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青府发〔202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浦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青浦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加快特色金融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水平,基本形成长三角特色金融枢纽的功能框架,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
“十三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青浦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在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和防控金融风险上下功夫,实现了金融产业发展与金融服务功能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成效
1.金融业总量规模不断增长。2020年,全区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9.6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16%。2020年末全区28家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200.62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64.7%;各项贷款余额1286.63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74.2%;存贷比为58.5%,高于上海市同期的54.3%。
2.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健全。形成相对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全区共有各类银行分支机构28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9家、证券分支机构11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商业保理公司5家、保险经纪1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典当行9家。成立了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青浦服务中心,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优质平台。
3.基金产业异军突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挂牌成立,基金产业进一步集聚发展,落地基金管理规模突破千亿。青发创投基金运营有序,引导效果已初步显现,已通过基金集聚了东芯半导体、肯耐珂萨、太美医疗、瀚薪科技、光惠激光等头部企业。
4.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成效明显。截止2020年,青浦区已有境内外上市企业25家,上市企业数量在全市各区中仅次于浦东新区。出台专项政策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上海市股交中心挂牌。截止2020年,青浦区在新三板挂牌企业55家,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企业163家。
5.金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先后发布《青浦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成立了青浦区金融业联合会,加强政银企合作。广泛开展金融宣传引导,全社会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意识普遍增强。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属地责任,建立和落实打非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维护了区域金融稳定。
6.积极支持企业应对新冠疫情。发布《青浦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企业金融支持的操作细则》,协调区内10家驻青浦银行联合提供首批55亿元“防疫紧急纾困融资额度”,2020年公布五批区级疫情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其中,10家银行为五批名单中的160家企业发放贷款46.37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融业发展能级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2020年青浦区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4.16%,相较全市18.51%的平均水平有一定差距。金融市场多元化程度还不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还不够多,特色金融机构发展不足,借助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优势推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还不快。
2.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增强。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还不够,对中小微企业服务力度仍显不足,银政企担保合作机制还不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步伐还较为缓慢。金融和科技、产业深度融合不够。直接融资比重仍然偏低。私募股权基金对区内企业支持和带动力度还需加大。
3.防范金融风险仍需继续完善。打击非法集资的压力仍然存在,与金融发展、金融开放相适应的金融监管还需要继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资源配置和监管科技水平有待加强,与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十四五”时期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青浦区面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功能持续放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纵深推进、新城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等机遇,这也为青浦区金融业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金融内外环境发展的不确定性也对青浦区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挑战。
(一)发展机遇
1.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为青浦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十四五”时期,进口博览会、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国家战略发挥的效应将不断显现,青浦区有望成为集聚配置更多金融资源的金融集聚区和金融开放枢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金融一体化改革上的先行先试将为青浦带来政策优势。
2.新时代“一城两翼”战略布局为青浦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青浦是上海未来发展“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空间格局的重要功能板块,青浦实施新时代“一城两翼”战略布局将对金融业发展提出更大的需求;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加强互联互通将使青浦区金融业发展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
(二)主要挑战
1.金融发展的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经济增长和金融业发展呈现一定的减缓趋势。受外部环境影响,“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加大,我国将更加重视统筹金融发展和维护金融安全,金融业发展重点将放在优化金融结构上。
2.金融发展的区域竞争更加激烈。“十四五”时期,国内各地区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与上海其他城区相比,青浦区金融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高层次金融人才较少,青浦区金融业发展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三、“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基本形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枢纽功能框架为目标,以培育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抓手,以发展绿色金融和科创金融为突破口,围绕“一城两翼”进行金融业发展空间布局,提高地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水平,将青浦区打造成为绿色金融发展、金融数字化转型和特色金融服务的承载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回归本源,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模式与路径,加大对重点产业等重要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不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坚持特色发展,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持续放大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功能,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大力推动青浦新城规划建设,按照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功能联动、资源整合的要求,发展绿色金融和科创金融,推动会展金融、物流金融、金融科技等特色金融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金融产业集聚区。
