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3年决算情况(摘要) 2003-10-17
市财政局局长刘红薇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作了上海市2003年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上海市2003年决算已正式编成。在经济结构优化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各级政府部门切实贯彻年初确定的预算指导思想,协同营造依法理财治税的环境,规范财税运作行为,圆满实现“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增长率,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必需支出,确保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的预算既定目标,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2003年,全市收入总计为1106.7亿元,全市支出总计为1105.6亿元,全市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1.1亿元。市本级收入总计为412.7亿元,市本级支出总计为412.5亿元,市本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0.2亿元。
报告提出,本市将进一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积极推进公共责任政府和公共财政建设为核心,依托协同理财治税机制,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政策聚焦的效用,涵养和拓展经济税源,确保财政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要调整和优化财力分配,确保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合理性和效率、效益;要切实加强财税行政执法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改进和规范财税运作,确保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确保2004年预算任务全面圆满完成。
2003年,全市收入总计为1106.7亿元,全市支出总计为1105.6亿元,全市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1.1亿元。市本级收入总计为412.7亿元,市本级支出总计为412.5亿元,市本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0.2亿元。
报告提出,本市将进一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积极推进公共责任政府和公共财政建设为核心,依托协同理财治税机制,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政策聚焦的效用,涵养和拓展经济税源,确保财政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要调整和优化财力分配,确保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合理性和效率、效益;要切实加强财税行政执法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改进和规范财税运作,确保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确保2004年预算任务全面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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