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0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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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8日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刘红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上海市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已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向代表作了报告,现经编审以及与财政部结算,上海市2002年决算已正式编成。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上海市2002年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200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719.8亿元,完成预算116.8%,加上中央返还税收基数、其他专项收入、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为884.2亿元;地方财政支出877.8亿元,完成预算115.2%,加上中央专项支出结转等,支出总计为882.9亿元。全市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1.3亿元。
  2002年,市本级财政收入290.2亿元,完成预算106.6%,中央返还税收基数、其他专项收入、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为335.9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333.9亿元,完成预算116.2%,加上中央专项支出结转等,支出总计为335.7亿元。市本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0.2亿元。
  市本级财政收支中各项目的决算数与执行数均一致。但中央和地方两级财力结算后税收返还及专项收入决算数比执行数增加1.9亿元。
  200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行各业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系列重大经济决策,积极把握入世机遇,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调整经济结构,保持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运行质量均好于年初预期,经济税源不断扩展。地方财政收入在结构优化的同时,增长幅度连续第十年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地方财政支出在确保预算的同时,新增财力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改革发展稳定决策措施的专项支出。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正如审计部门在《关于上海市200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有些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理想;部分专项预算编制仍然比较粗化;一些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有待深化等。这些问题亟需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根本上研究解决。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统一认识,积极营建各级政府部门协同理财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财政支出预期效益;有必要更加注重法定增长等各项支出的资金流向及其效益,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强化预算支出的跟踪问效;有必要从制度上规范预算约束,充分发挥立法机关、财政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等形成合力的预算执行监管体系效能。
  在上海迈入以筹备世博会与规划建设世界级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标志的新一轮发展时期,我们将在中央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监督和帮助下,在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配合、支持下,进一步扩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进度,努力营造依法理财治税的环境,切实提升财税专业运作能力,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改革稳定发展的必需支出,确保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确保2003年预算任务全面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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