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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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科技厅(局)、教育厅(局、教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决定2021年至2030年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2021年9月15日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重点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

  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质量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主要面向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举办300期左右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2万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办法: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度各地各部门申报研修选题,经审核批准确定年度研修计划;各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由地方或部门组织举办;中央财政给予重点保障,鼓励自筹经费保障的部分研修计划列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的办班经费采取在一定限额内实报实销的办法拨付。鼓励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省(区、市)级或行业高级研修项目。

  (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围绕工程重点领域,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公需科目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90万人左右。

  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本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组织开发行业人才培训包,指导开展行业人才培养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参考目录,组织遴选开发课件,共享给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公需科目免费线上学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动对接各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按照每年培训国家级基地不少于2000人、省级基地不少于500人的要求,科学制定年度任务计划,开展贴近行业特色、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推荐设立该基地的管理单位审核,审核同意后,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以及各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情况一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组织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布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标准,指导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开发全国新职业培训教程和培训大纲,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进行,稳妥推进数字技术人员培训评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项目中的培训评价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数字技术职业目录、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培训机构优先遴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学员考勤管理,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评价机构优先遴选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或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组织师资和考评员培训,建设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样式、编码规则,提供证书信息查询验证网络服务。

  (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

  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每年由各地各部门组织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运行。制定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基地承担培养培训任务评估检查。基地评估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承接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地各部门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全国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发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全国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全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并作为下一年度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各省(区、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有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成立指导协调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工程实施方案、培养培训任务及经费预算,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及各地各部门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职能作用。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培养培训基地(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各方积极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

  (二)支持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学习情况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高级研修、能力提升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的学员名单均可上传至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推动公需科目免费学习惠及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具体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

  (三)强化经费保障。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等多元构成。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好政策衔接,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培训师资、开发课件、升级教学设备和网络教学平台等经费可从基地补助经费列支。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保障本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支出。

  (四)严格监督管理。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工程项目和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提升工程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逐步实现工程管理服务网络化、数字化,及时掌握情况,实时监控,动态调控,确保工程实施效果。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鼓励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确有违规行为的,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稳步推进实施。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1年,研究制定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21—2025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5—2030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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