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服务企业“走出去”能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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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商规〔20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21〕249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市商务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联合制定了《加快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服务企业“走出去”能级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加快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服务企业“走出去”能级的若干措施

  为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建设高标准的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加快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服务企业“走出去”能级,特制订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中央商务区“十四五”规划》要求,以长三角企业借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更高质量“走出去”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区位、商务、政策、服务优势,整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及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三大”国家级战略发展平台功能,为长三角企业“走出去”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进一步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总部机构集聚发展能力、专业服务国际竞争能力、要素资源统筹配置能力、公共服务支撑保障能力,打造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助力企业“走出去”的高能级服务高地。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走出去”总部集聚发展

  1.支持各类总部企业提质升级。建立完善支持总部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服务体系,发挥虹桥贸易总部园区等总部经济培育和孵化功能,鼓励已落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各类总部提升能级,发展成为“走出去”的亚太总部或全球总部。对总部企业新增海外营业收入给予奖励。对经认定的各类总部给予包括营运专项补贴、人才专项补贴等资金支持。对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业务所得,按规定适用盈亏弥补及税收饶让抵免等政策。(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相关区)

  2.打造长三角企业海外投资总部基地。发挥长三角企业国际市场竞争优势,鼓励长三角企业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设立海外投资业务板块,支持建立以长三角区域为重点,总部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基地在长三角、业务在全球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模式,重点推动生物医药、医疗健康、软件信息、数字文创与数字融合、智能制造装备等“链主”企业、数字经济和高端项目总部落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长三角企业海外投资总部基地。(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各相关区)

  3.定制“走出去”企业总部服务包。统筹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专业服务资源,加强对企业“走出去”总部提供相关政策匹配、诉求响应、供需对接等精准服务。发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政企沟通对话会作用,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开辟问题协调“绿色通道”。(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各相关区、市商务委)

 (二)强化专业服务配套支撑

  4.打造虹桥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区。鼓励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集聚,制订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引导其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企业提供就近高质量服务。支持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虹桥园、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等园区建设,探索打造虹桥国际会计事务中心、虹桥国际金融税务中心等专业服务业新载体。积极争取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律师行业扩大开放的相关举措。支持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试点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5.提升专业服务机构国际化能力。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兼并收购、联营合作、自建等方式,加快构建国际服务市场网络,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对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符合一定要求的机构给予支持。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提升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能级,推进海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拓展海外纠纷应对服务网络。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业服务机构与“走出去”企业开展业务对接合作,以跟随出海的方式提供高质量服务,拓展国际业务。发挥好RCEP、CEPA作用,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探索推进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等领域国际规则对接。(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打造国际经济组织集聚区

  6.支持国际经济组织集聚发展。大力引进国际影响力大、国际知名度高、资源配置能力强的经贸类国际组织落户虹桥海外贸易中心,对新落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国际经济组织,给予租金、开办费、营运及人才专项补贴等支持。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国际知名商协会等落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给予落地服务、人员出入境便利等支持。鼓励国际经济组织及境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举办各类投资促进、国际性论坛等活动,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企业提供“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信息服务。对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举办高水平国际交流活动给予支持。(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非管办)、市商务委)

  7.支持行业协会提升国际影响力。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专业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与境外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为“走出去”企业开展业务提供境外事务协调与市场拓展信息支持。支持行业协会负责人在国际组织或国际行业协会中任职。(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增强跨境业务要素支撑

  8.吸引高端人才集聚。以虹桥国际商务人才港和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虹桥园为载体,加快启动实施人才吸引专项计划,为各类人才提供包括人才公寓、公租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服务,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加大对外籍人才吸引力度,提供长期工作居留、永久居留等便利措施。为需紧急入境开展商务活动的外籍人才,提供口岸签证便利。支持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才申请办理多次签证。(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出入境管理局))

  9.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探索各类金融机构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企业提供专项信贷额度等支持。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加速集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在区内落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等为区内企业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加大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产品推广力度。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研发针对区内企业“走出去”国际化发展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跨境保险产品。支持区内金融机构助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企业赴境外上市、发行债券,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国家外管局上海市分局、上海证监局、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五)加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10.优化“走出去”综合服务。整合市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市“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功能,集聚“走出去”相关的金融、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服务机构,优化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走出去”企业项目申报、政策咨询、人才发展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建立“一站式”办事大厅,设立“走出去”服务专窗。(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贸促会)

  11.探索设立虹桥海外发展中心。借鉴国际成功做法和经验,探索设立由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导、企业化运营的“虹桥海外发展中心”,全方位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助力企业“走出去”行稳致远。(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12.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用足用好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资金政策,统筹用好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各类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国际经济组织落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加强风险防控与海外维权。加强对境外国家地区经济形势、投资环境、行业趋势、文化习俗等分析,发布国别投资指南、政策法规汇编和市场分析报告等。组织开展“走出去”专项培训,帮助企业解读国际市场规则、经贸投资政策、法律环境,引导企业遵守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发挥本市海外安全工作机制及市海外救援服务中心作用,指导企业健全海外安全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助力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企业海外风险应对能力评估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事前能力评价报告,帮助企业补齐海外风险防范短板。(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委、市贸促会)

  (六)搭建国际合作交流新平台

  14.放大国际会展溢出带动效应。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依托国家会展中心的综合展示交易功能,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及其总部、专业组展机构、品牌展会、论坛会议及配套企业落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推动各类会展资源要素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交流、交互,汇聚人流、物流、信息流,带动投资贸易发展。积极推动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发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在“一带一路”跨境电商产品集散地的功能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用好虹桥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等“6+365”平台资源,为境外企业打通展品变商品的链接。高质量举办各类对接配套活动和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开展“品牌展会走进长三角”系列活动,为长三角企业了解虹桥搭建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国际合作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各相关区)

  15.发挥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功能。依托“走出去”企业资源网络,完善大宗商品价格发现功能,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重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的国际市场影响力。支持区内工业品电商服务平台与长三角制造企业开展合作,形成“平台+园区”融合发展优势,提升供应链效率。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研发、生产、管理、贸易等全过程对接服务。加快打造与生命健康、先进材料、时尚消费等重点产业紧密相关的专业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技术+市场”的增值服务。(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保障措施

  (一)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方案举措,主动调查研究,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确保提升企业“走出去”服务能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形成制度化、机制化安排。(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二)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对外投资行政审批便利度,积极探索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开展境外投资综合服务试点。依托“一网通办”探索打造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绘制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入驻企业、公共服务网点及市场化服务机构的动态电子地图。(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区)

  (三)加强宣传推广

  围绕长三角企业“走出去”服务高地的定位,加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境内外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借助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海外办事处网络,积极拓展国际交流渠道,打响虹桥海外发展中心品牌。统筹策划举办各类推介对接活动,搭建双向投资贸易促进网络,着力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国际开放枢纽影响力。(责任单位: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各相关区)

  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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