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生态宜居的美丽上海——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解读 2016-11-04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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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是上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关键期。日前,《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了坚持以生态文明为统领、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的工作思路,为上海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条主线】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和制度体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良的生态环境产品。

  【两大导向】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聚焦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和PM2.5、河道黑臭、生活垃圾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项责任】

  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和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

  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环境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切实担负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履行环保职责,增强社会责任。

  社会参与责任。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探索建立环保志愿者制度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四条原则】

  注重四条原则: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和“底线思维”;更加注重“接轨国际”和“率先引领”;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和“依法严管”;更加注重“科学治理”和“创新驱动”。

  【五大任务】

  (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大气方面,以PM2.5和臭氧污染控制为重点,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机动车检测监管和尾气治理,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强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深化扬尘、秸秆、餐饮等污染治理。水方面,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完成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和相关工程,实施30余座污水厂提标扩建和新建工程,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土壤方面,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重点,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和安全利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区域方面,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消除“五违”问题,加快推进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二)强化产业污染防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工业领域,以环保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严格环境准入,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完成3000项以上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培育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农业领域,以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大幅削减畜禽养殖总量至200万头以内,保留畜禽牧场按高标准完成污染治理,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固废领域,以提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逐步实现分类减量全覆盖,继续完善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提升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增加绿色生态空间。生态空间管控方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控,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逐步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完善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继续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全市新增绿地6000公顷、林地30万亩,建成松江、青西、嘉北等7座郊野公园一期,持续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城市环境安全。完善城市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提升辐射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五)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和环评审批分类改革,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制定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标准,完善环境治理机制。

  【六大特点】

  与前几轮五年《规划》相比,本次《规划》有六大特点:

  (一)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二)坚持以环保倒逼引导产业转型,推动绿色发展。

  (三)坚持共治共享,让市民有更多获得感。

  (四)坚持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城乡环境差异。

  (五)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治污双轮驱动。

  (六)坚持区域协作合作,加强联防联控。

  【九项保障】

  为加快推进“十三五”各项任务和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9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制定明确责任清单,探索建立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分级责任机制,分解落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各区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完善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支持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机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三)加强环境法规标准建设。完成《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研究,研究修订《上海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研究制定本市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推动辐射、危险废物等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

  (四)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督网格化建设,构建市、区、乡镇的三级环境监督网络,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联合联动综合执法,坚持专项执法与“双随机”执法检查并举,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落实环境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五)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以PM2.5、臭氧为重点的监测网络,完成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构建以省界来水、水源地和区级断面为主的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建成覆盖全市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完善辐射应急及在线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六)全面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完善环保数据中心,构建“环保云”平台,建立污染源统一编码体系,加快推进智慧监测、智慧监管、智慧门户建设以及环保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提升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撑能力。

  (七)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继续推进环境保护部复合型大气污染研究重点实验室和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加快长三角大气污染预警预报中心二期建设,建设上海城市环境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推动上海市环境标准科创中心建设。

  (八)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积极推动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九)加强环境合作协作交流。积极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大治理、大保护,深化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配合完成长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完善区域环评会商机制,加强环境科技、人才多边或双边交流,积极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目标解读】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上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具体指标:提出了环境质量、环境治理、生态空间、总量控制等4大类20项指标,更加突出“底线约束”。其中,约束性指标14项。

  环境质量方面,“十二五”末的2015年,上海PM2.5年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0.7%。而到2020年,上海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PM2.5年均浓度降低至42微克/立方米左右。届时,上海市民每年将有更多时间呼吸着清新空气,行走在蓝天白云之下。

  明年底,上海中小河道将基本消除黑臭,至2020年力争消除所有黑臭水体。同时,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数量比例高于75%,原水供水总量的90%以上要达到优良水平,广大市民将喝上更优质的自来水。

  环境治理方面,到2020年底,上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8%以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生态空间方面,上海将新建或改建9.5万亩生态廊道、18条城市绿道、200公顷城市立体绿网、5万亩郊区农田林网、7座郊野公园一期、2座森林公园。到2020年,全市生态用地面积达到3500平方公里,新建绿地6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500公顷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1平方米左右;新增林地面积30万亩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届时,上海市民会有更多绿色休憩空间和休闲锻炼场所。

  总量控制方面,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要求,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9亿立方米,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标煤以下,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

  数字诠释

  “14”——安排饮用水安全保障、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土壤治理修复、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绿地林地建设等14项重点工程,实施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水库等64个重大项目。

  “21”——规划明确了环境质量、环境治理、生态空间、总量控制等4大类2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4项,更加突出生态环保的底线约束作用。

  “30”——实施石洞口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万立方米/日。

  “50”——完成集中建设区外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50平方公里;推动普陀桃浦等50个重点区域结构调整;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

  “100”——创建评定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100%采用装配式建筑。

  “200”——开展200公里重污染河道治理,完成56条段黑臭河道综合整治;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200平方公里。

  “1000”——推进1000公里中

  小河道综合整治,实施1.2万公里镇村级河道疏浚。

  “2000”——推进2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覆盖率达到70%。

  “3000”——加大劣势产业调整力度,完成水泥、有色金属等11个行业整体调整,完成3000项结构调整重点项目。

  “6000”——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市新建绿地6000公顷,新增林地30万亩。

  “30万”——完成30余万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100万”——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推广商品有机肥100万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10万亩次,化肥农药施用

  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

  “200万”——全市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在200万头标准猪以内;推进实施立体绿化网络空间200万平方米。

  “500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绿色帐户激励机制覆盖500万户以上。

  “4400亿”——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全市环保投入约4400亿元,

  比“十二五”期间增加了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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