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延长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和《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有效期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房规范〔2023〕9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3-12-07
- 施行日期:
- 2023-12-31
正文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延长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和《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8年12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房规范[2018]10号)《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18]1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