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电子特气和先进材料生产及研发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沪化管〔2024〕65号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电子特气和先进材料生产及研发项目节能报告》收悉。该项目在上海化学工业区B2-3地块,建设六氟化钨生产线、三氟化氮分装线、前躯体分装线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69700万元,投产后新增产值123367万元。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实施后,新增用电量1360.43万千瓦时,扣减光伏发电量后,折合年综合能耗为1663吨标准煤(当量值)、3865.08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建成后,新增产值123367万元,产值能耗为0.032吨标准煤/万元,优于上海化工区“十四五”产值能耗水平,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化工区能耗目标的下降。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项目变压器、空调设备、通风机满足相应国家标准中2级能效要求。
2.冷水机组选用满足《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15)中1级能效要求。《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2024)已发布,将于2025年2月实施,建议对比新标准的2级能效,选用更节能的设备。
3.选用水泵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水泵配套电机选用变频或满足《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的2级能效要求。
4.照明灯具优先选用LED灯,满足《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2019)的2级能效等级设备。
5.空压机组选用满足《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2019)中2级能效要求。
6.项目在综合楼与研发楼屋顶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板安装面积约499平方米。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造。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