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浦区委办公室 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黄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和《黄浦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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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业集团:

  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黄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和《黄浦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黄浦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服务本市 “五个中心”“四大功能”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大局,奋力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根据《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黄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把人才资源作为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围绕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将人才工作与黄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黄浦区“十三五”期间在推进人才发展上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工作成效,规划完成情况良好。

  (一)工作成效

  1.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逐步优化。调整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置,制定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督查制度等工作规则。制定《黄浦区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黄浦区加强优秀人才(专家)服务和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等多项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主动对接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项目,“十三五”期间累计引进国家及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81人,培养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2人、上海市领军人才51人。持续开展黄浦区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修订完善《黄浦区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累计选拔区级优秀人才105名,完成培养25人。

  2.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良好。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将人才工作与高端服务业发展紧密结合,大力集聚金融、专业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等领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全市首批开展技能人才增收激励试点,持续制定有梯度、能叠加的技能人才专项激励政策,鼓励老凤祥股份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实施技能人才股权激励措施。制定社会事业领域专项激励计划,构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工作等领域多层级人才队伍。

  3.人才发展综合环境持续提升。坚持开展人才安居、医疗绿色通道、子女教育等多方位生活服务。将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公寓房源,协调区属企业集团提供经济型人才公寓供人才短期过渡,试点实施人才住房租赁货币化补贴,为优秀人才提供累计不超过6年的阶段性安居保障;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体检,与瑞金医院、瑞金医院卢湾分院、香山中医医院先后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绿色通道,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到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高技能人才和名师名校长;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咨询,依托党群服务站点为人才提供暑托班、兴趣课堂等子女教育服务。

  (二)主要不足

  1.人才发现引进的方式和途径有待拓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仍主要侧重于学术成就和资历,引进海外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渠道还不够通畅。全区虽集聚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但主要还集中在临床医学和医学科研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企业家和投资家、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较大发展潜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老字号品牌高技能后备人才等仍比较匮乏。

  2.人才培养激励的措施和力度有待提高。相关政策和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不强,暂未形成主题鲜明的工作品牌,也暂未开展针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专项人才引进项目。区级优秀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尚比较单一,对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养、扶持和激励不够。争取市级人才新政“先行先试”方面的决心和力度不足,缺少主动承接科创中心建设相关政策的“溢出效应”。

  3.人才服务保障的广度和精度有待提升。服务保障措施主要覆盖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内的高层次人才,对社会事业人才、青年人才的覆盖力度不够。服务内容仍然“千人一面”,尚未根据人才所在行业、领域和单位不同给予针对性服务。人才了解和获得服务的渠道不够便捷,缺少精准推送和主动服务的工作力量和有效举措。

  二、“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引领推动经济全球化、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海深入实施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都为进一步增强黄浦中心城区核心区的功能优势、产业优势、市场优势提供了重大机遇。此外,旧区改造持续换挡加速将极大地重塑城区的空间形态、功能布局、治理格局,为跨越式提升城区品质、经济密度、核心功能提供重大契机。

  “十四五”时期,黄浦人才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且人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黄浦要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发挥优势、强化功能,要在服务上海改革发展大局中奋勇争先、追求卓越,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顶尖人才更加渴求,对引领科技创新和支撑高端产业发展的青年人才更加期盼。黄浦在未来五年将持续重视人才要素对区域发展的引领作用,趁势而上集聚更多顶尖人才,不断提升人才国际化程度,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人才引进的高端导向、人才配置的市场导向、人才发展的国际导向、人才服务的精准导向,为优化提升本区“一带双核三区”功能, 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围绕中心大局把握人才工作总体方向,加快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坚持服务黄浦发展大局,构建以产引才、以才促产、产才融合的同频共振工作格局,实现人才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融互动,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城区更高效能治理、群众更高品质生活。

  坚持高端引领、国际视野。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坚持高层次、领军型、国际化人才导向,加大力度面向全球吸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和虹吸作用,将黄浦打造成为高层次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推动黄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市场导向、放权松绑。尊重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发挥比较优势,塑造竞争优势,健全人才市场化评价和激励机制,向用人单位简政放权,为各类人才松绑减负,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服务保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黄浦发展持续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

  坚持精准发力、突破创新。紧扣黄浦区位特征和产业特点,围绕打造卓越黄浦、幸福黄浦、活力黄浦、魅力黄浦和同心黄浦的目标,在人才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上下更大功夫,突破制约黄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不断探索用创新的方式方法整合区域内外、体制内外的各类资源,为人才的事业发展搭台铺路,为人才的工作生活保驾护航,形成黄浦人才工作的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黄浦区人才发展的总目标是:立足于黄浦超大城市核心区特点,进一步培养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积极优化与黄浦作为上海“心脏、窗口和名片”相适应的人才发展环境。具体目标是:人才资源总量持续扩大,其中各类高层次人才数量稳步增加;“3+3+X”高端服务业人才集聚能级持续提升;打响一批具有黄浦特色的人才服务品牌。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人才机制体制创新

  1.构建突破性人才政策体系。加紧构建符合黄浦特点的“1+X”人才政策体系,制定新时代人才引领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的牵头抓总作用,聚焦人才发展机制体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人才评价、引进、培养、使用等各个环节,解决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生活中的关键性障碍,出台若干个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实施“黄浦英才”系列人才项目,形成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人才政策比较优势,构建与黄浦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2.建立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根据黄浦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以市场化评价标准为主的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社保基数、个税、股份等薪酬评价标准,行业地位、专家推荐等社会评价要素,兼顾入选项目、荣誉称号、学历经历、职称论文等传统评价因子,构建能够覆盖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团队成员的市场化评价标准。鼓励人力资源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参与人才评价认定,创新“竞赛评才”“投资评才”等评价方式,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退出机制、评价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和人才评价监督机制。

