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沪化管〔2024〕44号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各企业: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工作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了《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4月14日
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上海化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上海市安委会《上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严要求,将遏制较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由“他律”向“自律”转段发展,构筑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园区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监管和帮扶,深化风险辨识能力,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全面辨识管控安全生产工艺和作业安全风险,提升对企业安全的全面评估和安全整治能力;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园区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
二、任务分工
管委会负责制定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统筹做好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园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方案。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园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内容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强化“一岗双责”,定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带队联(综)合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督导督查和考核考察等制度,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等相关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考核,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一票否优”。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以及11个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安全监管“一件事”,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依托园区环境保护、公安、消防救援、职业健康、市场监管、海关、海事、边检和交通执法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管理职能,发挥消地协作、联合监管、协同执法、应急救援联动等机制,协调解决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应急救援,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海上运输,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特种设备、电气焊作业等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重点建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记录和通报机制。优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评估方式和评估内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突出全覆盖、过程性评价,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2024年底前,培树2-3家企业;2026年底前,总结经验做法,企业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二)开展园区韧性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4.持续研判防范安全风险。强化评估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坚持安全应急周例会、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月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通报等园区安全风险防范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重点加强消防、公共安全、危化品、特种设备、承包商管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职业健康和防汛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形势研判,强化重点领域防范,落实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和应对措施。在规划产业布局、制定产业政策、项目准入落地等方面,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准入管理,结合科创及中试项目新业态、新风险,2025年修订完成园区危化品安全生产禁止、限制和控制类目录,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5.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上,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高危细分领域、带“病”运行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以“监管部门联动、各领域覆盖”方式,聚焦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从安全管理、安全设计、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和应急消防等方面强化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仓库管理、危化品、剧毒品存放、危险废物风险辨识等,落实危化品储罐区、仓库和现场涉危气瓶的管理要求和安全措施,2026年前完成2轮次全覆盖专项检查。吸取历年检维修事故教训,围绕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等八大特殊作业,以及检维修承包商安全管理等内容,每年强化检维修现场检查,消除作业事故隐患。
6.部署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作要求,部署实施年度专项工作,2024年完成“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和“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仓储与厂房合用场所、“低温库”、“园中园”和“厂中厂”,加大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的检查整治力度。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主要包括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和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等6大行动,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体系制度不完善不落实、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用疏散通道、设施器材管理配备不到位等情况,以及电动车电池和瓶装液化气钢瓶使用管理、消防和燃气安全管理、低温库及冷库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生产经营和承包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7.提升安全技能。配合市应急管理局落实企业新任负责人、HSE部门负责人安全培训与考核制度,推动危化企业人员学历资质,以及特种作业、自动化仪表及消防控制室等相关岗位安全资质达标,深化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现场急救等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行动,常态化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和专题安全教育。
8.严格承包商准入管理,做好承包商准入安全培训。完善承包商安全准入与退出、黑名单制度,2025年完成园区层面承包商安全准入管理办法修订,同步对现有承包商安全管理信用平台升级,整合纳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平台和“一网统管”平台。督导企业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事故管理,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淘汰不达标承包商;严格承包商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作业前企业要做好安全交底,告知现场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危害信息,审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9.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上半年,制定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检查指引指南及解读视频;2024年底,结合园区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园区化工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会,围绕化工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则、方法、内容等,对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外部防护距离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解读。
进一步增强企业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增强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能力。
10.持续深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从精准执法和强化督查阶段转向总结提高阶段,一方面,抓好经验总结,持续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抓好“回头看”,常态化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风险隐患反弹回潮,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切实督改园区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11.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根据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定期向市应急局执法总队告知园区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12.建立重大隐患信息举报制度。研究制定园区层面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开通举报电话,落实奖励资金,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3.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大数据、物联网、AI视频智能分析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市应急管理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对园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全覆盖完成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和人员定位(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等应用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并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14.推动老旧化工生产装置评估和改造提升。