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案)(2016版)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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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着眼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这一特定区域运营主体多、大客流管理要求高、应急协调涉及面广、突发事件处置难度大的实际,规范度假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以下简称“度假区单元”)的应急管理体系,理顺有关体制机制,提高度假区单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度假区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牵头单位的通知》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度假区单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度假区单元范围为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北片区、南一片区及公共配套停车场。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应对,协同配合、快速处置,以人为本、安全至上。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1.2浦东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负责决定和部署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1.3度假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度假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度假区应急委”)。主任由浦东新区区长、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全面负责度假区应急管理工作,并作为度假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挥长,指挥和协调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常务副主任由度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度假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并作为度假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常务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和协调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由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度假区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和申迪集团分管领导担任,并作为度假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副指挥长,协助实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成员由度假区管委会,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浦东新区公安、消防、建设交通、卫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镇政府,上海国际主题乐园和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唯泰精品购物村(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参与度假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实施相关应急联动处置。度假区应急委职责为:

  1.常态时,在浦东新区应急委的领导下,制定度假区安全运行、应急管理总体规划、方针和政策;加强度假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对各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开展年度检查;做好度假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保障工作;根据度假区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度假区应急委会议,研究决定应急管理重大事项;完成市、区两级政府布置的其他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2.一般或较大事件发生后,指挥、协调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向相关单位通报。

  3.重大或特大事件发生后,指挥、协调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并为相关市、区两级专项指挥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保障。

  2.2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将度假区应急委转为度假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和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必要时,成立浦东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开展统一处置。重特大事件发生后,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度假区管委会、相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市级职能部门、运营单位和浦东新区政府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就近开设。

  2.3应急联动机构

  市、区应急联动中心分别设在市公安局和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市和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度假区公安处,作为度假区应急联动的工作平台,履行应急值守和组织单元内相关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2.4办事机构

  2.4.1度假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度假区应急办”),综合协调度假区单元内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任由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度假区管委会管理服务处和综合执法办、度假区公安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驻区机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公司、上海国际主题乐园和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2.4.2度假区应急办作为度假区应急委的办事机构,根据度假区应急委的指示和决策,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并负责度假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

  1.常态时,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预案管理体系,制定预案编制标准,指导、督促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统筹协调度假区内两个以上运营管理单位联合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综合演练及宣传培训;制作便于应急联络的《度假区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办理和督促落实度假区应急委的决定事项。

  2.非常态时,及时收集、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有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或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完成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报告并归档。

  2.5专家咨询机构

  度假区应急委负责组建处置单元内突发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处置单元内相关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防准备

  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和度假区应急办要充分考虑单元突发事件特征趋势和运行特征,全面调查应急资源,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和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3.1风险评估

  3.1.1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对本单位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避免和降低风险的措施;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的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同时,将分析评估结果报度假区应急办备案。

  3.1.2度假区应急办负责对单元运行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系统分析,建立单元区域风险信息共享机制。

  3.2应急资源调查

  3.2.1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全面调查本单位内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同时,将调查结果报度假区应急办备案。

  3.2.2度假区应急办负责对单元内应急资源信息汇总分析,了解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建立单元区域应急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4监测预警

  4.1信息监测

  4.1.1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按照国家旅游局《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合理测算其管理区域最大客流承载量,做好实时客流监测,在实时客流接近最大承载量时适时启动预警。

  4.1.2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客流和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监测信息,提出防范方案,并报度假区应急办备案。

  4.1.3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度假区各运营管理单位要为度假区客流和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提供相关日常公共服务信息和运营管理基础信息保障。要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与度假区运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提供客流、交通、设施设备以及食品卫生等信息资源,实现应急信息共享。

  4.1.4度假区应急办要根据不同运营阶段特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分析不同时段、气象条件和环境状况下的交通流和客流发展趋势,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建议,并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预警级别与发布

  4.2.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度假区单元内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V级(一般)、Ⅲ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事态可能会扩大,预测度假区即将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

  (2)黄色预警:事态有扩大的趋势,预测度假区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

  (3)橙色预警: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预测度假区即将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