  3.拓展灵活开放的引才渠道。借鉴上海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建立黄浦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或白皮书发布机制,发挥“区域专用落户额度”撬动作用,加快引进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建立区级引才激励计划,调动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加强“以才引才”“中介引才”“资本引才”“项目引才”“课题引才”,发挥市场主体在人才引进中的关键作用。创新“候鸟专家”“双休人才”等柔性引才机制,鼓励采用顾问指导、项目攻关、技术入股、企业兼职、决策咨询等形式对接国内外一流人才及团队,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借鉴上海国际人才港运作模式,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行业性组织在海外引才中的积极作用,探索组建黄浦引才“代言人”团队。

  (二)统筹推进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4.加速集聚核心支柱产业高层次人才

  汇聚金融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积极对接市金融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全球化视野的金融高层次人才队伍,持续提升“外滩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引领力和竞争力。更加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金融产业主体的价值提升,大力集聚科技金融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进一步做强“滨江党建·金融外滩”党建品牌,依托区域化党建平台推动人才双向交流,创新金融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引育商贸服务业复合型高端人才。注重商业业态、街区形态、文化生态、消费生态的“四态并举”,围绕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建设,大力引进数字化赋能、消费模式和业态创新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助力打造黄浦世界级消费目的地。总结推广“双百企业”成功经验,完善区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家队伍,让老字号品牌在打响“上海购物”品牌中重新焕发活力。

  放大专业服务业人才集聚效应。围绕产业链国际化、价值链高端化,进一步提升黄浦面向国际、内外链接的“环球专业服务枢纽”功能,打造一支高层次、多门类、规模化的专业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集聚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航运服务等行业高层次人才,提高对专业服务机构创新服务关注力度,进一步完善黄浦专业服务高端生态环境。

  5.引进培养新兴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引进文旅服务业紧缺急需人才。深入挖掘黄浦“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宝贵资源财富,扶持文化创意、旅游会展、演艺影视、体育竞技等行业人才发展,鼓励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带动知名电竞职业赛事在黄浦落地。积极加强旅游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全面提升黄浦国际吸引力和旅游服务能级。

  培育健康服务业优秀人才梯队。大力推进广慈—思南国家转化医学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在研发端积极引进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现场管理组织等转化医学高端人才,在市场端积极引进生物和化学制药、医疗器械和耗材的销售、体外诊断等细分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健康服务业企业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加快支持建立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依托黄浦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集聚优势吸引高层次人才。积极关注独立医学实验室和医疗服务机构、互联网医疗等产业链环节。

  汇聚科创服务业高层次人才。以强基增能、支持都市科技创新为出发点,以场景应用和都市科技生态建设为落脚点,进一步促进互联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科技应用和推广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在黄浦汇聚。围绕上海特种机器人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加快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集聚高层次人才。

  6.超前谋划未来融合产业人才队伍

  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和城市数字化转型,引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流量型经济发展等前沿领域优秀人才,推动发展在线金融、新零售、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在线娱乐等潜力领域,发现、引进和培养一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潜力型人才。发挥黄浦丰富的场景资源优势,鼓励场景开发、场景应用等新领域的优秀人才及其团队到黄浦创新发展,形成黄浦场景经济人才优势。

  7.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人才梯队化建设

  加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医疗公共卫生体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快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培养更多知预防、懂治疗、能应急的复合型人才。加快引进选拔一批名校长、名教师、领军型体育教练人才、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文艺大师,注重通过阶梯型培养骨干教师、骨干医生、青年体育专技人才和青年文艺工作者梯队。着力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培养基层社会治理所急需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人才和群团组织人才。

  8.持续注重技能人才后备队伍培育

  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需要,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大知名培训认证机构引进力度,加快培养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贯通制度。进一步推动“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上海工匠”“黄浦工匠(智慧工匠)”等培养项目,资助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国际性职业技能大赛。重视推进老字号企业技能后备人才培育建设,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高技能人才项目传承与创新。

  (三)全力构建人才事业发展载体

  9.全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广慈—思南国家转化医学创新产业园区和东方国际生命科学产业园区建设,结合北京东路地区城市更新,推动机器人展示体验港等科创载体建设,推进河南路—中华路科创空间建设。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金融科技重大项目和平台。发挥国家转化医学中心(上海)、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上海整形医学产业创新研究院等平台作用,承接一批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研项目。支持顶级学术机构以年会、论坛等形式集聚一批全球科技人才和顶尖科技成果,引进培育市场化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设立创新中心,推动建立“离岸研发实验室”“离岸研发中心”“离岸孵化器”等离岸创新平台,依托各级党群服务阵地探索“党建+人才+科创”服务项目。

  10.建立人才合作共享平台。推动科技创业孵化中心“医学产学研基地”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以重点产业领域龙头企业为主体,政府、科研机构协同推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成果转化中心或国际合作直通车。大力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吸引院士专家进站开展科研工作。建立区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重点企业(机构)入驻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支持区内博士后人员申请“超级博士后”计划。

