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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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化管〔2024〕41号

机关各处室、所属企事业单位:

  《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经化工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上海化学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等要求,学习借鉴“莫德纳”项目推进经验和做法,强化投资促进服务、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上海化工区(以下简称“化工区”)实际,制定本意见,力争实现“地等项目”、“重点项目拿地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统筹协调

  (一)加强组织统筹领导。发挥化工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投资促进工作推进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对于纳入市或化工区的重点项目,高效统筹资源,加强项目审批督办、协调、服务,保障项目尽快落地及建设。(责任主体:化工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土地及市政配套准备

  (二)提前开展土地收储。根据招商项目和储备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和需求,提前谋划,结合编制国土资源利用联动计划,制定用地方案、确定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及时开展产业、市政配套设施用地收储工作。(责任主体:管委会规土建处、土储中心、发展公司工程部、发展公司经营部)

  (三)提前落实市政配套保障。按照园区市政道路投资建设机制,与规土建处、土储中心提前做好市政道路土地准备工作,尽早启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决策、前期方案编制、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建设,保障项目落地所需的市政配套需求。(责任主体:发展公司工程部)

  三、项目准入和选址

  (四)加强项目准入辅导。根据化工区关于项目准入的产业、安全、环保、土地等规定,细化项目招商要求,向企业说明园区要求、工作流程、材料清单等内容。(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

  (五)优化项目准入评估。修订化工区产业项目准入办法,重点开展项目产业导向、技术水平、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和投资能力等评估,扩大免打分评估范围,修订综合评价内容。鼓励零增地投资项目,除能耗强度高于化工区目标控制值、污染物排放较大、安全风险较大的生产项目以及非必要的配套设施项目需要评估外,其他零增地项目免评估直接备案。(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发展公司经营部)

  (六)加快项目准入流程。发展公司经营部进行项目初审,并书面预征询管委会相关部门意见。经发处收到项目预审材料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准入评估会或者通过会签方式进行准入评估;收到项目准入会后补充完善材料后原则上一周内报送主任办公会。(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发展公司经营部)

  (七)争取“两高”管理突破。争取市发改委、经信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支持,参考有关省份的做法,对于化工项目进行“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精准定义“两高”范围,加快项目前期速度。(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环保办)

  (八)提升项目选址效率。梳理园区可供地块的土地收储、控详规调整需求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条件,结合地块安全、环保等管控条件,分析提供可供地优先等级,明确项目选址与环保、安全、空间规划、公用配套条件等相符性判断,提高选址效率。(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发展公司工程部、管委会规土建处、环保办、安监处)

  (九)匹配公用配套方案。项目准入后,推进客户与公用工程企业进行对接,根据客户需求,初步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公用配套方案。(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发展公司工程部、投资公司)

  四、土地供应

  (十)加强土地供应辅导。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跨前服务,细化指导企业相关要求、工作流程及材料清单,提高土地招拍挂材料质量,加快土地招拍挂进程。(责任主体:发展公司经营部)

  五、前期审批

  (十一)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针对重点项目,在拿地同时,容缺开展规土意见书、设计方案审批。开展区域地震评估和区域雨水排水能力复评,纳入园区控详规实施告知承诺。(责任主体:管委会规土建处、发展公司工程部)

  (十二)强化环保要求专业指导。及时明确环保管理要求及污染治理重点,帮助企业节省工艺及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及选型时间。(责任主体:管委会环保办)

  (十三)并联推进环保审批内部流程。在项目环评公示期间开展环评预审,保证项目在环评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时同步提交管委会预审意见。(责任主体:管委会环保办)

  (十四)争取安全审批容缺后补。进一步争取市应急局支持,根据项目需要,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重点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受理所需的项目规划批复,争取容缺后补受理,加快审批进度,推动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无缝衔接。(责任主体:管委会安监处)

  (十五)缩短能评审批时间。对于能耗低于5000吨标煤的项目,在收到节能评估意见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节能审批。(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

  (十六)加强联动缩短时间。协调市相关审批部门,通过多方会审会议等方式,提高评估报告质量,缩短专家评审和项目审批时间。(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环保办、安监处、化工区医疗中心)

  六、工程建设

  (十七)推进建设工程精准监管。结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关键节点及项目特点,制定个性化、标准化监管程序和内容。(责任主体:化工区公共事务中心)

  (十八)跨前指导强化沟通服务。在工程监管、消防验收工作中提前介入,提供工作流程和材料清单指南,告知企业园区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内容和要求,并加强过程中的沟通与服务。(责任主体:化工区公共事务中心)

  (十九)落实公用配套连接。项目备案后,及时推动客户与各公用工程企业进行对接,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落实公用工程配套方案,加快公用配套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化工区投促中心、发展公司工程部、投资公司)

  七、项目推进服务

  (二十)推进项目审批“按图作战”。梳理项目审批流程,提前做好企业辅导。对于重点项目,与企业协商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前期进度表,协助企业尽早启动环评、安评报告及设计方案的编制,辅导企业审批流程,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推进项目报批流程。(责任主体:化工区投促中心)

  (二十一)帮助提高报告编制质量。提供园区产业、安全、环保、节能、卫生等基础数据材料,帮助企业节省“两高”、环评、安评、能评、卫评等项目评估报告编制时间。(责任主体:管委会经发处、环保办、安监处、化工区医疗中心)

  (二十二)缩短内部工作时间。进一步优化相关会议纪要流转流程,提高会签效率,原则上收齐所有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出会议纪要。(责任主体:管委会综合办、发展公司办公室)

  八、考核与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项目流程数字化监管。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开发,进一步使得项目审批的各环节可视化、审批问题清单化、各部门职责透明化,加快项目落地进度。(责任主体:管委会综合办、规土建处)

  (二十四)强化项目推进宣传。聚焦重点项目,通过知名媒体、园区微信公众号、专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宣传力度,营造全力推进项目落地的良好环境。(责任主体:管委会综合办)

  (二十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完善项目推进考核评价激励体系,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提高项目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加强对涉及建设审批等重点岗位工作力量配备,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责任主体:管委会组织人事处、发展公司干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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