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的函 2021-06-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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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改革力度,不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您的建议,对本市加快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具有借鉴意义,我们正积极吸收采纳,不断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完善改革顶层设计

  近年来,上海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连续四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实施四轮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2020年4月,颁布实施《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作了全方位明确规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优化施工许可营商环境的同时,针对企业反映的项目落地中瓶颈问题,2020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项目准入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开工手续、竣工验收和提升服务效能等6方面明确23项改革措施。市相关部门配套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37项,相关改革措施在各类项目上应用超过千次,取得明显成效。

  二、关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各区项目落地自主权

  根据建设和发展需求,进一步推动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并扩大覆盖范围,为企业办事减跑动、减环节、减时限。

  一是围绕支持区域建设发展加大放权力度。2020年,先后将1170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交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助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将6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浦东新区,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将56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加快推进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在此基础上,推动将已下放浦东新区的47项项目审批事项复制推广至各区;已下放张江科学城的51项项目审批事项辐射到张江高新区各分园,由分园管委会或所在区政府承接,进一步提升各区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是围绕加快项目落地加大放权力度。根据《若干措施》要求,推动市规划资源局将除跨区及“一江一河”等重点区域、确需市级统筹外的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资源审批权限,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统一下放至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市规划资源局办理项目占比由20%下降到4%。推动市绿化市容局下放500平方米以下绿地占用审批权,超过70%的项目可直接到各区办理;按照规划资源部门设计方案审批权限划分情况,同步下放相应的绿化竣工验收权限。推动市公安局将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内部分项目的建设项目交通出入口审核、验收权限下放各属地分局交警部门。

  三、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加快建设项目落地速度

  聚焦企业办事堵点痛点,组织市相关部门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实施,推动项目早开工、效益早释放。

  一是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推动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发布工业园区绿地率统筹平衡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管委会编制工业园区绿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即可实施园区绿地率统筹平衡工作。推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出台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分期竣工验收的具体改革方案,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在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资源和消防验收完成后,即可先行完成主体工程和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

  二是深化中介服务改革。对环境影响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推动区域覆盖的单个项目取消或简化评估。对工业项目,全部免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评审。在不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对卫生学预评价、海绵专项设计等,实施跨前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后补。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保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建设工程各审批阶段的相关审批和服务手续“一网通办”。对常见的项目信息修改、报建信息修改、牵头部门勾选错误修改、表单填写错误修改等变更和修改操作,将权限下放给各区,方便企业办理。

  下一步,本市将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精准定向赋权机制,聚焦重要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改革,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增强放权的针对性、协同性、联动性。同时,督促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更大便利投资兴业、助力创业创新。

  感谢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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