  11.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积极培育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聚集一批国际知名猎头公司,为黄浦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背景、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行业高端人才。搭建由区相关部门牵头、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重点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参与的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定期举办人力资源总监交流会等活动,密切关注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12.建立长三角人才合作平台。充分发挥黄浦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文化优势,依托“长三角主要城市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联盟”等载体,协同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和支持同长三角城市开展宽领域、项目化的人才多元合作。重点加强黄浦同长三角城市在高端服务业、金融、经营管理、文化、卫生等领域人才培训师资、基地等共享,推进黄浦同长三角城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13.拓展区域化党建互动平台。深化区域化党建平台人才双向交流机制,鼓励企业、机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交流岗位、安排优秀人才开展半年左右相互挂职,帮助单位间交流合作并提升人才综合能力,进一步探索形成常态化交流机制。依托区域化党建双向认领机制,以提供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认领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需要的项目,形成人才与地区双向互动的良好机制。

  (四)健全优化人才发展服务体系

  14.健全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开展区四套班子领导与高层次人才结对走访,与人才加强感情交流,密切思想联系。结合区委大调研、区领导常态化走访企业等工作,加强区委各直属党(工)委、党组与人才经常性联系,完善人才调研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5.打造“零距离”人才服务体系。以“最佳体验、最高效率、最优服务”为目标,依托企业化运作和第三方服务外包方式升级人才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模式,建立“人事专员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工作机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精准、精细、精致的“一对一”服务,形成黄浦“人才管家”品牌。依托市“一网通办”平台、人才服务“一码集成”功能,努力实现人才业务全覆盖网上办理、人才信息资源全流程互联共享。组建人才政策宣讲团,打通人才政策落地“最后一百米”,推进人才政策宣传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人才政策推介与招商引资同步、与企业注册同步、与社区服务同步。

  16.持续拓展人才安居保障渠道。坚持持续优化人才安居体系,最大限度解决不同层次、不同产业、不同领域优秀人才住房安居问题。拓宽房源筹措渠道,支持社会力量新建、改建人才公寓,将市场化租赁房纳入人才安居房源,加强保障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的阶段性安居困难。坚持“实物+货币”多元补贴模式,建立分层分类、梯度保障、覆盖面更广的人才租房补贴机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完善人才公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受理和审批流程,尽可能缩短人才安居“等待期”。

  17.完善子女教育和医疗健康供给。建立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会商机制,统筹区内公办及民办教育资源,力争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国际化学校发展,促进国际化课程引进和融合,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建立满足国际人才需求的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区域优质医疗资源,优化人才医疗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导医咨询、专家预约、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等多层次、个性化医疗健康服务,探索逐步拓展民营、社会化健康服务供给渠道,形成全方位的人才健康医疗服务体系。

  18.积极打造人才生活美好社区氛围。着力提升黄浦国际化生活品质,积极营造具有国际特色的社区氛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坚持做好 “文化聚人才”品牌活动,定期举办参观考察、音乐会、文化沙龙等人才交流活动,探索开展外国专家文化融合活动,进一步彰显黄浦的文化软实力,满足高端人才的文化需求,提升人才在黄浦享受美好生活的感受度和融合度。

  19.提升人才政治社会参与的贡献力和荣誉感。充分考虑高层次人才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加入有关社会团体、文化团体的愿望,对其中政治素质高、社会影响大、活动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出一定政治安排或社会安排。邀请参加各类区域建设发展为主题的咨询问策活动,激发建言献策的积极性。积极推荐高层次人才参加“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三八红旗手”“白玉兰荣誉奖”等评选表彰,增强对黄浦发展的参与深度和强烈荣誉。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组织领导协同性。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抓总职能,实施人才工作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人才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人才工作培训,推进“人才政策进党校”,在区委党校主体班和专题班中以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将人才工作融入教学内容。

  (二)加强规划评估实时性。加强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和区人才办对规划实施的分级管理,加大规划的项目化推进力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密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重点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强化规划评估结果的应用。

  (三)增强人才投入保障性。适时扩大区人才发展资金的投入规模,完善资金使用机制、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聚焦黄浦“3+3+X”重点产业以及社会事业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创新“人才+项目”“人才+产业”等资助方式,鼓励用人单位配比资助,提高人才资金的撬动作用和使用效益。

  (四)提升人才工作的前瞻性。把握科技创新的领域性、阶段性特点,适时进行相应的人才政策调整。充分发挥人才研究专家智库作用,结合逆全球化、疫情防控等带来的各国人才政策调整、引才方式调整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

  (五)注重人才宣传的精准性。在各种渠道积极展示宣传优秀人才事迹,引导人才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顺应新时代传播特征,降低人才获知政策和解读政策的技术门槛。邀请专业营销策划团队,对黄浦人才品牌进行统一策划、宣传和推广。动员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欧美同学会以及各类校友会等组织的优势,更积极主动地传递黄浦声音。

黄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根据《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凝魂聚气、鼓舞士气、淳化风气、涵养心气”要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一)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等,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加强基层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创新新形势下基层理论宣讲方式,组织开展“沪学互讲、言之有理”系列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走心,全区上下更加坚定自觉“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

  (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节点,举办各类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以主流价值观念引领塑造思想理念。不断扩大宣传阵地和形式,覆盖城区内大街小巷、城市社区、服务窗口、中小学校、文化场馆等,打造了思南路、局门路等一批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色街区。开展垃圾分类、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居住、文明餐饮、文明养宠等文明实践活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积极发挥典型榜样的道德示范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1人,中国好人6人,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4件、提名2件。

  (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富有成效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建成1个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0个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 170个居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现全区三级阵地全覆盖,并延伸拓展了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全面开展正面宣传动员,号召广大医护人员奋战一线,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各类志愿者真诚奉献,广大市民守望相助,为防控疫情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11 家、全国文明校园 2个 、全国文明家庭 1个、上海市文明社区10个、上海市文明小区111个、上海市文明单位204家、上海市文明校园19 个、上海市文明家庭21个、上海市文明餐厅9家。

