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号:

沪教委规〔2022〕1号

各区教育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

  《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体育局

  2022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分享: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