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定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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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嘉定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卫人口〔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嘉定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嘉定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下简称“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18〕44号)、《关于本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的通知》(沪卫人口〔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就做好本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至2025年,本区基本建立符合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特点的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三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意识逐步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二、服务对象

  具有嘉定区户籍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涉及两类人员:

  (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

  (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

  三、服务项目

  心理健康促进;心理检测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

  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通过发放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品、举办专家心理讲座等方式,借助微信、手机APP等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调适能力,提升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素养。

  (二)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服务

  按照自愿原则,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评估服务,了解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同时,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档案(作为健康档案的组成部分),做好信息安全、动态维护和跟踪管理。

  (三)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

  积极探索开展符合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特点和需求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缓解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

  (四)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

  积极探索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依托区精神卫生中心等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协会的志愿服务组织等平台,在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等情况时,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关怀服务

  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服务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怀、关爱的良好氛围。各镇、街道以“小型、分散、多样”为原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丰富广大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来临之际,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五、部门职责

  (一)各街镇政府利用辖区内的心理咨询室、谈心室等心理服务资源,以及智慧健康驿站、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扎实有效地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在对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开展日常服务中需关注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倾向性心理问题或有心理援助需求的,及时主动安排专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对有进一步治疗需求的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

  (三)区精神卫生中心要按照“六优先”便利措施为前来就诊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药物等治疗。同时,对综合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指导,对相关医师进行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诊治能力和识别转诊能力。

  (四)综合医院要积极开设精神(心理)科,要按照“六优先”便利措施为前来就诊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

  (五)鼓励区镇两级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有需求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促进、心理检测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等心理健康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团队

  依托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协会等资源,建立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架构。

  1.管理服务队伍。区卫生健康委、区计划生育协会、各街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团队,组织实施并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2.专业技术团队。区卫生健康委在各医疗机构中选拔优秀、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建区级专家团队,指导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各镇、街道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由家庭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团队,为本辖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3.社会服务力量。鼓励、吸纳有志于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加入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拓展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能级。

  (二)加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1.区卫生健康委及时传达和解读国家、本市、本区关于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2.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举办由计划生育工作者、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参加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专项培训,增强心理健康知识和沟通服务技能。

  (三)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各司其职,高度重视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加强领导、协调和推进。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团队,研究制定本地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方案。

  2.经费保障。区镇两级要加强财力保障,确保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所需要的经费投入。

  3.考核评估。区卫生健康委对各街镇和各医疗机构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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