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崇明区独居老人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崇明区深化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独居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现将《崇明区独居老人关爱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崇明区独居老人关爱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崇明区深化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独居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实施本区独居老人关爱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安全为先、守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基层政府责任,强化“一对一”志愿者服务,及时发现、防范、化解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独居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独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盼、老有所乐。
二、关爱工程对象
本方案所指独居老人指子女不在本乡镇居住且连续6个月及以上家庭中实际居住的成员仅为一位60岁及以上老年人独自居住的老年人。本区独居老人关爱工程重点覆盖以下三类群体:
(一)高龄独居老人
80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
(二)困难独居老人
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独居老人。
(三)重残独居老人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智力、三级精神的独居老人。
三、目标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独居老人信息库
乡镇、村居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全面排查6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相关信息。依托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区、镇联动建立6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数据归集和分析,实现供需有效对接,确保关爱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摸清现有的“老伙伴计划”、为老助餐服务、一键通、居家养老服务、长护险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对高龄独居老人、困难独居老人、重残独居老人等重点关爱对象(以下简称“重点关爱对象”)的覆盖情况,并定期对重点关爱对象的家庭、生活、健康变化等信息进行更新调整。
(二)专人结对,提供点对点关爱服务
对重点关爱对象实行“一人一策”,分类给予关爱,确保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帮扶。依托“老伙伴计划”(低龄老年志愿者服务高龄老人)确定重点关爱对象“一对一”关爱联系人,实现对重点关爱对象的全覆盖,服务频次为每周上门探访关爱至少1次,电话关爱不少于4次。探访关爱内容重点有:关爱对象的健康情况(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方面)、困难情况(衣食住行医等方面)、家庭情况(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等方面)、安全情况(房屋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等方面)、服务需求情况(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对于有特殊需求的重点关爱对象,村居要指定养老顾问结合老人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对接办理服务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帮助老人提高生活质量。
(三)守护健康,强化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加强面向重点关爱对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1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建立家庭医生上门巡诊制度,对独居老人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上门巡诊。细化健康管理内容,为独居老人建立独立的健康档案,及时记录独居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加大独居老人认知障碍早期筛查力度,做好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监测。对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及时向村居反映,由养老顾问帮助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独居老人提供相应的社区居家照护。
(四)守护安全,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
聚焦独居老人居家安全需求,引导和支持独居老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民心工程”。结合城乡独居老人生活实际,重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等方面,开展包括地面、墙体、卧室、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帮助独居老人防范生活风险,提升独居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计划通过五年逐步实施,对重点关爱对象实现适老化改造全覆盖。扩大一键通等活动场景监测提醒功能硬件对重点关爱对象的覆盖面。
(五)生活支援,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要通过党群服务中心、社工站、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场所等服务设施网络为独居老人提供健康照料、助餐、心理慰藉等关爱服务,要组织志愿者对独居老人家庭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上门维修、定点理发等志愿服务活动,要组织志愿者、老年人助餐送餐人员等参与探访关爱工作,共同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对困难独居老人、重残独居老人要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对高龄独居老人要按照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和家庭实际情况,帮助对接服务资源,满足居家服务需求。
(六)防范风险,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村居干部、关爱联系人、社区志愿者要关心关注独居老人日常起居情况,落实风险防范及相应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紧急问题时,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村居委会,并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村居干部要及时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事后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归档。如遇疫情封控,村居干部和各类关爱服务人员要在做好个人把防护的基础上,主动上门加强对独居老人的关心关爱,及时了解情况提供帮助。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要适当增加探访频次,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应急自救知识等。
(七)加强培训,提升关爱队伍能力水平
要开展村干部、关爱联系人、养老顾问、志愿者等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在健康常识、防疫常识、日常照护、急救知识、心理抚慰、异常事件处理等方面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要通过培训进一步培养关爱联系人发现病人情绪、病情细微变化和了解重点关爱对象心理、照护需求的能力,提升关爱服务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独居老人关心关爱工作是养老服务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举措,是居家老年人生存风险防范、生活质量提升的制度安排。各乡镇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对独居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推进机制。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独居老人关爱工作新格局。要创新“三社联动”机制,形成村居委会成员、网格员、家庭医生等社区工作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社区志愿者及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亲属邻里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
(二)落实职责任务。独居老人关心关爱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困难多,各乡镇要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克服畏难情绪,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名单库建立要精准,既要突出重点人群,又要兼顾全体老人,摸清每名独居老人实情,因需分类开展独居老人关爱服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制度的可及性。要及时跟踪调度,动态掌握实情,做好独居老人名单库的及时更新,保证不落一人,不漏一户。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把舆论宣传贯穿独居老人关爱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养老政策社会知晓率,不断营造全社会敬老、助老、孝老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政府、社会、家庭共同推动养老服务的整体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独居老人关爱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表彰独居老人关心关爱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独居老人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