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延长《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 税额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财发〔2024〕6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4-08-01
施行日期:
2024-08-01

正文

关于延长《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

税额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

经评估,《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沪财20195)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831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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