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4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徐人社规〔2024〕1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4-01-26
施行日期:
2024-01-26

正文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的文件精神,为保障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的基本生活,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4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龄未满80周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800元。

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4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为每人900元。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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