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2023年11月1日第1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9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