3.坚持创新发展,提升示范区金融一体化水平。按照“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融合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推进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体化科创金融服务。
4.坚持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地方金融监管能力,牢固树立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科学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增强对金融潜在风险的研究、判断、评估和监测能力。加大打击金融违法犯罪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力度,促进区域金融业规范有序运行。
(三)发展目标
1.金融产业能级明显提升。做大金融业增加值,“十四五”期间,新增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7家,新增优质私募基金、产业基金30家,新增大型融资租赁公司3家,到2025年全区当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75亿元。进一步吸引总部型、骨干型、功能型、特色型金融机构和配套服务机构,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集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日益显现,为到2035年建成长三角金融发展高地与特色金融枢纽奠定基础。
2.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围绕“十四五”阶段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力度。到2025年末存贷比争取达到65%,信贷投向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金融和产业的深度对接,每年举办投融资对接会12次。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5年青浦区挂牌上市企业突破300家,其中境内外上市(含科创板)企业力争达到40家。
3.金融业空间布局更加优化。青浦新城区域金融枢纽功能不断提升,青东地区作为特色金融集聚区基本建成,青西地区服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初见成效,形成功能突出、层次分明和优势互补的金融业空间发展布局。
4.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金融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金融宣传活动,每年组织相关宣传活动12次,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五”时期青浦区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金融总量 |
1 |
金融业增加值 |
亿元 |
49.67 |
75 |
2 |
大型融资租赁公司 |
家 |
1 |
新增3家 |
|
3 |
金融机构区域性管理总部 |
家 |
7 |
新增7家 |
|
4 |
私募基金、产业基金 |
家 |
新增30家 |
||
金融结构 |
5 |
存贷比 |
% |
58.5 |
65 |
6 |
年举办投融资对接会 |
次 |
12 |
||
7 |
上市企业数量 |
家 |
25 |
40 |
|
金融发展环境 |
8 |
金融发展政策环境 |
定性 |
已有成效 |
更有力度 |
9 |
金融发展服务环境 |
定性 |
已有成效 |
更加优化 |
|
10 |
金融发展法治环境 |
定性 |
已有成效 |
更加完善 |
|
11 |
社会信用环境 |
定性 |
已有成效 |
更加优化 |
|
12 |
年均组织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活动 |
次 |
12 |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1.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探索开展绿色项目库建设、绿色金融信息系统建设,争取长三角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落户。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创新多层次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多渠道的绿色产融结合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市场平台体系,增加对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机制。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建立绿色支行、绿色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设立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定向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发展。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排污权、水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拓宽绿色产业、项目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积极争取绿色产业发展子基金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开展节能环保融资租赁服务、开发碳基金及信托类环境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保险,推动保险机构设立绿色金融特色机构或专业团队,鼓励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建立绿色保险保费补贴机制。
2.发展基金产业。规范发展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积极引入设立公募基金。加快私募股权投资业发展,发挥本地龙头股权投资机构引领作用,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对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企业进行早期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鼓励并购重组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参与本地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积极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鼓励私募证券投资业发展,引进专业管理机构,培育私募证券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期货基金、对冲基金等新金融业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3.发展金融科技。利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数字产业,推动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物流金融、会展金融的发展,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助力长三角数字干线建设。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以跨区域、政务民生、营商环境等领域为重点,丰富一体化示范区数字人民币多场景应用,探索打造数字人民币“创新街区”“创新园区”等特色应用集成。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建设金融科技产业园,结合“大会展、大物流、大商贸”等主导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吸引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设立消费金融、物流金融等领域的金融科技公司、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细分领域的中小型金融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营造良好金融科技发展环境。加强对金融科技企业扶持力度,注重发挥产业园区及产业基金等引导作用,对金融科技企业落户、载体建设、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研发创新等给予支持。建立完善金融科技风险防范机制。
