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计划 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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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工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市“十二五”工读学校教师岗位培训。

  一、培训目标

  树立工读教育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服务基础教育教学秩序需求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了解工读教育的研究新动态、新成果,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拓展专业视野;进一步提高教育转化行为不良学生的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专业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具备一定心理行为干预能力的工读学校教师。

  二、培训对象

  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本市工读学校教师。

  三、培训主题、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主题

  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现与教育调适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突出实务、实训和实际能力提高的要求,主要内容和方式包括:

  1.专题讲座和论坛。包括合作学习的策略与方法、让每个学生成功、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界定、发现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方法、学生不良行为的教育调适方法、教育调适结果检测方法、不良行为的心理测试诊断等。

  2.专题研讨和交流。针对每位参训教师的教育调适案例,组织开展专家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研讨和交流,分析调适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探讨改进的方法。

  3.考察和实训。包括学习青少年行为测试16PF软件的操作与应用方法、用16PF软件完成实践测试作业、考察有关学校和单位。

  培训共计60学时。

  四、培训安排

  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分期分批进行,每年的集中培训安排在6月至9月。各区县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修满规定学时、积极参与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培训作业并经专家考核合格者,由上海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统一认定市级学分。

  六、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实施、管理等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负责保障本区县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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