  (4)红色预警:事态正在不断蔓延,预测度假区随时会发生特大突发事件。

  预警级别具体标准,可结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度假区单元各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

  4.2.2度假区应急委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通过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向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可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作出调整。有关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浦东新区政府总值班室备案,并视情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及市应急联动中心备案。

  4.2.3度假区单元外区域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如公共卫生、气象预警、地震预警、疫情预警等)发布后,度假区应急委要通过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信息平台,立即向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通报,并提出相关防范要求。

  4.2.4度假区应急委建立向社会面发布预警信息的机制。

  4.3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相关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预警级别和相应职责,加强岗位值守和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动态,组织有关应急处置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迅速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与通报

  5.1.1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在开展即时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度假区应急办。度假区应急办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浦东新区总值班室,视情报市政府总值班室。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度假区应急委要在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浦东新区和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5.1.2通过已建立的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度假区应急委成员单位接到通报后,要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5.2响应分级

  度假区单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5.2.1Ⅳ级响应标准

  突发事件性质一般、规模较小,且影响范围只涉及度假区内单个行业部门或单位,可由度假区内事发单位自行处置或需要度假区应急委牵头协调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共同实施应急处置的。

  5.2.2Ⅲ级响应标准

  突发事件性质较重、规模较大,且影响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业部门或单位,需要度假区应急委指挥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或浦东新区集中区属资源和力量共同应对处置的。

  5.2.3Ⅱ级响应标准

  突发事件性质严重、规模很大,且影响范围波及度假区全域,需要度假区应急委牵头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并集中浦东新区或全市应急资源和力量实施处置的。

  5.2.4Ⅰ级响应标准

  当度假区突发事件性质特别严重、规模特大,且影响范围涉及度假区外围地区,或超出度假区和浦东新区应急处置能力,必须集中全市应急资源和力量实施处置的。

  5.3应急处置

  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积极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度假区应急办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协调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治安维护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度假区应急委牵头负责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信息报送、现场控制、会商决策、资源配置、协调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5.3.1Ⅳ级响应程序和措施。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运营管理单位迅速实施应急处置。处置过程中,视情请求度假区应急委提供支援和配合。必要时,由度假区应急委统一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5.3.2Ⅲ级响应程序和措施。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运营管理单位迅速开展即时和先期处置。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接报后,按照联动协同要求,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处置过程中,视情由度假区应急委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必要时,成立浦东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5.3.3Ⅱ级响应程序和措施。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运营管理单位及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要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在度假区应急委开展处置工作的基础上,成立浦东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集中调度区属资源和力量开展统一处置。处置过程中,可请求市应急联动中心调集市级相关应急资源和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及救援。必要时,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5.3.4Ⅰ级响应程序和措施。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由度假区应急委牵头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先期处置。由浦东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调集全区资源和力量跟进开展前期处置和救援。迅速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度假区应急委承担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

  5.4信息发布

  5.4.1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由度假区应急委负责。

  5.4.2重大、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度假区应急委提供发布口径。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恢复秩序等善后工作。

  6.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度假区应急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及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7.1.1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落实本单位应急管理人员岗位,确保应急管理所需各类管理人员。

  7.1.2依托度假区消防机构,组建度假区综合应急救援队,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根据度假区内防汛防台、抗震救灾、工程抢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急救、网络安全、水电油气“生命线”工程等实际情况,由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

  7.2物资保障

  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需要,并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必要时,度假区应急委协调或通过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征用相关单位的应急物资。

  7.3信息系统保障

  7.3.1由度假区应急委建立统一高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的应急信息系统,通过无线通讯、视频、网络、电话、文本、应急广播等,实现度假区应急信息全覆盖,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单元各成员单位保持信息畅通。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建立健全通讯、广播、视频等信息系统。

  7.3.2将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与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的信息系统连接起来,依托度假区及周边道路、区域内监控摄像头等信息终端,直接接入视频信息,以掌握度假区的日常运营和整体运行情况。建立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与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日常信息基础。

