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规上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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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主管单位、各企业集团:

  为贯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要求和《上海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本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现将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上海市规上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建立本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整体框架,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难点痛点问题,探索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摸底全市规上制造业数字化发展现状,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革新与发展重塑,按照“以诊促转”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本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数字化转型比例不低于80%。围绕标准制定、培训考核、服务商遴选、平台搭建、线上线下诊断、市区分别推进(各区指标见附件2)、配套政策完善、诊断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建立市区协同的数字化诊断工作体系,形成多方协作的数字化诊断工作制度。

  到2023年底,完成本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标准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诊断评价体系初步建立,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基本形成。遴选不少于20家诊断服务商,建成线上诊断平台并投入使用,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诊断工作试点。在“工赋链主”培育企业及上下游、特定产业领域及部分专精特新企业率先开展诊断工作,年底前完成诊断企业数量不少于1800家。

  到2024年底,市区协同的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机制完全建立,诊断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完全推广。引育诊断服务商不少于40家,推动区级层面主导本区企业诊断工作。年底前完成诊断企业数量不低于规上总量的60%。

  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本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标准

  构建“1+X+Y”标准体系,基于工信部数字化转型贯标标准,在数字战略、数字能力、系统性解决方案、治理体系、业务创新模式等五个维度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新增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工业互联网安全等融合性指标,形成本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标准体系;聚焦上海行业特点,围绕“3+6”重点产业,按照先进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能源、时尚消费品、重大装备、汽车及集团总部,即“7+1”行业分别编制行业标准,依据分类分级原则,形成五级十档评价体系。建立标准定期修订及反馈机制,推动申请地方标准。(附件1)

  (二)搭建本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平台

  依托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平台”开发建设,对接工信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平台,打通本市国资委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相关数据,推动诊断数据与两化融合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工业互联网安全评估等指标兼容。平台包含企业数据录入及查询、供应商管理、线上评估系统、线上报告生成、过程数据管理、企业反馈渠道等功能,并为市级部门、区级部门、街镇、园区、服务商、企业集团等不同主体定制用户管理权限,形成诊断工作的一站式线上服务支撑。

  (三)遴选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商

  按年度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商征集及遴选工作,围绕诊断标准等内容,对服务商开展相关考核评估,通过对基础能力、标准制定参与程度、人员资质及数量、行业经验和聚焦度、产品成果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打分,遴选形成年度数字化诊断服务商目录,明确行业标签,推动诊断工作与行业能力精准匹配。制定服务商管理及评价办法,建立服务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围绕工作成果、企业反馈、过程记录、报告质量、抽样评估等多个维度对服务商进行综合打分,更新年度服务商推荐目录。支持区级层面培育本区服务商并参与市级服务商遴选。

  (四)开展服务商培训和企业宣贯工作

  依托相关支撑机构,针对入围服务商开展诊断培训工作,编制服务商诊断操作手册及平台使用指南。依托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行业协会组织主题会等形式,组织被诊断企业开展交流会、解读会等,强化诊断工作政策解读,加强对诊断操作事宜、人员配合、预期成效等方面的宣贯工作,并就诊断相关流程、填报要求等进行指导培训。依托区级相关部门及各产业园区逐渐扩大培训宣贯覆盖面,形成定期集中宣贯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举措

  (一)建立工作专班

  成立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推进专班,形成由市经信委牵头、多家专业支撑机构和诊断服务商共同参与的“1+N+M”工作体系,综合协调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相关工作。市级主管部门依据各支撑机构工作专长和工作意向分配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并推动整体诊断工作体系建设。组建诊断联络网络,各区明确工作负责人及各街镇工作对接人,搭建好市-区-街镇三级联络人制度。各企业集团明确集团内诊断工作总负责人,梳理集团内规上企业名单,并明确工作对接人。

  (二)强化政策引导

  明确配套支持政策,每年依据打分结果和年度工作量对诊断服务商予以补贴。鼓励各区出台相应的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支持政策,与市级工作形成合力,支持区级推荐优秀本土服务商纳入市级服务商目录范围。逐步将数字化诊断及分级结果纳入每年“工赋链主”、市级国家级重点专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平台+园区”试点示范专项支持等评选依据。加强数字化诊断企业向数字化转型贯标转化。将诊断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的考核要求。将数字化能力水平与本市特色产业园区用地指标、专项资金等相衔接。推动区域产业集群诊断覆盖率纳入国家级、市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评选指标。

  (三)注重成果转化

  结合企业诊断结果,梳理本市规上制造业整体情况,形成本市规上制造业企业画像及生态图谱。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依托支撑机构组建专家团,开展诊断报告解读及解决方案供需对接,对重点企业做“一企一策”。与年度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工作做好衔接,鼓励企业与解决方案提供商深度合作。鼓励解决方案提供商组团定制数字化提升方案,持续跟踪被诊断重点企业数字化提升措施及成果。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诊断结果创新企业授信产品,降低企业融资难度。注重知识经验沉淀,以白皮书、案例集、研究专报等方式总结诊断经验及工作成果。

  附件:

  1.上海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标准(简版)

  2.区级诊断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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