  (四)学雷锋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壮大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全区注册志愿者19余万名,注册率达 29 . 2 %,活跃率达7 4 . 9 %。 在 全市率先成立黄浦区志愿服务回馈联盟,建立 10 2处志愿者港湾,为志愿者提供服务保障。持续推动 “一街一城一园一线”、学雷锋城市志愿服务站、志愿者港湾等区域化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十三五”期间,黄吉人获评全国最美志愿者;外滩街道咏年楼健康大使志愿服务队、豫园为民服务志愿队获评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南京东路学雷锋志愿服务、智力助残志愿服务获评全国最佳志愿服务项目;豫园街道、小东门街道、五里桥街道获评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

  着眼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顾老师讲红色故事” “文文明明幸福行 — 黄浦区小公民道德建设 工程 ”“非遗暑期学院”等 在 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 力的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工作 品牌。积极整合市、区、街道资源, 建立了 10个 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 13个 城市学校少年宫及 29个市民学习基地、40个学 生 社会实践基地在内的社会实践阵地和活动平台,构建了校内外育人共同体。 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家、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1人。

  二、“十四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黄浦全面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的关键五年。站在 “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 的新起点, 对 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提出了 一系列 新要求和新挑战 。

  (一)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 , 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强调要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 提出要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努力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激发中国力量、引领中国风尚,构建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坐标。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为了推进伟大事业, 必须要 弘扬伟大的中国精神和中国文化,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同步发展,在全社会凝聚正能量,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全面激发人民群众奋发有为、不懈努力、久久为功的强大动力,在危机中 育 新机、于变局中 开 新局。

  (二)上海全面践行 “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期待精神文明建设有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 在 考察上海期间,提出了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的人民性。十一届市委九次会议通过《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见》,动员全市人民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的新奇迹,共同谱写新时代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新篇章。为了更好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构筑“一流城市一流治理”新格局,精神文明建设就要做出不一般的担当、不一般的作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精神、创新创造精神、参与精神,全面激发向上、向善、向美的力量,让文明种子在人们内心深处扎根孕育,凝聚起建设人民城市的强大精神和品格力量。

  (三)黄浦服务全市大局的使命担当和新发展目标,亟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实现新飞跃

  作为上海的 “心脏、窗口和名片”,黄浦集中代表了上海的城市魅力和底蕴精华,彰显了以“功能新高峰、品质新标杆”为发展主线 , 服务全市大局的使命担当 。 “ 十四五 ” 时期,黄浦区将 初步 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成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发展标杆、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和世界级城市会客厅。为进一步提升黄浦作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的辐射力、吸引力和承载力, 要 大力弘扬城 区 精神和品格,发挥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底蕴优势,努力打造文化特质凸显、精神品格鲜明、人文内涵深厚、战略优势突出的魅力 黄浦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跃上新台阶,成为人民群众文明素养更全面、城市文明程度更高的全国文明城区。

  三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 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 做到 “两个维护”, 深入践行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 坚持以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作为工作主线, 凝魂聚气、鼓舞士气、淳化风气、涵养心气, 不断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升城区文化品位、群众生活品质,更好彰显城区精神品格,为黄浦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价值引领。 更加旗帜鲜明地 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魂聚气,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 引导人民群众从思想和情感上增强认同、增强自信,激励全区上下不惧艰险、砥砺前行的澎湃力量。

  2. 坚持 人民 立场。 自觉践行为民、靠民、惠民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心放到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把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多办群众关心、基层需要、社会关注的好事实事。

  3. 坚持守正创新。 要在潜移默化上下功夫,从细处着眼、从细节入手,落细落小落实思想熏陶;要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长期抓、长效抓,久久为功、锲而不舍;要在创新创造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充满活力,跟上时代发展,让精神文明工作打动人、影响人、引领人。

  4. 坚持融入中心。 紧扣中心任务、服务发展大局,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与落实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要求相结合,找准自身 定 位和坐标,为中心工作助力 、为全局工作 添彩。

  (三)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全方位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区。 到 2025年, 精神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更加成熟、阵地载体更加多元、公共产品更加丰富 ,人民 群众 精神力量更强、 文明素质更好、文明程度更高,与 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 地位相匹配, 努力成为具有 上海特质、黄浦特点的 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典范。

  四 、 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以理想信念聚人, 激发精神力量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让理想信念的灯塔在全区居民心中闪亮,坚定主心骨、汇聚正能量、振奋精气神,为推动黄浦发展凝聚最持久、最深层的精神力量。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权威读本和重要书目,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学、系统学、跟进学,切实掌握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 面向广大 市民群众 , 把理论话语转化 为 百姓话语, 讲好 “ 普通话、百姓话、贴心话、新鲜话 ”, 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2.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推动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在党员干部自学为主的基础上,广泛开展情景党课、 “声动”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突出青少年群体,组织开展 “ 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 ”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 用好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和网络平台,组织开展 “沪学互讲,理响黄浦”百名党员讲党史微宣讲大赛等特色活动,推出《红色的起点》《追寻》《黄浦江畔的党史故事》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 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 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3 . 加强价值理念引领。发挥黄浦作为党的诞生地所在区优势,深入推进 “党的诞生地发掘宣传工程”,切实保护和利用好中国共产党发起组成立地(《新青年》编辑部)旧址、中共中央政治局机关旧址(1928—1931年)等重要红色文化遗址遗迹。 围绕庆祝 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 牢牢把握 “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基调定位,深入 推进 “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 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 、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重大主题宣传 、 “百年初心地·黄浦别样红”系列主题活动 等方式, 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 结合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等重大节点 , 广泛开展 “我和我的祖国”“ 逐梦新时代 ”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 活动 ,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怀。依托 100 余处革命遗址遗迹、 34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一批立根铸魂、凝心聚力的红色文化宣教品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谱系。

