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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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

沪崇教基〔2024〕27号

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崇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3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和流程,深化数字赋能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助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入学服务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办理对象

  幼升小:符合上海市就读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小升初:符合上海市就读条件的本市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及非本市学籍返沪来沪需就读六年级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以当年度区义务教育招生文件公告时间为准。

 三、办理方式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随申办”APP和小程序,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可“全程网办”。通过跨部门数据融通,优化入学政策,简化报名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线下办理基本实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1.在园适龄儿童、本市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在各园、校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2.非本市返沪来沪适龄儿童/学生,到区指定登记点完成信息登记确认。家长只需一次,完成所有登记手续。

 四、所需提供材料

  1.本市户籍

  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面、儿童(学生)户口页面,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回沪就读六年级的学生还须提供外省市学籍信息表。

 2.非本市户籍

  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面、儿童(学生)户口页面,适龄儿童(学生)《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须与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一致);回沪就读六年级的学生还须提供外省市学籍信息表。

  五、网上报名

  家长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随申办”,进行公民办入学报名确认(公办初中无需网上报名)。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六、第一批分配验证/民办随机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批公办入学分配。各招生学校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首批分配名单儿童(学生)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线上办理即可,家长不用到现场。

 七、第二批分配验证

  公办首批未分配及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验证。线上办理即可,家长不用到现场。

  八、各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区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推送录取通知书。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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