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贤区科技小巨人工程认定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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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奉贤区科技小巨人工程认定细则》的通知

奉科﹝202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建设,切实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现制定并印发《奉贤区科技小巨人工程认定细则》,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奉贤区科技小巨人工程认定细则》

  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奉贤区科技小巨人工程认定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大力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科技企业,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奉贤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奉科〔202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实施奉贤区科技小巨人工程(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通过对小巨人企业的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等手段,在全区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生力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认定范围为注册在奉贤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三条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是对小巨人企业认定、考核的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小巨人企业的认定、考核和验收工作。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四条  申请企业需具备如下条件:

  1.申请对象必须是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主导产品是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较好;

  2.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3.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第五条  企业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奉贤区科技小巨人项目申报书。

  2.相关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前3年的有效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报表及申请当年该月前一月份的财会报表;

  (3)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技术成果(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产学研联盟(合作)的协议、技术转移证明;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六条  申请阶段:区科委通过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www.fengxian.gov.cn/kw),发布小巨人企业申报指南,申请认定小巨人企业的单位,经所属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和推荐,通过区科委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经区科委的复核后,将所需材料一式五份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区科委。

  第七条  审核阶段:选项工作按照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镇、开发区的建议,选定每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计划数,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审批阶段:经立项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和区科委签订小巨人合同,奉贤区科委按照合同要求给予小巨人企业资金支持。

第四章 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管理:区科委对获得支持的科技小巨人项目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等。

  第十条 验收: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实施期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与总结报告,由区科委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验收。对于完成情况较差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尾款的资金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奉贤区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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