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3〕7号)等文件要求及本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育人目标,进一步健全本区艺术骨干学生培养体系,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统一程序,统一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中小学校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及招生范围
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按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一)招生学校为经市教委认定的符合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第二批“一条龙”布局高中阶段学校(详见附件1)。
(二)招生学校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制定和公布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
(三)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公示相应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学生名单等。
(四)区、校级艺术团要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推荐办法、艺术团团籍档案管理、优秀团员标准和考核推优程序等制度。
三、报名条件
具备2023年闵行区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的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闵行区学生艺术团或本区学校学生艺术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思想品德优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取得艺术骨干学生报名资格。
(一)荣获闵行区或校级学生艺术团优秀学员称号,连续团龄2年及以上;
(二)近3年上海市学生艺术节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闵行区学生艺术节、合唱节中获一、二等奖的学校艺术团优秀学员;
(三)近3年上海市学生书画摄影类比赛或闵行区“信宏·莘松杯”、“莘中杯”学生美术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学校艺术团优秀学员。
备注:近三年指2020年1月--2023年
四、录取办法
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志愿的录取批次,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后,统一招生录取前进行。通过区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审核认定,并获得学校资格确认且公示通过的学生,填写“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报考意向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级平台“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志愿栏内填报1个志愿。
(一)资格确认
1.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学校根据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需要,围绕对专项素质、艺术技能和现场展示等专业技能的评价,确定本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于4月6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等渠道,将资格确认的项目和要求(明确小项、人数、学业考试成绩要求等)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及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2.初中学校符合艺术骨干学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所在学生艺术团(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就读学校)考核且成绩优秀的,填写《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在就读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能取得艺术骨干学生报名资格。4月14日前由初中学校汇总本校所有艺术骨干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纸质稿交区教育局普教一科姚莉丽老师,电子稿云OA同步发送。取得艺术骨干学生报名资格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一起审核材料。
3.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本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4月22日前组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原则上按招生规模的2倍择优通过(报名学生人数不足招生规模2倍的,如数通过)。资格确认现场专业技能评价须实施全程录像,专业技能与招生项目明显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资格确认专家组应包含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该工作将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下完成。
4.招生学校应将通过资格确认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5月5日前将《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汇总表》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统一公示。
(二)志愿填报
通过区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结束后,按获得资格确认的学校及项目填报1个艺术类招生志愿。
(三)录取工作
按照招生学校方案执行。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不得低于当年度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区级艺术骨干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已公布的本校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线。
五、监督和处理
(一)加强监督检查
闵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学校开展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工作,结合市级监督检查专家库,开展学校关于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工作的专项评估和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利益方回避制度,确保艺术骨干学生招生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详见附件4、附件5)。
(二)落实信息公开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布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查违规违纪
建立违规招生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对在招生中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各项工作要求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数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附件2: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
附件3: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汇总表
附件4: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测试工作监督要求
附件5:2023年闵行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测试监督工作记录表
闵行区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