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民政局关于实施崇明区经济困难高龄独居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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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关于在本市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全覆盖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3号)要求,推进老年人居家照护监测,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开展崇明区经济困难高龄独居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以下简称“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基础的紧急救助、主动关爱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一、服务对象

  1.崇明区户籍经济困难高龄独居老年人(70周岁及以上)。

  2.崇明区户籍经济困难纯老家庭(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中至少有1人年龄为70周岁及以上且家庭全部人口都在60周岁及以上)。

  3.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可根据本人申请纳入项目。

  二、服务内容

  提供紧急呼叫+信息查询、养老顾问服务,2次/周的主动关爱服务,用户需安装“一键通”固定电话(依申请通过审核纳入服务后由政府购买服务安装)。

  三、相关费用及补贴

  1.“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对申请人主要涉及四项费用,分别是电话线路开通费用140元(一次性)、电话基础服务费20元/月、“一键通”固定电话机200元(一次性)、应急呼叫热线服务费40元/月,相关补贴见下表:

崇明区户籍

电话线路开通

一次性140元

电话

基础服务费

20元/月

固定电话机

一次性200元/部

应急呼叫

热线服务费

40元/月

高龄独居老年人(70周岁以上)

 

散居特困供养对象

全额补贴

全额补贴

全额补贴

全额补贴

低保、低收入对象

自费

自费

自费

补贴50%

经济困难纯老家庭

低保、低收入对象

自费

自费

自费

补贴50%

其他老年人

自费

自费

自费

自费

  2.其他因紧急救援产生的救护费用、生活便民服务等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

  3.此项目固定电话机安装地点限于崇明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安排

  (一)宣传推广

  以宣传资料入户和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动各村、居利用公示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媒介,依托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睦邻点、老年活动室等阵地,向老年人和家属广泛开展宣传。

  (二)申请受理

  1.项目申请: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由村居委会征求本人意愿后代为申请,集中办理。其他申请相关服务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家属持身份证、户口簿至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

  2.受理审核:村居委会负责受理并初审,汇总(附件3)申请表后报送至乡镇事务办。乡镇事务办复审后将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区民政局,经审核通过之月起次月纳入服务。首批申请审核汇总工作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动态审核

  “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一年复审一次。每年度元月完成服务对象的新增、减少的审核,新增对象经审核通过后次月开通服务;减少对象自审核通过后次月停止服务,电话号注销(特殊情况经家属申请可保留号码,同时产生的费用由家属自理),给特困供养对象配发的电话机交至村居委会,由民政局落实回收工作。

  (四)退出办理

  因老年人个人原因提出退出申请的,请村居委会及时办理退出确认手续(附件2),服务项目自退出审核完成后次月起执行。

  五、责任分工

  (一)区民政局:制定“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落实。

  (二)各乡镇:负责组织开展“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的宣传,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受理、初审、复核、动态审核及汇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负责人,组织好基层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应急呼叫项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老年人。采取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确保老年人及其家属知晓项目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乡镇可结合大调研走访、“老伙伴计划”等项目,定期组织开展走访和调查,了解老年人对此项目使用情况的评价,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并反馈至区民政局。

  联系人:养老服务科顾晶岳    联系电话:59623160

  邮箱:cmmzjylk@163.com

  附件:

  1.崇明区“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申请确认表

  2.崇明区“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退出确认表

  3.崇明区“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村居汇总表

  4.崇明区“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汇总表(乡镇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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