  (二) 以时代新风化人,引领社会风尚

  以明德修身、立德树人为根本,结合贯彻落实《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把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代新风尚融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彰显 黄浦文明的内涵和高度。

  4.着力提升道德 观念。 围绕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坚持结合文艺创作、全民阅读、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形式,把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 扩展 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益宣传形式和载体,制作一批短视频、漫画、 vlog等 公益广告作品,设置 一批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色景观,打造一批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色街区, 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 使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生活化、具体化、形象化。 积极宣传阐释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使之 植根于全区居民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中 。

  5.着力提振精神面貌。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 倡导幸福源自奋斗 、 成功在于奉献 、 平凡孕育伟大等理念,弘扬改革开 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抗疫精神,使全区人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激发群众艰苦奋斗、干事创业的热情。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感动人物、最美人物、黄浦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树立典型标杆,激发全区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力量。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工作室作用,形成宣传、展示、传承先进事迹和精神,挖掘培树先进人物的制度化平台。

  6.着力引领 文明风尚。 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广泛开展文明社会风尚行动,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 、 垃圾分类 、 公筷公勺 、 分餐制等专项行动以及爱国卫生运动, 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等,增强市民科学精神、节约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持续深化市民修身行动,拓展市、区两级修身基地 , 进一步打造红色修身、阅读修身、艺术修身、志愿修身等具有黄浦特色的市民修身品牌。发挥 “思南读书会”“书声阅读会”等品牌效应,以传统阅读与数字阅读相结合,开展各类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打造阅读生活圈,将阅读融入城区文化生活 。 积极落实中宣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 ,推动 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发展工程、戏曲传承振兴工程、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等 23个重点项目在黄浦落实落地。依托“上海大世界·黄浦非遗保护分中心” 加强非遗项目保护 、传承和宣传,开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和 非遗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圈系列活动。

  7.着力养成 行为规范。 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持续开展 “除陋习、践行新七不规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进一步 推广耀江居民区 《 住户守则 》 等 做法 经验, 将行为规范融入市民公约、居民公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推动全社会共同自觉践行。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 弘扬重信守诺美德,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健全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重点结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依托诚信建设万里行 、 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诚信教育 , 推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三) 以文明创建励人,涵养城区品格

  坚持为民惠民,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励全区居民不断提高文明涵养,提 升 精神境界,展示与国际大都市核心 引领区 相匹配的 城区品格 。

  8.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新体系。 持续深化 区 、 街 道、 居 民区 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 阵地 建设, 完善日常运行管理机制, 因地制宜 在 街区、 景区、 楼宇 等 打造特色 新时代 文明实践 站点。不断健全 “1+X”的工作体系,统筹辖区内各类相关阵地,实现项目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整合,形成黄浦特色与品牌。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用好上海市 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服务平台 、 上海志愿者网 和区级 线上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 新时代文明实践 大数据管理 ,打通供需对接流程 和 信息渠道 。持续深化 “ 言之有理 、 文明有戏 、 志愿有约 、 时代有痕 、 实践有行 、 百姓有话 、 成长有礼 、 健康有道 、 榜样有力 、 人生有悟 ”十大新时代文明实践品牌项目, 推动文明实践的 黄浦 模式活起来、亮起来、实起来。

  9.开启文明城区创建新征程。 完善文明城区常态化创建机制,持续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区。 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强创建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区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基层单位创建干部、创建工作点位长等工作力量。 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抓住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 贯彻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 注重日常平常经常 , 不断提升 城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持续推动 创建惠民项目,把社区自治项目和文明城区创建实事紧密结合,增强创建工作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创建材料的日常积累,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来源有据, 力争在 “十四五”期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区,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城区文明程度 不断提升。

  10.实现各领域文明创建新发展。 不断加强基层建设,充分调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激发基层文明创建活力,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到 2025年,争取上海市文明社区保持10个街道全覆盖,上海市文明小区增加10%;力争新增全国文明单位2家,上海市文明单位增加10%;力争新增全国文明校园1所,上海市文明校园增加10%;力争新增全国文明家庭1个,上海市文明家庭增加50%。进一步规范常态化创建机制,完善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日常创建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文明社区创建,重点围绕打造社区共同体,动员社区各界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治理。文明小区创建,重点围绕建设美丽家园,打造环境整洁优美、管理规范有序、综合治安良好、服务完善便利、风气健康的文明小区。文明单位创建,重点围绕践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文明创建水平。文明校园创建,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着力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文明家庭创建,重点围绕家庭美德建设,用良好的家教家风家训涵育道德品行,自觉传承中华美德。

  11.拓展网络文明创建新阵地。 着力开展网络文明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走好新时代互联网群众路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培育网络文明新风尚。坚持 “大文明、大联动、大平台”思路,依托上海黄浦微信公众号、文明黄浦微博以及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联动并引导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组织、社会自媒体、网络意见领袖共同在网络空间传递正能量。广泛开展“美好在黄浦”“网络正发声”“网络安全e课堂”等群众性网络主题活动,倡导文明办网、上网、用网。培育壮大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把策划线上话题和开展线下活动结合起来,主动推送和互动交流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热议的社会现象释放正能量。

