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的函 2021-06-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孙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城市大脑’数据采集和共享‘壁垒’”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您的建议,对本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我们正积极吸收采纳,不断推进相关工作。
一、全面深化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
实施数字化转型,实现数据驱动发展,是面向未来塑造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本市正在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以数据为基石、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2018年,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以集中统一管理为核心,对公共数据采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作出全面规范。其中,第六章明确了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特别是被采集人权益保护方面,规定各单位采集、共享和开放公共数据,不得损害被采集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因履职需要,采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数据的,应当取得被采集人同意,并要求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被采集人信息泄露。
自2019年起,市大数据中心持续建设市级大数据资源平台,该平台对接全市16个区、56个部门,打通了公共数据国家、市、区三级共享交换通道,打造本市数据类新型基础设施,开展全市公共数据统一集中管理和按需共享。截至目前,依托该平台已汇聚超400亿条公共数据,建立了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三大综合库及电子证照基础库,实现了跨部门数据共享超30亿条、跨层级数据交换270多亿条,在长三角层面共享数据达1亿多条,在国家层面共享数据超过2亿条,不断提升公共数据共享成效。在全市公共数据共享工作中,市大数据中心以“三清单一目录”为基础,不断优化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同时,配合市城运中心、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等部门开展“一网统管”主题库建设,推动相关数据共享利用。
2020年初,上海市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简称“市数标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会同市数标委制订了《公共数据‘三清单’管理规范》《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范》《公共数据安全分级指南》等数据治理方面的地方标准,为本市公共数据统一集中管理和按需共享提供了标准支撑。
今年,《“一网通办”法制保障决定》和《上海市数据条例(暂定名)》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在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组成起草小组,正全力推进本市数据立法工作。
二、努力做好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建设,明确主体责任、格式要求、类别范围,提升本市公共数据互联互通水平,破除数据共享使用壁垒。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结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进部门业务系统协同改造,优化业务流程和共享规则。同时,加强公共数据归集,推动相关部门以数据驱动流程改造,践行“整体政府”服务理念,以数据为基础精准施策和科学治理。
感谢您对本市公共数据安全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