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财〔2022〕13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文化旅游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21〕442号),进一步加大对本市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受疫情持续影响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主体)的定向支持,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普惠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研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度、短期限、多频次、快放款、轻担保的专项金融产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创新适合“首贷户”等业务的金融产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
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三类主体,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积极通过展期、续贷等多种方式加大融资支持,满足企业持续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
结合线下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特点,在交易真实、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和创新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存货质押等融资,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
四、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加大对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的保障力度。(责任单位:上海银保监局、市商务委)创新产品组合,强化全产品联动,优化客户服务。(责任单位:上海银保监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
五、提升涉外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外经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做好汇率风险管理。(责任单位: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能力,加大产品服务创新,提供更多契合企业需求的外汇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上海银保监局)支持外资外贸企业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支持金融机构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便利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商务委)引导银行在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的基础上,探索降低小微企业套保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外汇局上海市分局)
六、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外资外贸企业提供业务培训、风险防范与应对、海外资信调查、外资投资指引等公共服务,优化贸易方式、营商环境和外向型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巩固外经贸恢复基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七、推进减税降费直达快享
根据三类主体特点,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及时宣传解读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确保申请留抵退税企业按规定及时获得退税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八、优化出口退税办理
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出口退税全环节办理速度,减少单证收集整理时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2022年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九、加强形势跟踪研判
在疫情常态化下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加强政策研究,做好政策宣传,及时跟进解读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三类主体经营情况的摸排,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合理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
十、优化投融资环境
通过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专项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公共数据对金融机构开放,为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企业进行风险画像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