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奉贤区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文件编号:
沪奉发改规〔2024〕1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4-02-02
施行日期:
2024-03-10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沪奉发改20241


 

 

关于印发《奉贤区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属集团公司,各相关在奉高校:

《奉贤区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22



奉贤区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科技、人才、创新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为加快构建奉贤区产业创新发展、人才引领发展的产教融合新格局,通过释放政策红利,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集成创新,全力提升奉贤区产业竞争力和促进奉贤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在奉贤办学的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院校)、区内重点科研平台载体,以及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按项目化方式参照享受相应政策。

二、行动目标

2026年,达成“1+5”产教深度融合的行动目标。“1”是指基本形成院校地深度融合、院校企深度合作的产教融合联盟,“5”是指重点打造建设的五个方面:包括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重点企业,创建一批产教融合型示范基地,搭建一批产教融合型开放共享平台,转化一批院校企合作科研创新项目,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

    三、行动任务

1.设立区产教融合专项发展资金

首期规模为10亿元,用于保障平台载体建设和实施方案中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人才项目引育、就业创业等各大行动有力推进,促进院校地深度融合、院校企深度合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设立产教融合投资引导基金

设立5亿元规模的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对经认定的院校企合作科研创新项目及区内产教融合型企业进行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奉投集团、开伦集团)

3.科研创新奖补

支持院校企科研合作,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对经立项通过评审的产教融合型项目或平台载体,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委)

4.人才项目引育资助

支持企业、平台载体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杰出人才团队项目,经认定给予每个项目1000万元~2000万元资助,对企业、平台载体聘用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委)

5.就业创业奖励

支持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奉发展,对在奉实体企业录用应届毕业生就业和落户的,按就业类别给予企业最高10000/人一次性奖励,按就业创业人数给予院校1000/人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空间载体租金减免

保障科研创新空间载体资源,对落地奉贤的产教融合型项目及高端研发平台提供总计10万平方米的优质空间载体支持,经认定的优质项目及研发平台,予以三年租金减免。(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单位:各街镇、开发区)

7.人才公寓物业减免

在奉贤区内从事科研创新合作的院校师生和企业技术人员,经认定给予三年人才公寓租金减免。(牵头单位: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奉发集团)

8.人才购房优惠准入

支持在奉定居购置首套房。优化人才购房准入条件,优惠价申购指定人才房1套,或申请40~80万元不等的货币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区经委)

9.赛事活动资助

支持院校企合作举办有较大影响力、专业化、国际化的高端产教融合赛事、论坛、峰会等活动,对活动组织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金额50%给予支持,单次活动最高支持10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10.优化公共交通出行

对支持范围内的院校增加与奉贤新城的公交班次,优化师生出行线路,提升公交直达的便捷性。对公交运营企业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责任单位:交能集团)

附则

1.建立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双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涉及的十大行动任务,若同时符合奉贤区内其他扶持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落实。

3.本实施方案和十大行动任务的操作细则由各牵头单位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和落实。

4.本实施方案2024310日起实施,有效期20261231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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