4.发展非银金融。构建多元租赁机构体系,支持各类优质资本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绿色生态等领域的专营租赁公司。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拓展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租赁业务。支持租赁咨询、租赁经纪、租赁资产评估、租赁资产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引进设立租赁产业引导基金和投资基金。发展国内贸易金融服务、跨境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支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争取民营企业在设立财务公司上取得突破。
(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直接融资作用,从天使创投、多层次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方面为科技产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信息技术、现代物流、会展旅游、北斗导航等重点产业投资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围绕科创企业发展提供信贷融资、财务顾问、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业项目的“首贷”等支持力度。完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租赁公司等多方合作的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2.完善会展金融服务体系。深入研究青浦区会展行业市场结构、实体会展企业融资特征,针对会展全产业链中会展场馆、主承办方、搭建商等不同类型会展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建立全产业链、全方位会展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会展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鼓励设立会展产业孵化器,推动政府、社会和会展企业共同设立会展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形式组建大型会展企业集团,支持大型会展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推动青浦会展业向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针对会展项目主承办方以及搭建商等轻资产企业的融资特点,与银行、保险公司合作实施帮扶展览企业计划,建立完善对会展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3.完善物流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物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以及物流园区、物流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和物流商贸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建立物流快递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物流快递企业和保险公司合作,扩大物流快递企业抵质押物财产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物流快递企业开展“政银保”保证保险业务。支持物流导向型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的发展。支持区内信用良好、产业链成熟的物流快递龙头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保理公司、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风控、考核等制度支持体系。推动适应物流供应链金融发展需要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
4.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探索建设区域性小微企业金融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动与中小微企业相关的各政府部门信息整合,向金融机构提供标准化查询接口,为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供数据支持。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联动,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激励机制和代偿风险损失补偿机制,推动园区贷批次包业务发展,支持商业银行提高对区内小微企业“批次贷”和信用贷款的规模和比例。
5.完善企业挂牌上市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围绕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建立完善梯队式、多层次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滚动培育、定期培训、动态管理”。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等业务指导部门的联系对接和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资本市场服务工作站等平台载体,服务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建立示范区拟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企业资源库,推动产业能级提升和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企业在“新三板”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发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青浦服务中心作用,争取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异地挂牌和融资上先行先试。
(三)优化金融空间布局
1.青浦新城:建设区域金融功能枢纽
围绕青浦新城“更高能级的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的发展定位,着力推进产城融合和产融结合,重点提升金融服务青浦新城规划建设的功能,建设成为立足青浦、辐射长三角的区域金融功能枢纽。
围绕青浦新城数字经济的发展,加大对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等数字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推动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数字经济产业政策的项目、企业发放贷款、提供保险。
围绕青浦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大对培育人工智能、氢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集群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智能制造产业链提供结算、融资一体化金融服务,定制个性化贷款产品。支持氢能产业园、人工智能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和综合保税区推进产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围绕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的建设,用足用好上海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出台支持总部型、功能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推动一批在物流金融服务、数字金融服务等方面具有特色的金融机构在青浦新城设立区域总部和结算中心。
支持青浦新城构筑开放多元的协同创新生态,加大对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2.青东地区:建设特色金融服务集聚区
围绕青东地区“更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中央商务区”的发展定位,加大金融对会展服务、快递物流、创新研发、商业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和软件信息、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建设特色金融服务集聚区。
围绕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着力发展贸易金融和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加强产品创新,针对不同的贸易场景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体系化、多渠道的综合金融服务。支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消费金融专业机构。
抓住国家级新型智慧城市先导区的机遇,建设金融科技产业园。利用青浦区丰富的物流商贸数据资源,支持金融科技与物流金融、贸易金融和财富管理等融合发展。支持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金融科技产业投资联盟,为金融科技企业的战略合作、风险投资、产业并购搭建平台。
