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9年市级决算及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07-30 来源:解放日报
市财政局局长 曹吉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市2019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关于本市2019年市级“四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65.1亿元,为预算的96%,比2018年(下同)增长0.8%。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90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885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61.7亿元,收入总量为9412.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7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2%,下降2.1%。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273.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25亿元,支出总量为9412.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7亿元,为预算的96.7%,增长1%。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90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区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407.8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61.7亿元,收入总量为5167.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下降5.8%。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273.9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719.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23.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2亿元,支出总量为5167.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亿元,主要是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亿元,主要是最终结算后增加的中央财政补助收入结转下年支出。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市级税收收入2752.8亿元,为预算的92.2%,下降1.3%。其中:增值税1208.8亿元,为预算的95.9%,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生产下滑,增值税减税政策力度超出年初预期。企业所得税842.3亿元,为预算的87.2%,主要是部分企业利润下降、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收入相应减少。个人所得税297.4亿元,为预算的80.6%,主要是从2019年起实施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减税规模高于年初预期。市级非税收入644.2亿元,为预算的122.2%,增长12.5%,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增加,带动其他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市级支出262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6%;卫生健康支出205.7亿元,完成预算的97.8%;农林水支出8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公共安全支出16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节能环保支出11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9%;教育支出283.4亿元,完成预算的99.9%;科学技术支出206.4亿元,完成预算的89.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
2019年,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04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5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92.7亿元。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和本市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难以预见的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予以安排。2019年,市级预备费预算70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增加安排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贴、第二届“进博会”筹办、对口支援、港口建设费减负政策落实等方面支出。上述支出,已按规定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2019年,市级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1亿元。其中:市级使用25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使用16亿元。
2019年,市级未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级周转金规模也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56.5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2019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6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54亿元,主要是各部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2亿元,减少0.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4亿元,减少0.86亿元;公务接待费0.7亿元,减少0.58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41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3.3%,增长15.4%。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6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805.8亿元、调入资金18.3亿元,收入总量为3425.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58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增长9.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3.4亿元、调出资金217.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4.1亿元,支出总量为3425.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6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6.3%,增长9.1%。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2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88.2亿元、区级上解收入0.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805.8亿元,收入总量为1584.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2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增长16.9%。加上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14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45.8亿元、调出资金2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2.1亿元,支出总量为1584.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6.6亿元,为预算的109.7%,增长12.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8亿元,收入总量为181.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2.6亿元,完成预算的96.2%,下降7.5%。加上调出资金5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1亿元,支出总量为181.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8.4亿元,为预算的108.6%,增长8.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9.8亿元,收入总量为138.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4.8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下降12.7%。加上调出资金4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6亿元,支出总量为138.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07.6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6.8%。其中:保险费收入406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63.1亿元,利息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9.5亿元。加上中央调剂资金收入324亿元,收入总量为4931.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05.9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5.8%。加上中央调剂资金支出430亿元,支出总量为4435.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49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456.4亿元。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9年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增加9.2亿元、支出决算数增加2.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决算数增加6.4亿元,主要是据实清算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应增减变动。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当年预算已经安排、尚未支用并按规定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2019年,市级按上述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主要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结转资金等项目资金,资金总量13.7亿元。对上述资金,市财政局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拨付经费,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2019年年底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577.1亿元。经财政部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审核,截至2019年年底,本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722.1亿元。按审计口径计算的2019年年末本市地方政府债务率为46.1%,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2019年,全市和市级“四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聚焦支持力度,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努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地促进了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落实“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国家战略实现良好开局。