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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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11号)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企业是2023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的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的人才申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其主营业务符合相关重点领域生产制造、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要求。

  2.企业在本市注册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取得过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3.企业在2021至2023年度,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研发投入的规模3年平均增长不低于5%。

  4.企业在2021至2023年度,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项,或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者取得过重要数字化转型成效,或者取得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本条4项条件中,满足任意1项均可)。

  (二)人才申报条件。

  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下列条件,申报拟奖励的人才。

  1.拟奖励对象2023年度全年在申报企业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纳税。

  2.拟奖励对象2023年度源自申报企业的工资薪金不低于30万元,或者超过本单位当年度平均工资薪金的1.5倍。

  3.拟奖励对象2023年度任职于申报企业的高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者是生产岗位的核心骨干。其中,高级管理岗位占比不得超过20%。

  4.拟奖励对象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享受过2023年度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可申报人数和奖励标准

  (一)可申报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可按照不超过企业2023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3%申报拟奖励对象。

  如按照上述比例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超过20人时,最高可申报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可按照不超过企业2023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5%申报拟奖励对象。

  如按照上述比例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超过30人时,最高可申报30人。

  (二)奖励标准。奖励金额标准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水平,按照一定规则计发,最低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路径

  企业可登录http://sheitc.sh.gov.cn/(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在“利企服务”版块“人才专项奖励”专栏,通过“法人一证通”注册申报。

  企业可在申报系统中查阅2023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指引及政策咨询电话等。

  (二)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6月30日24时系统关闭申报功能。

  注册办公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企业,按照临港新片区相关人才政策执行,不参与此次申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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