利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辐射长三角优势,加快集聚优质财富管理机构,搭建财富管理人才培养平台,积极营造财富管理良好生态环境。发挥青东联动发展机制的作用,创新区域联动发展投融资模式,探索以多元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3.青西地区:建设示范区“绿色+科创”服务高地
围绕青西地区“更具创新活力的世界级著名湖区”的发展定位,借助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机遇,将青西地区建设成为配套完备、特色鲜明的一体化示范区“绿色+科创”金融服务高地。
以朱家角镇、蓝色珠链区域为核心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以招引私募股权投资、绿色资产管理企业为重点进行精准招商,积极引导绿色资本投资示范区绿色产业项目。争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落户,推动绿色项目库建设。
支持以西岑科创中心为核心打造长三角地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和专业服务中介机构,搭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产业投资合作,探索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支持金融业务跨区域发展,探索推进长三角支付清算、信用担保、授信管理等业务同城化。
依托朱家角镇区位优势建设金融产业集聚区,重点加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发展,增强金融集聚区的政策竞争力和吸引力。推进相关审核改革试点,开辟相应“绿色通道”,形成有利于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和健康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
(四)集聚金融机构
1.加快集聚优质金融机构。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青浦区设立专业化的法人机构、长三角功能性业务总部、配套服务中介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民营银行。支持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夹层基金、并购基金、量化对冲基金、二级市场私募基金和财富管理机构的集聚。
2.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推动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融资机构参与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项目,着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
3.支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进一步发挥青发创投基金作用,支持优质的市场化产业基金与地方国资平台加强合作。推进“基金+基地”模式,鼓励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青浦区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的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帮助区内优秀创业团队、创业项目、优质企业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精准对接。
(五)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1.提高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与中央和上海市配套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匹配与区域金融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监管资源。加强监管科技运用,探索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科技监管和智能监管。发挥区金融业联合会的自律、维权、协调、服务作用,加快新兴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建立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阵地,提高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能力。
2.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严把金融机构与准金融机构入口关,完善源头风险管控。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依法取缔和惩处无牌照、超范围经营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非法金融活动。充分利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平台,前移风险管理端口,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协助机制。
五、“十四五”时期主要保障
(一)加强领导协调和服务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金融业发展的领导。统筹考虑区域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级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组织有序,镇(街道)、相关区属企业执行高效、反馈及时,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沟通渠道畅通、监督管理无盲点、协调处置紧密衔接的金融工作机制。
2.强化条块协同。加强与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工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中央在沪金融监管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协调支持。加强区相关部门与街镇的协同,统筹解决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工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推动金融机构与青浦区相关部门、区内企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联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和重大案件协调处置机制建设。
3.优化政府服务。围绕重点金融项目、重点金融机构,推出组团式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不断提升金融机构获得感。依托“一网通办”,重点聚焦金融业审批中频度最高、周期最长、手续最繁的环节,全力进行优化简化,最大限度压缩金融机构办事时间。
(二)优化金融产业扶持政策
1.积极争取中央和上海市政策支持。利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优势,加强与上级政府、主管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金融政策资源,努力破解制约金融创新发展的制度瓶颈。加快贯彻落实中央和市级金融业发展相关政策,抓紧制定、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
2.完善区级金融产业扶持政策。按照国家金融改革导向,全面落实区内金融产业扶持政策,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的作用,加大对重点金融行业、新型金融服务业态、绿色金融、金融创新等领域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扶持资金监管,确保金融扶持落到实处。
(三)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力度
1.大力引进金融人才。贯彻实施“青峰”人才政策,推进金融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面向国内外的常态化金融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探索支持金融机构以兼职、顾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和使用高端金融人才。探索加大对金融人才的激励。
2.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加强与国内外高端金融教育培训机构、金融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举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金融人才培养项目,开展高端金融人才后续教育和在职教育,鼓励金融人才参加国内外公认的职业能力水平认证,提升金融人才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金融机构与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人才双向交流任职挂职。
3.为金融人才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积极落实“青峰”人才政策中的安居工程,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提供购房租房补贴,支持金融人才申请区级人才公寓和积分租房补贴政策,有效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将金融领域人才纳入区级领军、拔尖等人才计划评选范围,入选后在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优先支持和绿色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