  (四)以志愿服务暖人,提升城市温度

  贯彻全国《志愿服务条例》 和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领风尚的作用,让志愿服务成为社会崇尚、人人乐享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让人人都能感受到 黄浦 的温度和善意 。

  12.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建设。 完善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分队、团队、志愿者的四级志愿服务组织构架和工作体系。 加强区志愿者协会建设,发挥 好 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作用。探索 建立志愿者星级认证机制、 完善志愿服务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强化保险保障等举措, 进一步发挥 志愿服务回馈联盟 作用 ,加大对志愿者的关爱关怀力度。 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分层分类衔接的志愿服务常态化培训体系,为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加强志愿者组织动员, 持续提升 全区志愿者注册率 、 活跃率 保持 全市 前列 。

  13.强化志愿服务阵地建设。 加强 各级志愿服务中心和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的衔接和嵌入,深入开展 “创新、创优”社区志愿服务示范中心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在完善功能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创新,在有效开展学习教育、常态化 举办 各类活动、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综合利用阵地资源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在现有 5 个城市志愿服务站基础上,争取新增一批志愿服务站,拓展志愿服务窗口。加强市、区两级志愿者服务基地规范化管理,促进志愿服务发展。

  14.推动志愿服务 品牌建设 。 聚焦教育、医疗、 科技、 扶老、育幼、助残等民生领域,结合 “12.5国际志愿者日”“3.5学雷锋日” “世界红十字日” 以及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提升项目设计精细化、供需对接精准化、服务质量专业化水平,打造更多特色鲜明、具有引领作用的志愿服务项目。开设志愿服务项目孵化班,加强志愿者骨干培训培养,通过志愿项目设计、志愿项目发布、志愿者队伍拓展、志愿活动评估等多个方面,指导志愿服务组织者高效管理志愿服务团队,切实提高志愿服务效能。 巩固和发展志愿服务特色品牌, “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一批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 100 ”先进典型。

  (五)以知行合一育人,造就时代新人

  以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涵养中华传统美德为重点,深化道德教育引导,推动未成年人道德实践养成,提升未成年人文明实践育人成效。

  15.抓住时势契机以活动育人。 广泛组织开展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文文明明幸福行 — 黄浦区小公民道德建设 工程 ” 让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成为未成年人的日常 行为准则。 打造 “红色思政”品牌,不断深化 “ 顾老师讲红色故事”等特色课程, 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铭记革命历史、崇尚革命英雄、继承革命事业,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 持续开展全国新时代好少年、上海市中小学生(中职生)十佳百优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 、黄浦区新时代好少年(文文明明幸福小使者) 评比推荐和学习宣传工作。

  16.抓好阵地建设以实践育人。 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内涵建设,强化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功能,为开展学生社会实践进一步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学校少年宫队伍建设、项目建设和特色培育, 探索推进 学校少年宫 云平台建设 。 完善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服务支持网络 , 丰富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的服务功能 , 力争完成 10个街道心理健康辅导分中心建设。拓展“多彩学习圈”社会实践版图,进一步发挥黄浦区学生实践护照作用,整合、共享各类学生社会实践资源。

  17.完善机制建设以制度育人。 进一步健全 体制机 制,不断 完善 “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形成“思想共育、资源共享、项目共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网吧、网络及手机、荧屏声频、校园周边和校园安全等方面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加强关心关爱特殊群体青少年工作,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帮扶救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 和领导责任, 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作 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 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区文明委要加强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把精神文明建设同各自业务工作结合起来, 共 同部署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区文明办 要加强同各有关部门 ( 单位 ) 的沟通协作、联系服务、指导督促,确保 “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二)加强工作支撑

  全区各 部门 ( 单位 ) 要根据建设新时代人民城市、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等要求,广泛发动所辖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各展所长,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要 把精神文明建设 经费 纳入各部门 ( 单位 ) 财政预算,确保每年投入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长 , 形成对精神文明建设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吸引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各界人士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激发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搭建群众便于参加、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发动广大市民携手共建美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

  (三)加强队伍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让 “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成为全区精神文明战线的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扎实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 引导推动 广大 精神文明建设 战线 工作 人员 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按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要求,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

黄浦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全面配合《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根据市委关于建设法治上海的总体部署和区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黄浦的实施意见》,以及《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 三五年远景目标》,全力推进 “十四五”时期法治黄浦建设,进一步提升黄浦区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依法治区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黄浦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紧密结合市委、区委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荣获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在创新突破、生动丰富、多元立体的法治实践中,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一)加强依法执政 ,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建立并实施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区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健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织架构,加强区委对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区委出台《黄浦区关于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全面强化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当,全面推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清单考核制度,建立区委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党(工)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二)加强法治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实施

  紧紧抓住改革发展、城区管理、民生改善、公正司法等重大问题开展人大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定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建立法治督察机制,通过项目督察制度推进落实。依托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紧盯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短板不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跟踪督办、考核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等制度,先后开展了食品药品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等专项督察。

  (三)严格依法行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7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打造全市最优综合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营商环境白皮书,同步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率先推出“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和“两证合一”个体营业执照,首批实行“二十四证合一”。首创“商务+信用”管理新模式,率先发布“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白皮书”。全面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印发《黄浦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黄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制定全区跨部门“双随机”引导性清单,开展21个事项跨部门联合抽查。建立“黄浦区市场监管网格中心”,整合区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数据,实现监管模式网格化、手段信息化、流程标准化。 拆违执法规范、共享单车治理等一批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荣获市级示范项目或者优秀案例 。

