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延长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和《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房规范〔2023〕9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3-12-07
施行日期:
2023-12-31

正文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延长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和《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812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房规范[2018]10号)《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18]1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2023127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稿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