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沪化管〔2024〕52号
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节能报告》收悉。该项目在上海化学工业区F5b-10地块新建两个甲类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罐区,综合楼等,项目产品均为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特殊工艺用刻蚀液7700t/a、特殊工艺用刻蚀液300t/a、新型配方工艺化学品配套产品000t/a、新型配方工艺化学品400t/a、特殊电子级添加剂100t/a、特殊电子级添加剂200t/a、特殊电子级添加剂50t/a、特殊电子级添加剂50t/a、特殊电子级添加剂800t/a、纳米氧化铈磨料500t/a。项目总投资为38000万元,预计达产后产值130000万元。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实施后,新增用电量2097.54万千瓦时,新增蒸汽(2MPa)6876.23吉焦,蒸汽(0.4MPa)11439.26吉焦,折合年综合能耗为3157.21吨标准煤(当量值)、6510.85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建成后,新增产值130000万元,产值能耗为0.05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11吨标准煤/万元,优于上海市工业增加值能耗,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化工区能耗目标的下降。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项目变压器、空调、冷水机组设备,选用满足相关标准的2级能效等级设备。电机、风机等选用高效节能的变频设备或变频控制。
2.选用水泵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3.照明灯具优先选用LED节能灯,选用满足《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2019)的2级能效等级设备。
4.项目新建空压站中风冷螺杆式压缩机采用变频控制。选用空压机组满足《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2019)中2级能效要求。
5.项目在可利用建筑屋面安装单晶硅光伏板进行光伏发电,光伏装机容量不少于368kWp。安装比例满足《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中公共建筑屋顶比例不低于30%以及新建工业厂房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6.应进一步深化绿色建筑分析评价内容,优化建筑设计方案和绿建措施,保证满足《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中基本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三、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造。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