  (四)坚持公正司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建设跨界融合、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的 “数据法院、智慧法院”。打造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升级版”,借助“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建立网上立案预约机制,推进审判管理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浦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合惩戒和协助执行制度。区检察院成立“黄浦区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2018年以来,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4件,其中立案8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9份。构建“互联网+行政检查监督”新模式,打造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

  (五)推进全民守法,为法治社会建设凝聚精神力量

  积极构建 “以民为本、依法治理、安全有序、充满活力、富于创造、协同共治”的城区治理体系,持续培育社会治理法治化新亮点。半淞园路街道业委会法治评估体系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五里桥街道“三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荣获“2018年度民政部全国100个优秀工作法”、《民法典开启“三会制度”新境界》荣获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南京东路街道“小型住宿治理七步法”、老西门街道“赋权于民打通老城厢公房小区治理任督二脉”荣获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成立黄浦区市场人民调解中心、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区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基层商会民商事调解工作站等公共法律服务阵地。举办“浦江法治讲坛”“外滩金融法律论坛”“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等系列活动,黄浦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获上海市法治文化品牌阵地荣誉称号。

  二、 “十四五”时期依法治区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的重要时期,是本市迈向“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开局起步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黄浦,是确保黄浦区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重要基础。

  (一)改革开放进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争创国际合作的新时期

  黄浦区作为上海中心城区核心区,外向型经济程度高,肩负着助推上海城市功能提升和服务辐射长三角的重要使命。要在 “十四五”期间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必须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以法治的方式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供高水平的法治化制度供给。

  (二)经济发展进入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大发展的新时期

  线上经济、人工智能的发展将改变目前的商业模式,并对产业结构、社会就业、用户体验,以及产业链、价值链等产生革命性影响。黄浦区作为上海的商业强区,在 “十四五”期间,需要顺应新经济发展的趋势,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制度体系,激发和保护创新,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优越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城区发展进入城市有机更新和历史风貌保护相协调的新时期

  黄浦区是上海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起点,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西方对接的重要探索者和领航者,也是国际性的多样文化的汇聚点。在 “十四五”期间,黄浦的城区发展肩负着传承历史和创新未来两大任务,需要借鉴世界各地城市更新创新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以提高居民满足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建立健全符合法治化要求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打造“低碳绿色、复合创新、共享成长、开放协调”的城市空间。

  (四)基层治理进入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新时期

  黄浦区作为党的诞生地所在区,始终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在 “1+6”改革实施的五年多来坚持党建引领,着力优化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在“十四五”期间,发展和稳定都面临新的形势,必须切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探索具有黄浦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超大城市核心引领区治理之路。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黄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治理现代化,使法治成为黄浦核心竞争力的显著标识,为建设法治环境最好的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5年,将黄浦区打造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治理体系法治化建设示范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引领区,法治类各项评估指标保持领先水平。

  (三)发展目标 。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四大功能”“五个中心”建设要求,让法治成为区域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强劲引擎,让法治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让法治成为塑造城区文明的刚性准则,向世界展示特大型城市核心城区的现代化法治道路。具体目标是:

  ——加强制度系统集成,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成为制度改革创新的引领者。

  ——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以创新监管维护市场活力、公平和秩序,成为积极推进监管规范审慎的先行者。

  ——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司法程序有机衔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系统公正高效的示范者。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适应人民群众更高品质生活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基层法治实践的创新者。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1 . 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首要任务。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在全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工)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关注青少年“未来多数”,在青少年成人仪式中增加宪法宣誓环节,深入开展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3 .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强部署安排,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要作为重点课程。全区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4.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 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区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报制度和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

  5.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健全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

  6.严格贯彻执行党内法规。 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 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履行执规责任的重要方面,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实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

  7.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 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推动作用。依托街道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街区党建(共治)联盟、居民区 “零距离家园”理事会,持续探索法治街区治理体系,深化落实居民区“三会”制度,形成工作联动,推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共治、积极互联互动,优化基层治理大数据平台,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着力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为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落地实施提供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提升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各个环节便利度。完成“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建设,发证业务全部纳入发证窗口。完善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注册审批部门联动机制。分行业、分类别梳理量化并对外公开各类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和审批标准。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间,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即办率达到75%以上。对跨领域的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标准。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增强相关政策和政务服务的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9.着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 丰富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途径和形式。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保存制度,依法保存决策过程中资料信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10.着力推进城区治理精细化、法治化。 建立行业管理和综合执法衔接机制,针对城区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系统集成,在政策制定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重点管理领域,制定管理对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流程、要求和标准,实现闭环管理。结合制定《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办法》,推进商圈综合治理制度创新。

  11.着力完善执法规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经营轻微违法免罚,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根据各领域行政违法特点,建立长效执法机制,减少运动式执法。切实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着力创新监管模式与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社会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执法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探索楼宇经济信用管理制度。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政府资金扶持、金融风险防范、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全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监管措施。大力发展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估、风险评估,强化预警分析、靶向指引,实现分类监管,力争在 30个以上管理领域或执法事项中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实现精准执法。

  13.着力提升公共安全领域法治保障。 完善中心城区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借助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智慧城市”治理平台,依托“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智慧黄浦“城区大脑”,实现城市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城区隐患智能预警、关键问题智慧决策、突发事件协同指挥,提高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风险防范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处置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14.依法保障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 依法规范和保障旧区改造攻坚战,推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为旧区改造全过程、各环节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城市更新领域制度创新,探索城市更新公共利益认定及审查机制,建立城市更新公众参与制度,为地方立法提供黄浦实践。

  15、着力强化行政监督。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16.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参与行政案件审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设,强化行政复议案件登记以及办案场所、办案设备等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工作机制,及时向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制发机关回复办理情况。

