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调整本市“阳光之家”“阳光心园”午餐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残联〔2023〕67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3-12-20
- 施行日期:
- 2024-01-01
正文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财政局
沪残联〔2023〕67号
关于调整本市“阳光之家”“阳光心园”
午餐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残联、财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持续加强本市“阳光之家”“阳光心园”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现就调整本市“阳光之家”“阳光心园”午餐费补贴标准通知如下:
一、午餐费补贴标准
(一)“阳光之家”全日制学员、“阳光心园”注册学员,每人每月250元(按照每月22天计算);
(二)“阳光之家”定期学员每餐标准参照全日制学员,“阳光心园”的非注册学员每餐标准参照注册学员,每月餐费按实际参加活动天数计算。
午餐费补贴用于为服务对象提供午餐、点心、饮用水等。
二、经费渠道
所需资金由各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三、其他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通知所涉内容与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抄送: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