许可制度,控制、调整、优化海域倾倒区布局,规范海洋倾倒区的管理,对海上倾倒活动实施跟踪监测;加强对渔业船舶的污染排放管理,减轻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涉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3)港口污染控制。加强港口排污工程建设,实施港口生活污水和废水纳管工程;开展港口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港口污染应急设备库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港口船舶含油污水、压载水、洗舱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接收处理设施。

  2、生态修复行动

  (1)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积极开展海洋生物生态监测工作;继续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并向近海、外海水域延伸,争取放流品种达到30个,放流成熟品种占70%以上,放流苗种4亿尾(只);开展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水生物种的人工培育;加强现有重要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调查、监测,开展渔业资源增值放流效果后评估。

  (2)加强海岸生态修复。在崇明、浦东、金山、奉贤侵蚀岸段,实施保滩护岸工程;在崇明、金山、奉贤海岸选择示范岸段实施海岸生态修复工程;在浦东新区海岸建设生态安全防护林带,保护及恢复海岸生态系统,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岸线。

  (3)研究启动海洋牧场建设。选择5平方公里海区建设海洋牧场,开展海洋生物放牧,探索防治海底沙漠化进一步蔓延的方法,促使海底局部底质生态逐渐恢复。

  3、环境保护行动

  (1)海岛生态系统保护。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开展以崇明岛、长兴岛、大金山岛等及其周边海域的本底调查;研究制定海岛生态指标体系,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建立市区(县)两级海岛保护信息监管网络体系,严格执行海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海岛生态敏感区的封禁治理和预防保护,避免和减少人为活动对海岛岸滩地形、岸线形态、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2)水源地保护。加强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水源地保护;重点建设青草沙水源地生态安全实时监控系统,监控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灾害性海洋生态事故的发生。

  (3)自然保护区保护。推进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金山三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保护区生态监测监视网络和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保护区周边海域开发活动的监控和引导。

  (4)佘山岛国家领海基点保护。开展佘山岛国家领海基点调查,摸清周边海洋环境状况,研究提出佘山领海基点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发展海洋科技

  坚持科技兴海、科学用海,着力建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兴海平台建设,加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高新技术研究。

  1、加快科技兴海平台建设

  以建立上海市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为契机,以项目为纽带,人才为核心,整合海洋科技资源、集聚海洋科技力量开展合作研究,提高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兴海平台,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科技创新机制,加快上海临港“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2、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高新技术5个专项研究

  (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技术研究

  重点研究超大型原油运输船、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海洋勘测与海底布缆船舶等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船舶的关键技术,加强船舶关键配套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研究。

  (2)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研究

  重点开展海洋油气钻井平台、海底管线铺设检修维护设备、港口机械等高新技术的研发;大力培育深海探测、运载和作业设备的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积极开展海水淡化等应用工程装备技术、极地考察开发利用装备技术研究;深化海洋工程材料耐蚀防护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模块化、智能化集成制造技术研发和应用。

  (3)海洋生物医药技术研究

  开展海洋生物不饱和脂肪酸产品研发、胶原蛋白与活性肽研发、海藻活性物质纯化与活性功能研究及其产品开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与海洋药物大规模筛选模型研究等。

  (4)海洋新能源开发技术研究

  开展海洋风力发电技术研发,重点研究海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核心技术和主要部件制造技术;加强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的研究。

  (5)深水航道开发和维护技术研究

  研究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技术方案,研究北港和南槽航道整治开发方案。

  3、加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关键技术7个专项研究

  (1)海洋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河口海洋水动力、水质、泥沙和风暴潮数值预报研究和海岸侵蚀、咸潮入侵、海上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升风暴潮、赤潮、溢油污染扩散的预报和处理能力。

  (2)上海沿海海平面上升对城市安全影响及应对关键技术研究

  预测分析上海沿海海平面上升趋势;评估上海沿海理论海平面上升与地面沉降的耦合技术和效应;分析相对海平面变化对海岸防护、防汛、排水和供水安全的影响。

  (3)东海海底观测应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东海海底观测系统规划与选址、东海海底观测布网的工程装备、东海海底观测应用系统的组网等关键技术,推动东海海底观测应用系统建设。

  (4)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技术研究

  调查上海市海岸、海域、海岛等海洋资源,研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探索海洋空间开发利用和海陆联动新模式。

  (5)近岸海域环境承载能力及对策研究

  建立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环境承载能力模型,研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分配方案,确定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并提出相关保护对策。

  (6)长江口杭州湾物理模型研制

  在现有长江口物理模型的基础上,拓展建立包括长江口、杭州湾以及上海近岸海域范围的物理模型。

  (7)疏浚物、废弃物的综合资源化利用研究

  加强疏浚物、废弃物的综合资源化利用研究,提高疏浚物、废弃物的综合资源化利用能力。

  (四)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

  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海洋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划、执法、应急、行政许可、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服务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海洋法规和规划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海,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上海海洋实际和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上海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办法》等本市海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积极组织编制《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上海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上海市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规划》等,构建海洋法规和规划体系,为海洋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海洋执法管理

  加强海洋执法装备,研究集海监执法、海洋环境监测观测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海洋综合管理保障基地及配套船舶实施方案;建立一支基本满足本市海洋管理要求、具备独立开展海洋执法能力的海监队伍,加强海域使用执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加强其他涉海部门的执法能力建设。

  3、加强海洋应急管理

  建立海洋观测监测站网、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海洋综合管理保障基地、海洋环境预警信息服务平台,配备应急保障设施,加强海洋监测;完善包括海洋要素观测、咸潮入侵监测、泥沙监测和预报发布等的海洋观测预报体系,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4、加强海域行政许可管理

  进一步促进海域、海岛资源科学有效配置,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基本制度,强化海洋功能区划的指导和引导作用,加强围填海计划管理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海洋行政许可事项,提升审批效能和水平,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协同、透明的海洋行政公共服务。

  5、加强海洋信息化管理

  以“数字海洋”上海示范区建设、上海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上海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海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系统的海洋信息化应用平台,完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运行服务体系,确保海洋信息安全可控,形成以网络平台为载体、数据中心为基础,应用平台为核心的海洋信息化框架体系。


  四、保障措施(一)体制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发挥“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海洋事业发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加强全市各涉海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环保、海洋、海事、港口、渔业等部门之间政务协同机制。逐步完善投融资、成果转化、合作交流等长效机制,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激励产业发展,推动上海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机制保障

  研究制定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机制,引领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设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加强海洋高新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研究制定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生态赔偿,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研究制定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推进机制,加强产业引导,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布局。

  (三)投入保障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海洋企业,吸引集聚海洋产业风险投资,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发展;加大对海洋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健全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加大海洋观测预报、环境监测、执法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宣传保障

  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书籍、网络等媒介,普及海洋知识,加强海洋意识教育宣传,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海洋意识的培养;在市民群众中树立海洋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的观念,鼓励公众对海洋开发、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参与和监督,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吸引优秀人才参与海洋事业;通过举办世界海洋日纪念活动、海洋科普活动等,营造海洋文化氛围,丰富和完善海洋文化内涵,促进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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