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浦东新区支持创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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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浦东新区支持创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浦东新区支持创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经第66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浦东新区支持创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9月20日

关于浦东新区支持创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构建活力四射、热带雨林式的引领区创投体系,撬动更多资本精准投向重点、关键领域,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特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吸引创投企业集聚

  1. 打造高标准创投企业集聚地。统筹规划、完善布局,加大政策、服务集成力度,形成具有集聚度和显示度的创投生态,吸引具有影响力的创投企业落户浦东。支持各片区营造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生态环境,建设创投集聚高地。

  2. 便利创投企业市场准入。加强与市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力度,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会商机制。推动创业投资基金申报设立手续的简化,加快办理时间,畅通设立渠道。不断优化创业投资企业服务流程,提高登记注册的便利化程度。

  3. 推动外资创投开放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QFLP试点企业在浦东开展跨境双向流动,拓宽境外资金境内支出范围,简化外汇登记手续。支持QFLP试点企业在境内开展循环投资,拓展创投企业海外中长线资金来源,引入境外资金设立人民币创投母基金。

  二、完善“募投管退”全链条服务

  4. 拓宽创投企业募资来源。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对创投企业的资金支持和合作力度。鼓励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设立创投基金。支持创投企业依法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用于企业股权投资,拓宽募资渠道。

  5. 引导创投企业投早投小投科技。打造一行业一基金、一园区一基金的“基金+基地”运营模式,搭建多方参与的信息共享平台,打通资本和项目的对接通道。支持创投企业扩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力度,孵化培育早期本土项目。

  6. 提升创投企业投后服务水平。发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作用,做好创投企业被投项目的上市辅导培训、申报指导及相关专业咨询、投融资服务。围绕产业链、资金链举办科创资本大会、路演推介及投后管理沙龙等活动。

  7. 丰富创投企业项目退出渠道。支持设立S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私募股权份额转让平台交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组建并购基金,鼓励创投项目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退出。推动创投企业项目挂牌上市,依托浦东新区中小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机制,“一站式”解决企业上市合规问题,加快项目上市步伐。

  三、优化政策支持和人才服务

  8. 加大创投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依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和人才奖励。对被投企业中的小微企业,依据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补助。

  9. 培育引进创投人才。加强与头部创投企业合作,推动创投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形成良好创投文化,吸引创投领域高端人才。支持高校培育创投人才,加强对复合型创投人才的培养培训。

  10. 健全创投企业人才服务体系。搭建创投企业的人才综合配套服务,对在浦东创投生态体系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创投企业给予引领区金融发展贡献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创投企业给予人才直接落户便利,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和医疗服务保障,提供区级人才公寓和一定年限的租房补贴。

  四、附则

  本措施所称创投企业,是指注册地、税务征管地均在浦东新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从事创投业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及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创投基金。

  本措施自2023年9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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