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规〔2021〕9号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双减”工作要求,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准确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并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管理参考,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上海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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