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杨人社〔2021〕36号
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21〕5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沪人社就〔2021〕176号)等精神,做好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的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公共就业服务是促进市场供需匹配、实施就业援助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地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手段。通过聚焦重点群体,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创新运行机制,统筹区域服务资源,打通服务链条,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以促进就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服务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已在本区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以下简称登记失业人员)。
三、服务内容
(一)摸清登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详细了解失业原因、就业意愿、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对有求职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包括就业政策宣传、乐业空间服务、就业训练工场推介等在内的一系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三)对有培训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推介就业扶持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并协助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提供求职平台渠道,开展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并回访求职结果。
(四)对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向其提供创业咨询、专家指导等服务,不定期推送各类创业活动,对符合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向其介绍政策内容,协助其申请相关政策。
(五)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项目和步骤,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及时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六)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农民工,参照登记失业人员进行服务。
(七)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登记失业人员,积极推动实施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服务举措,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部门,应健全协调机制,深化“乐业空间”等地区就业服务项目在重点群体精准帮扶中的“压舱石”作用,统筹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提升杨浦就业服务影响力。
(二)区就业促进中心作为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认真履行统计分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经办等公共服务,并指导街道开展登记失业人员的基层就业援助,统筹调配服务资源,完善考核机制,全力提高服务质效。同时做好就业资金的审核、稽查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履职部门,应完善重点群体信息数据,根据需求提供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尽快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民化、市场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要把就业工作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公共就业服务对稳定和扩大地区就业”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作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围绕登记失业人员,完善创新服务机制、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提升杨浦公共就业服务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二)健全机制保障。要加大对促进就业工作投入力量,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区级财政保障能力,保障就业服务支出,充分发挥就业资金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作用。要配备就业资金监管部门或相关监管人员,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方式,提升监督管理实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公共就业服务事业发展需要合理配备必需的专业服务和管理人员,加大力度建立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设,在居委会中统筹设置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建立专业化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能力提升保障机制,不断增强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性,总结和宣传特色做法、典型事迹、典型人物等,拓展宣传渠道,提高主动性和实效性,营造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杨浦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服务记录表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杨浦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服务记录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性别 | ||||
学历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就业意愿 | |||||||
□求职 | 求职岗位 | 期待薪资 | |||||
□创业 | □拟创业 | 行业 | 简介: | ||||
服务需求 | □政策咨询 □创业活动 □专家辅导 | ||||||
□培训 | 培训项目及等级 | ||||||
服务记录 | |||||||
时间 | 服务方式 | 服务内容 | 工作人员 | ||||
备注: | □符合注销失业登记第____条情形,注销失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