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贤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奉贤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6号),促进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奉贤托育服务体系,有效推进奉贤“幼有善育”工作的整体进程,助力“五美五强”“一切美好”新奉贤建设。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培育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发展要求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托育需求分析研判,按需推进托育机构建设,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每年新增2-3个普惠性托育点。扩大托幼一体规模,争取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达到50%。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各类托育资源,满足适龄婴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到2023年,奉贤新城各街镇至少开设1-2个普惠性托育点,全区普惠性托育点街镇覆盖率达到85%。完善“1+14+41+X”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体系,即1个早教指导服务中心、14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基地、41+X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完善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功能,全区各街镇完成儿童友好社区创建。
2.规范管理,合力共治。健全托育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区、街镇两级联动的综合管理网络,形成对托育机构设点布局精准排摸的常态化工作制度,落实“一户一档案、一事一反馈、一季一通报”制度。街镇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建立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工作,确保托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3.队伍培育,提升素养。完善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每年不少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的托育队伍,每年为托育服务、科学育儿指导管理人员、指导者提供不少于2次的专业培训,确保人员培养基本满足区托育事业发展需求。
4.教养医结合,保障质量。依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实施教养医结合的托育课程与指导方案,探索“一点一医”教养医结合模式。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服务,每年举办2场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基地、指导站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10次的线上线下指导服务。积极培育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
三、主要措施
(一)增加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
1.拓展普惠托育资源。加大托幼资源统筹力度,推进托幼一体化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本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规定,落实托班建设要求,确保新建园满足托班用房需求。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在奉贤新城区域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
2.发展多元托育服务。引导托育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发挥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基地、指导站的作用,落实科学育儿指导进社区服务。充分发挥街镇、社区服务功能,在街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鼓励社区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二)健全管理规范体系,推动托育行业发展
1.完善综合管理机制。健全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条块联动机制,完善托育服务全过程监督指导,实施综合管理。依托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及质量评估等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向社会及时公告合法合规托育机构信息。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系列管理措施,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对未获得《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托育机构,由属地政府实施综合执法。
2.严格日常规范管理。落实《上海市托育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细则》,对托育机构一日管理、食品卫生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收费合理规范、应急处置预案、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开展定期检查。加强监测预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据标准和制度,建立各职能部门日常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对托育机构开展网络监管,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优质化发展。
3.建立质量评价机制。按照市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价指标,优化《奉贤区托育机构质量评估细则》,加强对服务过程和质量的日常评估与监测,定期召开托育服务质量分析会,形成动态的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每年开展优质托育机构评选工作,梳理总结优秀的经验与做法,以点带面提升托育机构质效。
(三)强化专业培养培训,建强托育服务队伍
1.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和过程考核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制定《奉贤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对从业人员增设心理健康评估,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者,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托育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2.加强从业人员培养。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前职后专业化培训,重点培养育婴师、保育员和保健员。加强教育、卫生等科学育儿志愿者队伍储备,加大对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基地、指导站等指导者的培训,提升科学育儿专业素养。
3.培养托育骨干队伍。根据区托育事业规模,培育托育工作管理队伍、专任骨干队伍,通过市区联动、合作交流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开拓专业视野,不断提高托育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养。
4.提升家庭带养能力。家庭是婴幼儿托育的主要场所,家庭带养人是托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贤城“父母课堂”“邻家课堂”等形式为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助力父母和祖辈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会等待的“七会”合格家长。
(四)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1.落实机构规范服务。依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规范操作指引,做好应急演练,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强化教育、卫健委、妇联等部门协同,合力共建教育、医学、心理专家资源库,探索“一点一医”教养医结合模式。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发挥儿童早期发展基地作用,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发展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促进个体身心健康发展。
3.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完善奉贤专版“育之有道”APP科学育儿指导公益平台,精准推送线上科学育儿资源,实现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积极开展“育儿加油站”“亲子嘉年华”“贤城早教专列”进家庭、进社区(宅基)、进楼宇、进园区、进场馆等线下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积极推广和使用科学育儿资源包,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扩大科学育儿影响力。
4.打造区级品牌项目。利用奉贤区域内自然、生态、人文特色资源,研究拓展适合0-3岁婴幼儿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形成一批具有奉贤文化、地域、自然等特色的贤城科学育儿亲子打卡点,实现科学育儿实践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协同合力
依托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在托育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各方关心、共同推进托幼工作的强大合力。定期召开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托育服务规划发展和重点问题。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街镇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保障托育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经费投入
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等所需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对应原则纳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落实托育机构综合奖补制度。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引导托育机构合理核定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政策扶持
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家庭教育,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家庭养育创造条件。支持脱产居家养育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提供场地、税费减免、专项补助、教师培训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类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
依托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开展多视角、多形式宣传,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支持托育服务工作。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
附件
《奉贤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
增加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 | 每年新增2-3个 普惠性托育点 | 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每年新增2-3个普惠性托育点。到2023年,奉贤新城各街镇至少开设1-2个普惠性托育点,全区普惠性托育点街镇覆盖率达到85%。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各街镇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总工会 | ||||
2 |
提供多元托育 服务 |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达到50%。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在奉贤新城区域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的托育服务。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 ||||
3 | 完善“1+14+41+X”科学育儿指导体系,即1个早教指导服务中心、14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基地、41+X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各街镇 | |||||
4 | 全区各街镇完成儿童友好社区创建。 | 牵头单位:区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团委、各街镇 | |||||
5 | 健全管理 规范体系,推动托育行业发展 | 健全托育服务 管理体系 | 健全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条块联动机制、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向社会及时公告合法合规托育机构信息。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 | |||
6 | 建立综合管理和 日常监管机制 | 街镇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季度精准排摸1次、每年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 ||||
7 | 建立质量评价 机制 | 优化《奉贤区托育机构质量评估细则》,形成动态的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每年开展优质托育机构评选工作。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 ||||
8 | 加强专业培养培训,建强托育服务队伍 |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 建立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和过程考核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 | |||
9 | 制定《奉贤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对从业人员增设心理健康评估,建立“黑名单”制度。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 |||||
10 | 加强从业人员培养 | 完善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每年不少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 ||||
11 | 培养托育骨干队伍 | 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的托育队伍,每年为托育服务、科学育儿指导管理人员、指导者提供不少于2次的专业培训。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人社局 | ||||
12 | 提升家庭带养能力 | 开展贤城“父母课堂”、“邻家课堂”,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提升家庭带养能力。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 | ||||
13 | 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 落实机构规范服务 | 指导托育机构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规范操作指引,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 |||
14 | 提供教养医结合 服务 | 合力共建教育、医学、心理专家资源库,探索“一点一医”教养医结合模式。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 | ||||
15 | 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 |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各街镇 | |||||
16 | 发挥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的阵地作用,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发展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 |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 | |||||
17 | 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服务。 |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街镇 | |||||
18 | 加强科学育儿指导 | 完善奉贤专版“育之有道”APP科学育儿指导公益平台。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 | ||||
19 | 每年举办2场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提供每年不少于10次的线上线下指导服务。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街镇 | |||||
20 | 开展“贤城早教专列”进家庭、进社区(宅基)、进楼宇、进园区、进场馆等线下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街镇 | |||||
21 | 积极推广和使用科学育儿资源包,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扩大科学育儿影响力。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 | |||||
22 | 打造区级品牌项目 | 研究拓展适合0-3岁婴幼儿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形成一批具有奉贤特色、贤趣特征的贤城科学育儿亲子打卡点,实现科学育儿实践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各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