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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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闵卫规发〔2021〕1号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卫生计生办,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原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当前本市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家庭〔2017〕11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沪卫人口〔2020〕11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闵行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疗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界定

  1.1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是指其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父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凭《上海市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就医便利卡》,享受就医便利等医疗服务。

  二、优先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时,优先满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签约需求,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纳入重点服务人群,提供定期上门访视服务。

  2.2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将本辖区内全部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花名册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通知每个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签约率达到90%以上。对于今后新增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及时将花名册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优先为签约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3.1家庭医生应为签约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加强动态更新与利用,作为签约服务的基础与核心。

  3.2家庭医生应定期对签约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进行健康评估,了解、确定其主要健康状况与需求,并提出针对性干预方案。

  3.3家庭医生在对签约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按照健康状况与需求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目录及标准,应对不同分类人群提供有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3.4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为辖区内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四、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优先就诊和转诊预约服务

  4.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家庭医生门诊服务制度,签约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在约定时段至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诊等服务。

  4.2在签约医疗卫生单位内,建立签约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享受优先就诊的机制,让签约对象享受优先就诊的便捷。区属二、三级医院应优先满足家庭医生转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所需专科门诊、住院病房等资源,使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可以在上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或入院。

  4.3行动不便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在各医疗卫生单位普通门诊就诊时,凭《上海市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就医便利卡》,享受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收费“六优先”便利措施。

  4.4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4.5加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老年护理服务,落实医养结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符合入住老年护理院条件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优先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五、加强领导、协调和推进

  5.1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医疗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协调和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具体的服务工作。

  5.2区卫健委:负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疗服务工作的方案拟定,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等工作,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纳入全区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列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顺利推进。

  5.3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审核,建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发放《上海市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就医便利卡》,每年组织6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进行体检,了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在就医等方面存在的需求,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5.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卫计办提供的花名册,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日常健康管理工作,将他们纳入重点人群管理,落实医养结合,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优先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5.5二、三级医院:根据本通知要求,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提供优先就医服务。

  六、附则

  6.1本通知自2021年3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19日。

  附件:

  1.闵行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健康管理签约流程

  2.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免费体检项目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附件:1

闵行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健康管理签约流程

  1.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特别扶助证到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卫计办进行审核,登记办卡信息。

  2.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卫计办给居民发放《上海市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就医便利卡》。

  3.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特别扶助证(同步骤1的证明材料),以及社保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和分级诊疗签约。

  4.居民就诊凭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凭《上海市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就医便利卡》享受优惠政策。

  5.《上海市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就医便利卡》不能转借给其他人使用。

  6.相关的办卡信息、就诊服务以及优惠服务信息汇总到区卫健委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审核。

  7.本签约流程最终解释属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2

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免费体检项目

  根据老年人身体特点,设置包括一般检查、化验检查、心电图检查、超声检查、放射检查等健康检查项目,具体如下:

  一、一般检查

  包括BMI指数、血压;内科:包括一般情况、胸、腹等检查;外科:包括头、颈、脊柱、四肢、关节、肛检(排除直肠肿瘤)等检查。

  二、化验检查

  包括尿常规、大便隐血、血脂4项(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空腹血糖、肝功能1项(谷丙转氨酶)、肾功能1项(肌酐)。

  三、心电图检查:筛查心脏疾病。

  四、超声检查:肝、胆、脾、双肾,筛查脏器器质性病变。

  五、放射检查:胸部数字摄片(CR),筛查肺部等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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