在园区15年以上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运行10-15年装置安全风险评估,2025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全部完成整改;2026年底前,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完成改造提升。推动涉及高危工艺的企业实现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提高SIS系统安全防护等级,最大限度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和降低危险源风险等级。涉及硝化、氯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全部建立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持续推动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推动企业持续开展降低反应安全风险的技术改造,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15.持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巡查。支持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综合管理系统,形成与隐患联动的风险动态评估、分析、预警、管控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水平,2024年底前,涉及高危工艺(硝化、过氧化、氯化工艺)的化工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2025年底前,所有重大危险源和硝化、过氧化装置监测监控数据按要求接入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新投产运行危险化学品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有实物的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实现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动态管理和信息上报,推进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及危险货物装卸信息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出入库和追溯数据汇集,2026年底前完成应用场景搭建。推进研究园区无人机巡查预警模式,鼓励企业推广智能机器人巡检、自动化智能仓库、VR安全培训等新技术应用。
(六)开展园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6.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园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年内按照轻重缓急、分步骤对园区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文件进行梳理修订,完成安全管理制度“立、改、废”等工作。2024年,健全园区企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制定实施《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形成从压力管道设计、选材、建设施工、探伤、试压气密、运行、检测维护、应急处置等全流程的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17.组织开展新颁布法规和标准宣贯。设置园区事故警示教育点,组织开展专题事故案例剖析和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发挥责任关怀对安全环保健康的促进作用,广泛开展“安康杯”等群众性安全活动。推动园区公众号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
18.优化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园区安全和应急专家库,深入推进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2024年完成专家库人员更新。建强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园区安全应急专家队伍,提供决策支持;吸收更多社会化应急专业队加入园区应急队伍体系,整合应急队伍资源,强化各队伍间协同配合,推进化工专业处置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
19.加强应急能力。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业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化应急专业队伍间的联勤联训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比武竞赛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做好应急资源调度及保障,完善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机制,支持加大应急装备投入;依托企业资源,进一步做好海上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增加职业健康、道路运输等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补充应急救援特种装备,充实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第三方应急物资储备考核评价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20.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梳理专项预案修编计划,提高预案修编质量和效能,每年持续修订发布5件专项应急预案,优化与总体预案的对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园区应急演练计划,推动预案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检验园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综合能力,促进和提升园区各应急联动单位、应急及工艺处置等专业队伍联合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研判决策、协同处置、勤务保障、信息发布和战术评估等方面能力。强化消防等实战训练和化工装置、化学品泄漏等专业科目救援训练,常态化开展攻坚技能、沙盘推演等训练,构建“智能化响应、可视化指挥、闭环式处置”机制,持续优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事故报告、应急救援流程。
(七)开展园区整治提升行动
21.推动园区整治提升。落实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6大类36条内容,每年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建立年度自查自评台账,重点推动解决“园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等短板弱项。根据2023年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论,2024年划定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按程序报备市有关部门,2026年启动新一轮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22.推动园区实训基地计划分阶段建设。2024年,以企业投入为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放共享培训空间;2025年,启动承包商检维修特殊作业实训基地建设,以校企共建和委托服务相结合等方式进行;2026年,逐步整合本市及周边各类安全培训资源入园区开展培训业务。通过校企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打造杭州湾北岸化工产业带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助力化工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3.持续治理危化品运输安全。督促企业强化“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以专项检查、联合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危化品、危险货物重点人员、车辆、企业和集中地的安全隐患管理,积极探索全封闭区域内人、车、路、物实时可视化管理,推动道路安全设施改造升级,稳扎稳打加固园区整体安全屏障。提高智能管理水平,鼓励支持园区装卸危险化学品较多企业内部挖潜增加停车车位,投用“车辆预约管理系统”,实现全过程智能化调度管理。依托区域一体化发展,挖掘区内区外停车资源,进一步降低危化品车辆集聚风险。
(八)开展安全生产帮扶和支持行动
24.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幅度支持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防范、职业危害防护和灾害防治提标改造项目,聚焦企业装置设施以本质安全提升为主的改造,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建设,先进的监测监控、控制预警和处置系统(设施)的应用建设,以及先进、专业化工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的配备。
25.强化日常安全应急巡检。第三方安全巡检机构作为园区安全监管力量的补充,以“流程严谨、隐患排查精准、指导服务细致”为要求,以“工作安排有计划、排查问题有依据、指导服务有建议、督办落实有要求、整改措施有方案、复检复查有节点”为标准,聚焦过程安全、突出专业管理,按照企业不同的安全风险等级、安全管理水平和装置数量及危险程度,制定“一企一策”。把安全巡检与指导帮扶有机结合,复核工艺流程、仪表配置和控制要求的合规性,确认紧急停车/切断、安全泄放、安全仪表等工艺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配置的符合性,给出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的分析建议,帮助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6.开展危化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和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闭环。配合市应急局执法总队开展执法检查,深化高危细分领域、危化仓储、粉尘防爆、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等国家和本市部署的专项整治。
27.开展重点指导帮扶行动。把在园区整体风险评估中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日常巡检中发现隐患较多、特殊作业不力、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的企业,每年排摸选定一批,列入园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帮扶重点企业,分批次组织市级专家,全方位进行“安全体检”,对照专家指导服务问题隐患清单,给出整改措施建议并督导落实整改闭环,重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责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安委会统筹组织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经常性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推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强化督促推动。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经常性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加强跟踪分析,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单位(部门)之间和条线上协作与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安全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投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落实资金支持,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把安全投入纳入园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治本攻坚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 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园区工作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原则上 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进度评估。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30日前向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请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安委会办公室。