设立“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在新片区优先布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结合实施促进科创企业发展“浦江之光”行动,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企业给予20万元~2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技术创新培育资金支持,将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科技创新券的最高额度标准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增安排落实市级天使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并将“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总量规模扩大至100亿元,全年完成担保贷款219.8亿元,年内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961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28万家;围绕加快推进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重点支持轨道交通机场联络线等铁路路网和省际道路对接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扩大虹桥商务区专项资金总量,进一步完善第二届“进博会”财政投入保障和财税政策服务;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二是“五个中心”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统筹安排落实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着力加强政策协同组合,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杠杆撬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五个中心”联动、协调和融合发展。2019年,全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累计达到735家,全市持牌金融机构新增54家;全年上海口岸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8.43万亿元,继续位居世界城市首位,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0年世界第一;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推进,经费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经费管理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各具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培育,国家实验室筹建、新建大数据试验场和北斗导航等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超强超短激光、转化医学设施等大科学设施建成运营,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国家重大科技战略有效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全市共有52项重大科技成果获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占全国总数的16.9%,连续18年比例超过10%,并首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三是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取得新进展。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聚焦支持破解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老小旧远”等社会民生难题,促进养老服务增量提质,全年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88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83家和助餐场所217个,长期护理保险惠及49.3万老年人;支持幼托服务加快发展,普惠安全、幼托一体的托育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大力支持旧区改造,全年55.3万平方米、2.9万户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和1184万平方米的旧住房综合改造任务顺利完成;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成9个,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农户达到1.28万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综合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统筹安排失业保险基金、市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持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8.91万个、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36万人,并支持帮助8698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大力推进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率先基本建成。四是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市级财政直接投入和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推进 “智慧城市”“智慧公安”建设,支持启动建设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管理平台系统;完成120.5公里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和黄浦江45公里岸线的景观灯光提升改造;加快推进 “美丽街区”建设,93.4%的街镇实现无违建创建;大力支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设,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15%提高到90%,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聚焦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周边水系治理、劣V类水体治理、雨污混接改造加快推进,河道养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五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本市各级财税部门把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作为2019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全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022亿元,在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加强研发、增加投资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从受惠对象看,受益最多的是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分别减税360亿元和94亿元;民营企业成为本次“减税降费”受益面最大的群体,受益企业中90%为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惠及全市1643.58万个自然人,减税523亿元,人均减税约3182元。同时,聚焦支持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数据整合共享应用和政府部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新突破,总门户接入事项达到2261项、线上办事651万件,纳入平台实行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的39项个人非税业务缴款事项全部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结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到中国内地临时执业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实行提交材料与审批时限“双减半”,会计行业准入服务进一步优化。六是重点领域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市区两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进一步完善;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并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配置资产,以及经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购置的资产,统一纳入市级“公物仓”集中管理、统筹调剂;出台实施《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入手,多维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创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迈出新步伐;8个市级部门和徐汇、金山2个区共33家预算单位率先开展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项目预算公开的市级部门范围从2018年的31个扩大到全覆盖,市级部门公开绩效目标和评价报告的项目总量从2018年的331个增加到2019年的498个,并首次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表》,财政运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总的看,2019年的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支出需求持续增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运行“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二是预算安排中的“基数”依赖和固化格局尚未完全改变,支出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有待提升,绩效管理覆盖面还有待拓展,绩效结果运用还需强化;四是市与区分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推进;五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加深,养老保险待遇支出需求持续增长,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压力逐步增大。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本市2020年上半年“四本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 上半年本市“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各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全市经济社会运行逐渐回归正常,呈现企稳回升、总体向好的态势。“四本预算”执行的主要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从财政收支总量看,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5.6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12.2%,为预算的54.9%。其中:市级收入1770.1亿元,下降15.3%,为预算的52.1%;区级收入2165.5亿元,下降9.4%,为代编预算的57.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4.1亿元,下降12%,完成预算的46.1%。其中:市级支出1227.7亿元,下降16.3%,完成预算的46.7%;区级支出2546.4亿元,下降9.8%,完成代编预算的45.9%。