  17.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推广商圈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调解争议与法院民事诉讼双向衔接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升黄浦区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品质消费环境。支持金融、商贸等领域建立专业性纠纷解决机构,夯实基层劳动争议专业调解组织基础,探索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巡回庭,促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诉调对接。鼓励律师加入各类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

  (四)保障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8.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 借鉴国际成熟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有益经验,规范、扶持、保护金融业和高端服务业领域存在的有限合伙企业等新型市场主体。依法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注重维护持股员工、非公有制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司法案例和大数据的挖掘、运用,指导企业充分运用公开的司法信息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经营风险预警,更好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19.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建立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为保护产权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纠正侵犯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积极适应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对司法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强化 对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要素市场 的规则指引,为黄浦区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落实 “非禁即入”政策。依法支持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交易模式,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司法保障。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挥集体协商援企稳岗作用,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

  21.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确保司法审判公正度,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 90%以上。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出更多便民利民司法措施,不断提高审判效能。保护劳动者创业权利,推动健全网约工、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成立条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居住权案件,充分发挥居住权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

  22.推进智慧司法建设。 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司法智慧化生态。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 5G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运用,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加强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中出现的问题研判,有效服务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引领度,力争有3件司法裁判入选最高院指导案例或者上海高院参考性案例。

  23.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 积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完善民事诉讼监督、行政监督案件发现和审查机制,规范办案流程,对行政争议开展实质性化解。完善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区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制度创新。聚焦民生、食品药品、国资保护、生态环境等热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社会意义、指导价值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整改率达90%以上。

  (五)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石

  24.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各街道全面成立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搭建法治共商平台,对基层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进行商讨,保障基层法治建设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完善街道和居委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学专家和专业律师参加的街道法律顾问队伍,探索建立基层法治建设评价体系和基层法治队伍能力评估体系,确保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基层依法治理。

  25.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黄浦问题、提供黄浦经验。 在街道普遍设立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依托基层法治建设委员会、社区议事平台等开展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结合黄浦产业特点,重点在金融、商贸、咨询等领域设立行业性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倾听行业代表意见建议。

  26.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 推进基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建设,搭建 “企业、商户、居民”三方协作、多部门参与的“商居联盟”自治共治平台,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供精准服务。

  27.切实解决基层便民服务需要。 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实行 “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晰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建立跨部门、跨职能“多格合一”的综合网格,整合管理力量下沉基层,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和管理创新,强化联勤联动,形成城区治理全域覆盖、分层分级、智能派单、依责承接、高效处置、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开发建设大客流监测、老旧小区房屋管理、店招店牌管理等“符合黄浦实际、满足黄浦需求、体现黄浦特点”的智能应用场景。

  28.推动建立充满活力的基层共治与自治体系。 深化 “良法善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形成区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零距离法治圆桌会”机制建设,强化“三会制度”落实,深化“居民委员会法律实务指引”运用,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提升业委会依法自治水平。推广半淞园路街道《住户守则》成功经验,完善市民公约、居民公约、住户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探索形成一批 自律性社会规范示范文本 。

  29.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和宣传引领。 组织开展新时代法治实践示范社区等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打造法治街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大力宣传报道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创新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推进全民守法,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30.加强全民普法工作。 编制实施 “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和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

  31.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进一步将法治元素融入城区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商业楼宇、大型广场、公园、博物馆、展览馆、文化中心、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站点等资源,建立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深化 “浦江法治讲坛”“外滩金融法律论坛”“法治文化艺术节”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影响力,打造具有黄浦特点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品牌活动。

  32.构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 深化街道、居委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效能化建设,打造 “一门式、一口式、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一网办结”,热线接通率保持在99%以上,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创新突发事件应对公共法律服务分级分类供给模式,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提供突发事件应对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3.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服务。 全力打响黄浦法律服务品牌,鼓励律师事务所创新法律服务,支持规模律师事务所发展。力争规模为 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达到12家。培育一批在涉外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为中国企业和公民在海外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和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律师“走出去”,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国际性、联盟性跨境法律服务协作。吸引、培育品牌法律服务机构。力争拥有4家以上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和业内知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公共法律服务向经济发展的新兴领域拓展延伸,主动适应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更好发挥制度创新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集成作用。

  (七)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构建全面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

  34.健全法治督察体系。 严格遵循中央、市委有关法治督察相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黄浦区法治督察工作实际,创新探索法治督察方式,构建 “法治督察”大格局。结合区委“四个责任制”(落实管党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法治建设责任制)开展全面督察,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和法治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察。

  35.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 加强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推动政法各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立政治督察、综合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法治工作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的效能。

  36.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备案监督,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37.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 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工作。

  (八)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38.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深入推进执法、司法等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39.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律师担任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比例,充分发挥律师在参政议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区级党政机关、街道党工委、区属企业集团建立 “两公律师”制度。

  40.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库建设,加快集聚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通过定向培养、对外引进等方式,培养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健全完善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通过市级平台加大向国际组织输送法律人才力度,积极推荐本区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商会( ICC)、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等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及国际仲裁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执法、司法、监督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各级执法、司法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政治保障和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职尽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二) 完善机制。 健全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优化法治黄浦建设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形成全面依法治区的强大合力,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三) 监督检查。 全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任务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年终述职制度。研究制定法治黄浦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四) 加强保障。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或捐资,凝聚力量共同支持法治建设工作科学发展。加大法治建设领域的科研投入力度,普及先进科技手段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中的广泛运用。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推行一批智慧法治项目,确保法治运行效率得到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图读懂】黄浦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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