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贤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沪奉卫〔2024〕26号
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卫妇幼〔2023〕50号)文件精神,推动实现在全区范围内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目标,维护母婴健康权益,我委研究制定了《奉贤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1日
奉贤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推动实现在全区范围内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目标,维护母婴健康权益,根据《上海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统筹,各部门联动,与生育全程服务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干预措施,全力完成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任务,提高全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行动目标
全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到2025年全区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主要评估指标。
(一)结果指标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1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
(二)过程指标
1.孕产妇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95%及以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
2.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
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到98%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
1.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科学备孕。
2.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流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早孕建册时即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病检测,孕早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为临产孕产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并要求30分钟内出具检测结果并提供咨询。鼓励各级助产医疗机构开设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绿色通道,积极动员其进行相关检测。
3.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对感染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早诊断、早治疗,落实好各项干预措施,为符合治疗标准的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健康管理,确保感染儿童尽早获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发挥中医药在母婴传播防治中的特色和优势。
4.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结合本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规范,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加强随访管理,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保证服务的连续完整。针对拒绝随访和失访人群做好原因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提升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规范管理水平。规范开展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5.实施全覆盖督导质控。对区内各助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定期开展质控与督导,覆盖服务全流程,有效保障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导和质控评估体系,制订区级评估和督导方案,由区妇幼所负责实施,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质控督导,不断提高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质量。
(二)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质量
1.完善数据收集与管理。强化对预防母婴传播数据采集、报送、使用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指定专人管理,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加强基础性数据收集,不断提高评估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有效性,为消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数据分级质控体系,细化数据质控方案,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妇幼健康等相关系统数据的协同共享和比对核查机制。
3.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围绕国家消除母婴传播评估指标加强监测评估,科学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研判与消除目标的差距,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
(三)加强实验室管理
1.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检测机构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孕产妇检测服务效率。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
2.加强试剂供应管理。根据“谁采购、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完善检测试剂招标采购流程,确保试剂及时、足量供应。建立试剂调配应急机制,加强试剂供应链管理,规范试剂储备和运送。各实验室要做好试剂使用前性能验证,对试剂进行评估和技术验收,规范试剂应用。
3.加强实验室数据信息管理。完善实验室数据的登记、报告和质控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结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实验室与临床数据的衔接,保障检测信息安全。
(四)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
1.保障感染者权益。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保护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相关宣传教育,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
2.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营养和心理支持。协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帮助感染者家庭获得救助,减轻其医疗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3.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强沟通合作,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协同开展工作。
(五)广泛宣传与倡导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宣传和科普宣传,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人自我保健意识。开发相关主题科普宣传制品(如知识手册、健康教育宣传栏、自媒体宣传、视频等),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依托妇女节、母亲节、艾滋病日等各类主题日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及实施阶段
区妇幼保健所分析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流行状况,总结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主要问题,分析统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差距,对24个消除指标(13个主要指标和11个参考指标)开展全面评估。优化辖区服务网络、确保服务质量。制定消除母婴传播实施方案和评估督导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相关培训,整体有序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二)推进和巩固阶段
深入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培训与指导。对标消除目标要求,整理问题清单,关注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克服并解决,做到“关口前移”。完成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目标后开展区级自评,准备区级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展报告、消除评估数据一览表等,按照要求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市级评估。13个消除主要指标中:3个结果指标和10个过程指标均需持续达到2年(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均达标)。
(三)总结与评估阶段
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消除母婴传播区级评估工作,按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及质控督导方案(附件2),组织辖区相关专业机构认真开展区级自评工作。并将区级自评结果及时报区卫健委。经评估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后,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消除母婴传播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持续稳定推进,巩固消除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评估小组,指导各机构落实自评工作,深入分析与消除目标的差距,明确消除时间表、路线图,对重点人群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实现消除的机构进行不定期调研复评,定期通报全区消除母婴传播行动进展情况。
(二)保障经费投入
科学规划、合理使用预防母婴传播经费,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防母婴传播相关物资管理,确保物资质量、品目和数量满足工作要求,追踪物资使用效果,杜绝浪费。
(三)强化质控督导
持续完善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导和质控评估体系,专项评估小组要加强对各助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与质控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
1.奉贤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领导小组与专项评估小组名单
2.奉贤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及督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