从财政收入情况看,今年以来,本市财政收入出现明显下滑,主要是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今年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去年年中国家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减税降费”翘尾因素影响。分行业看,上半年,全市第二产业财政收入下降32.7%,其中:工业财政收入下降37.8%,汽车、石化、钢铁等行业财政收入分别下降55.6%、29.7%和94.5%。第三产业财政收入下降5%,其中:商业、交通运输业财政收入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6.7%和25.9%;金融业、房地产业财政收入分别小幅下降2.8%和0.5%;服务行业中,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财政收入分别下降42.3%和22.5%,信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降幅较小,分别下降5.2%和2.1%。
从财政支出情况看,上半年,支持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的重点支出得到优先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1亿元,完成预算的66.8%;卫生健康支出300.1亿元,完成预算的57.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4.2亿元,完成预算的6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8.6亿元,完成预算的77.5%。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50.7亿元,增长43.8%,为预算的62.4%。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主要是本市按照国家有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土地市场供应节奏,上半年土地出让面积高于去年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应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29.5亿元,下降4.3%,完成预算的40.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下降,主要是项目执行进度慢于去年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相应减少。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3亿元,下降71.8%,为预算的8.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2亿元,下降61.8%,完成预算的11.2%。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36.4亿元,下降23.9%,为预算的37.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88.4亿元,增长7.8%,完成预算的47.6%。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139.2亿元。
(二)上半年本市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初步安排
今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按照积极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 “更加积极有为”的精神和要求,持续加强逆周期调节,充分发挥财政在稳预期、提信心、增活力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企稳回升。一是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第一时间研究制定疫情防控财政应急预案,及时出台内容包括患者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激励、疫情防控保障、疫苗和药物研发、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方面在内的一系列财政应急举措,优先安排预算,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在支持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各项阶段性援企稳岗财税政策,综合运用税费减免、社保减负、财政贴息、技改补贴、融资担保、科技创新券、政府首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培训补贴、房屋租金减免等多种财税政策工具,全力支持企业纾困发展,促进提升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效能,加快培育在线新经济,努力将疫情对企业造成的损失降到最轻程度。在企业减负方面,上半年落实国家和本市“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负约1351.4亿元。在畅通企业资金链方面,对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的存量中小微企业推出“无还本续贷”担保业务,并将担保费率从最高1.5%/年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继续免收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上半年,完成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166.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创新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政策,将本市重点行业涉及的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补偿区间下限由1.5%下调至1.2%,将“小微企业贷款”划分口径从“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将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并在2020年年内将每家企业可申请使用的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首次投放市场的20件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在促进消费方面,支持举办“五五购物节,全城打折季”系列活动,着力营造“日日有活动、周周有亮点”的浓厚消费氛围;积极鼓励和支持汽车消费,对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给予财政补贴,并对新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电费财政补贴。二是多措并举支持扩大有效投资。落实本市“扩大投资20条”,充分发挥市级建设财力、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债券对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基础性支撑和对社会、民间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上半年,重点支持加快推进北横通道新建工程、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和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科研基地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城市运行保障、社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心城区约37万平方米的成片二级以下旧里房屋改造;完成总量为495.3亿元的新增债券公开发行,首次试点发行总量为190.6亿元的15年期的长期债券,着力为重大公益性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债券资金保障,并及时拨付债券资金,推动本市轨道交通、医疗卫生、路桥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投资开工建设;研究制定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江苏、浙江两省研究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财税支持政策,设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并结合实施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2.0版,聚焦支持组建张江国家实验室;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分别安排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新一代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支持无人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技改新项目,加大对效益好、见效快的重点技改项目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工业有效投资。三是千方百计持续提升民生福祉。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积极支持做好主副食品特别是猪肉的保供稳价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持续加大对各类重点困难群体的财政聚焦保障和保供稳价支持力度;统筹提高各类养老金领取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社工薪酬水平等待遇标准,健全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并将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在停工期间参加的线上职业培训纳入职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围绕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推进实现劣V类水体治理任务目标;围绕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支持力度,提高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县均标准,并通过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加大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扶贫产品的采购力度,扩大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消费规模,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四是从严从紧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把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并将其融入和贯穿到政府履职、财政改革和支出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已压减10%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压减10%,并持续加大对各类结转结余等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节省和盘活的资金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六稳” “六保”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等重点领域。在推进实现对各部门绩效自评价全覆盖的同时,坚持以公开促内控机制完善和预算约束强化,将项目预算的公开层级从市级部门扩大到区级各部门,并推进市级部门将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公开数量从2019年的498个增加到2547个,项目资金的公开占比超过项目支出的50%以上;修订完善市区两级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在政府效能考核中将考核重点转向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五是不失时机深化财税改革。