  7.4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或区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对伤病员进行全力救治,度假区医疗急救站主要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前急救工作。

  7.5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度假区公安处、交警部门及时对相关区域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根据人员疏散需要,市、区两级交通部门配合提供所需交通运能保障。

  7.6治安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和相关镇政府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协助做好度假区周边的社会治安工作。度假区公安处负责事发现场秩序维护等治安保障工作。

  7.7通信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做好手机信息发布。

  7.8经费保障

  度假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专项安排本单位应急管理费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8预案管理

  8.1预案体系

  8.1.1度假区单元应急预案体系由度假区单元应急预案(总案)、度假区单元专项应急预案和运营管理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8.1.2度假区单元应急预案(总案)是组织应对度假区单元内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安排和行动依据,也是指导相关单位预案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它侧重明确度假区单元内组织指挥机制、成员单位职责、信息报告、单元层面应对行动等内容。度假区单元应急预案(总案)由度假区单元牵头单位度假区管委会编制,经浦东新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8.1.3度假区单元专项应急预案是根据度假区单元应急预案(总案),为应对某类或几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可能涉及单元内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应对方案。它侧重明确度假区单元内组织指挥关系、相关成员单位职责、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度假区单元专项应急预案由度假区应急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编制,报度假区应急委备案。

  8.1.4运营管理单位应急预案是运营管理单位根据度假区单元应急预案(总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单位职责,为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它侧重明确运营管理单位主体职能、具体责任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等内容。运营管理单位应急预案由各运营管理单位编制和实施,并报度假区应急委备案。

  8.2预案演练

  度假区应急办负责牵头组织度假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方案由应急办编制,并报度假区应急委审核。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单项演练,提高本单位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

  8.3教育培训

  8.3.1度假区单元内各运营管理单位要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现场值班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计划报度假区应急办备案。

  8.3.2度假区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对公众的安全教育和引导,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

  8.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8.5预案修订

  度假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度假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附件:度假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及职责

  附件

  度假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及职责

  1.度假区管委会:作为度假区单元的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度假区运营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本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特点,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委审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的协作机制;统筹有关应急预案的协调、衔接和平衡,指导和监督各运营管理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整合、储备度假区的应急资源;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完善与浦东新区政府的合作机制。

  2.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区域内交通秩序,社会治安,协助组织人员撤离和转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应急响应工作;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度假区应急联动中心工作。

  消防部门承担度假区消防安全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建设交通部门负责度假区公共交通、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调度新区范围内的公交、区域出租,协助联系省际客运和轨道交通等交通方式参与度假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应急疏散、旅客输送提供相应运输保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度假区安全生产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卫生部门负责度假区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置。

  旅游部门负责度假区旅游消费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区域内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及其他相关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环保部门负责度假区环境保护领域与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度假区城管行政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气象部门负责度假区气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民政部门负责度假区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协调与恢复重建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度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新闻宣传部门协助度假区突发事件舆情发现、收集、通报及需要对外发布统一口径的信息沟通。

  川沙新镇、康桥镇、周浦镇政府负责指挥调度街镇应急力量参与度假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应急疏散提供安全避难场所等应急配套保障,配合开展治安管理等工作。

  3.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度假区由申迪集团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范围内的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负责编制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突发事件企业应急预案。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度假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预警、监测、响应及先期处置。

  4.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迪士尼地铁站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工作;为度假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编制地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上海国际主题乐园和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主题乐园及其他管理范围内的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负责编制上海国际主题乐园和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突发事件企业应急预案。

  6.唯泰精品购物村(上海)有限公司:负责奕欧来上海精品购物村范围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负责编制唯泰公司突发事件企业应急预案。

  7.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对供水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视情做好紧急调水和送水工作。

  8.上海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负责对供电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尽快修复事故中被损坏的供电设施。

  9.上海南汇天然气输配公司: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燃气设施采取应急处置,抢修被损坏的供气设施,协助事故调查。

  10.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负责保障度假区通信畅通,并做好相应通信保障工作。

  11.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对能源站区域内因冷、热能源和压缩气体引发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做好相关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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