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杨浦区小学招生信息登记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信息登记时间
2024年本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时间为4月15日-4月28日。
三、登记方式
(一)幼儿园登记
本市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如因特殊原因,所在幼儿园无法为该儿童进行登记的,家长须根据幼儿园教师的指引,通过相关信息登记点完成登记。
(二)区指定登记点登记
未在本市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指定登记点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家长在文末附件中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并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上的内容。通过“随申办”APP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窗口登记时间。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及填写完成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到本区指定登记点现场办理(长岭路50号)。
四、登记材料
类型 |
登记材料 |
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 |
1.户口簿; 2.出生证明; 3.房产证; 4.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截止日为4月28日); (2)与人户分离登记一致的房产证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居住证明。 |
非本市户籍 适龄儿童 |
1.户口簿; 2.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适龄儿童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4.提供居住证的父母一方,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证明。 5.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港澳台、外籍 适龄儿童 |
1.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 2.出生证明;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5.与居住证或住宿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监护人的居住证明须与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
注:非本市户籍儿童监护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请提供相关证件通过区指定登记点办理登记。 |
五、有关说明
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儿童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幼儿园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儿童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窗口办理预约二维码 |
杨浦区教育局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