出台本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从强化采购人主体权责、促进采购结果物有所值、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平台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率先开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探索创新区级政府采购争议处理向市级集中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评价指标,从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的可获得性、合同履行的及时性、投诉机制的公平性等方面入手,落实有关对标改革举措,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全面深化财会监督机制改革,将财会监督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和资产、会计、绩效管理等财政主体业务,实施动态监督、闭环管理;大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实施《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办法,全面推进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紧紧围绕 “六稳” “六保”,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进一步在“大力提质增效”和“更加积极有为”上狠下功夫,着力完善财政保障工作机制,加大财政重点支出管理,提高各项财政政策实施、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一是全力支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坚持供给端与需求端同时发力,结合推进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聚焦落实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上海方案”,积极探索科研经费管理“包干制”创新试点,支持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加大对重点技改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的精准支持、连续支持、滚动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聚焦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稳住订单、开拓市场,最大限度增能扩产,促进提升企业产能利用率;着力创新完善与免税购物经济发展相适配的财税制度安排,支持创新消费模式、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坚持扩增量与优存量同时发力,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建立健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机制,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重大公益性项目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尽快见效、惠企利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技改项目支持力度,加快释放新动能;有效运用“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示范引导功能,全面推进国家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吸引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的“两个15%”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在新片区实施;进一步加大存量资产、资源和资金盘活力度,聚焦支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财税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千方百计招商安商稳商惠商。坚持服务国内大循环与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同时发力,把支持做优做强城市核心功能作为主攻方向,聚焦支持强化功能、拉长长板,促进强化“四大功能”、持续打响“四大品牌”;结合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券率先在示范区通用通兑,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合作、平台共建;聚焦支持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基础框架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打造世界级大科学设施集群;扎实做好第三届“进博会”资金保障,支持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认真落实国家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支持培育新型贸易和金融科技发展,推动更多跨国公司总部、重要功能性机构、高端人才加速集聚,促进提升上海国际金融、贸易中心能级。二是聚力支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严禁征收“过头税费”,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挥效应;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减租、加大抗击疫情相关研发和转产转型投入。结合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聚焦“进一网、能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大对电子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治理和日常运营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实现从“能办”向“好办”的转变;聚焦“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 “高效处置一件事”的目标定位,加大对上下联通的市、区、街镇三级管理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新体系;根据本市新一轮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继续对符合首次投放市场条件的创新产品实施政府首购;结合贯彻落实市人大新修订出台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创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大融资担保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加快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网络对各类科技、产业园区的全覆盖,着力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的精准性,更加突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小微科创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推动各区加快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促进提高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深化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稳定和可预期的财政法治环境;加快推进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化,并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试点范围从自贸区扩大到全市;将本市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预算单位从上半年的部分试点单位扩大到全部市级预算单位,对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各预算单位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内容。 三是持之以恒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突出聚焦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破解“老小旧远”难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持续用力,坚决兜牢基本民生的底线,减轻疫情对民生的影响;将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落细保就业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或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本市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将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期至2020年年底;落实各项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和发展养老产业,有效提升养老服务和产品的供给质量;创新完善财政配套政策,加强资金平衡统筹和政策组合,全力支持打好旧区改造攻坚战,促进深化城市有机更新;研究制定高中阶段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基本形成覆盖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各个教育阶段的生均支出标准体系;结合实施健康上海行动,聚焦支持临床研究,深化推进郊区医院改革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生命周期意识,结合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把支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作为财政聚焦保障的重中之重,将市区两级建设财力、专项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向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轨道交通安防、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倾斜,聚力支持城市安全预防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四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改革。加快出台教育、科技等分领域的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抓紧研究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公共文化等其他分领域的“划分改革方案”,逐步厘清市区两级政府的权责边界和保障范围;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研究制定本市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改革方案;选择部分非税项目,积极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并逐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实现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开票、代理银行收缴、人民银行入库、财政部门对账和监管的全流程在线操作和闭环管理;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在瑞金医院等6家公立医院率先开展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实现医疗收费无纸化;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立电子监控平台,保障财政资金支付规范、安全和高效。五是加快构建政府过“紧日子”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坚决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让每一分钱花到最需要的地方、花出最好的效果;加强财政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进一步完善预算安排与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衔接机制,对于连续两年实际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按预算执行数编制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并按照财政可承受能力和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做好各类新增重点支出需求的资金保障,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动态平衡;严格落实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化推进“公物仓”管理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物仓”的调余补缺功能,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贯彻落实财政部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政策实施情况跟踪监督与评价,促进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将市级财政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的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决算参阅材料的数量从去年的15个增加到20个,将由市级部门负责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数量从去年的498个增加到1989个,并将其作为决算参阅材料提交市人大,在会后向社会公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克难奋进、善作善成,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谱写“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新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