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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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杨人社〔2021〕3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管理力度,根据《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21〕51号)和《关于打造国际双创人才基地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杨委办发〔2019〕36号),现将《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培训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打造一支适应杨浦国际双创人才基地建设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对区域内中小企业及民办非企业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给予补贴。

  第二条 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技术培训项目立项、结项、补贴比例确定、补贴资金拨付等全过程管理,并对运维机构进行指导、监管。

  第三条 建立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培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承担培训机构筛选认定、培训项目立项申报受理、咨询、督导、审核评估等日常工作;撰写季度、年度计划总结报告,进行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定期报送新闻稿件,通过宣传手册、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推广,扩大平台的影响力与知晓度。

  第四条 经费来源、补贴对象和标准

  1.经费来源:杨浦区地方教育附加统筹及结余资金。

  2.补贴对象:注册在杨浦区的中小企业、民办非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才。

  3.补贴标准:培训项目一般控制在25000元/天以内(包括师资讲课费、场地费、材料费、管理费等内容)。高级研修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0元/天。根据每个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最终补贴培训费用的60%-80%,其余培训费由学员自行承担。如有不同区县专业技术人才共同参与的培训项目,按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所占比例给予补贴。针对有重大影响力、高层次、行业性的大型公开课或讲座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标准“一事一议”。对达到立项目标要求的,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对未达到立项目标要求的,酌情扣减补贴金额。

 第五条 根据《杨浦区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企业培训需求,择优选择具备较好培训条件、较高培训质量的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开展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素养的区域性重点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

  (一)高级研修项目——精品示范

  1.培训目标: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为高层次人才创造一流的进修和交流环境,如针对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研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等专门设立的高级研修项目。加快培养一支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精英队伍。

  2.培训方式:每期高级研修项目一般为短期系列课程。学员一般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管理人员。采用前沿的“世界咖啡、催化式研讨、沙盘模拟、标杆研究、案例教学”等教学模式。建议每班培训人数达到20人左右。

  (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业务能力培训项目——创新实效

  1.培训目标:紧密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分行业、分专业协调推进。重点围绕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设计、科技金融、文化创意、教育服务、健康产业、专业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更新行业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实施形式多样的培训项目。

  2.培训方式: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分类以及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分类,推出职业资格/职称培训课程。以行业讲座、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等形式定期集中授课。建议每班培训人数达到30人左右。

  (三)岗位素质培训项目——灵活生动

  1.培训目标:分类组织开展人才理念更新、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培育、实践能力提升、团队合作精神养成等培训项目,重在增强综合素质,提升岗位适应及职业发展能力。

  2.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培训为主。线上通过互联网在线自学形式,统一发放学习账号。线下主要为大型公开课形式,举办有重大影响力、高层次、行业性的大型公开课或讲座。

  第六条 实施流程

  1.机构遴选。拟入选的培训机构需为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人力资源培训”、“职业培训”、“业余教育”或其他培训资质的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平台对培训机构进行调研和评估,由培训机构提交《培训机构准入合格供应商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在人才培训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专业能力及行业口碑的培训机构入驻平台,并报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培训效果突出的培训机构,经认定可挂牌“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基地有效期为两年。

  2.需求评估。由区内企业或专业技术人才向平台或培训机构提出培训需求,并填写《培训需求信息表》,平台对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

  3.项目立项。根据收集到的培训需求,围绕区域重点行业和紧缺培训项目,按“一项一立”的原则,由培训机构填写《培训项目立项表》及相关资料报平台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参加由平台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将评审结果报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一般一年集中一次进行立项。

  4.项目实施。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项目前须向平台递交《学员报名表》,平台通过“全国(上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一核实学员社保缴纳单位归属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派监督团队检查课程实施状况,发放、回收《培训项目满意度调查表》。平台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培训项目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培训项目按计划开展。

  5.结项考核。培训项目实施完毕后,培训机构须向平台递交《学员签到表》、照片记录、结项小结等材料,形成《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报告》和《培训项目经费决算表》。平台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结项评审,拟定补贴比例。

  6.资金拨付。平台将评审结果、专家拟定补贴比例及相关结项材料上报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确定各项目最终补贴比例。对于达到立项目标要求的,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费用补贴。未达到立项目标要求的,酌情扣减补贴金额。通过财政局将相关费用拨付给培训机构,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 运作机制

  1.设立服务窗口。平台专设服务窗口,负责日常电话咨询及接待、意见反馈受理。

  2.编制课程目录。平台积极推动培训机构分类制定课程列表,按期推出精品课程目录,并通过多种渠道推送给区内企业及专业技术人才。

  3.建立培训档案。平台对于最终立项项目建立培训档案,全面覆盖学员和企业的详细信息资料。

  4.建立监督制度。平台对培训机构日常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独立监督团队,开展随机抽查,确保培训效果评估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5.建立专家评审制度。设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培训机构入围平台资格的认定、培训项目立项、结项的绩效考核评价等。一般由5人组成,包括1名政府部门代表、1名平台代表以及3名行业专家。

  6.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平台业务沟通例会,总结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

  7.建立项目考核制度。从培训项目的内容设计、执行情况、培训成效等方面开展全方位评估,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对学员的学习效果组织鉴定,完善项目的考核评价体系。

  8.建立机构考核制度。对当年立项的一般入驻平台机构和挂牌“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一般入驻平台机构若考核“不合格”,责令整改后若考核仍为“不合格”,取消其入驻平台资格;挂牌培训机构如考核未达到“优秀”,取消其区级继续教育基地挂牌资格,降为一般入驻平台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被发现在考核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直接取消入驻平台资格(挂牌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一并取消挂牌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驻平台。

  第八条 本细则由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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